中京报恩传教寺崇禄大夫守司空诠圆

通法大师赐紫臣沙门法悟奉来撰

已说(至)无明住地门。

释曰:次眷属无明住地门,有三:初结指。

此决择中(至)眷属门

释曰:次开章,就粗细异,分作两重。

初门云何?

释曰:后释文有二:初微细眷属门,有三:初徴起。

本曰(至)则无境界。

释曰:次唱本。

论曰(至)俱成门。

释曰:后作释有二,初科分。

第一(至)而得止住。

释曰:后决择,有二:初总标略示门,又二:初牒释,复二:初法说。末因本立,本受末熏,下养上资,枝荣根固。或支持长养,与力相承,由互依持,故得住止。

譬如(至)相应不离。

释曰:后喻明子承父育,父假子威,爱养相因,摄持互在,本末不觉,义亦如然。

若如是说(至)犹未断故。

释曰:后问答。问:既本末相承而立,如父子互依止而住,八九十地断现转生,无明随断应同妙觉?答:虽此三地各治一细,然于业中有三生相,未断尽故不名妙觉,微细三相佛位断故。

自此已下(至)果不离因故故。

释曰:后标释俱成门,有三:初、随文显示,又三:初、业相。第一、业相。能、所无差,王、所不分。由无明熏,令净心隐;本觉随缘,动流成业。亦可精细本觉,从此熏动,即独力随相也;隐钝无明,自斯流注,即独力业相也。此二和合,成俱合动,名为业相。藉无明为因,起业相苦果,依此即立变易生死,具如当辨。

第二(至)即无见故。

释曰:次转相,以依业相变作能见,全揽动业流成转相。

第三(至)无境界故。

释曰:后现相,由依能见妄境现前,如依镜故,众像皆现。

如是(至)已广说故。

释曰:次指前广明。

此中(至)具足圆漏。

释曰:后依义科拣有四:一、三相具阙,业相能所不分,转相唯能无所,现相能所具足。

根本(至)名为无明故。

释曰:二、二法同异有二:初、本末相滥。问:此难动业与无明同,业识、无明皆无能所,俱不明故。若许尔者,本末无异。若彼救云:心体未动,已有无明,故无明位未名为动。此则无明不滥业识。若是无明熏起发动,当于此位立业识名,是则无明不名为动。故知起动唯在业识,何滥无明?云何前难本末无异耶?如是说者,复何乖理?若此救者,前义则违三相分文,以依不觉,令心体动,说名为业。准此明文,说心体动,何故前言心体不动名无明耶?后义则违校量分文,忽然念起,名为无明。若准此文,显说无明得名动起,何故前救动起之义唯属业识?故知动起通业无明。当知此二复有何别?还如前难,本末不分。

动起二文(至)无相违过。

释曰:后能所各别。答:所动所起,唯在业识;能动能起,唯属无明。前说动起名业识者,不约能起,皆就所动。是故业识望于无明,能所隔别,本末无滥。

若尔(至)自当显说。

释曰:三、动起因由。问:无明因何动心起念?答:圣贤非测,唯佛方穷,不可妄谈。故依经说,强名不觉,假说因缘。欲具知由,决择当说。

业相(至)不堪了说。

释曰:四徴释动业门。三细初一,能所不分。复何道理,以动释业?答:无凭臆说,须契佛经。彼说键摩,具彰业识。无能缘所缘,心境不可分析。无心王念法,王所不可隔别。唯由精动隐流,故说名为业识。勿设浮言,妄生穿鉴。

已说(至)粗重眷属门。

释曰:后粗重眷属门,有二:初、结指。

本曰(至)不自在故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唱本。

论曰(至)非余识法。

释曰:后作释有三:初定识体,通指六相唯意识地,意地总收前七转识,从多从显作此指陈。苦果总报应依现识,或现识海转作意识,故此意识即是现识。依不异义说有总报,非余识法拣转业故。若依前七说有总报,过难尤多,不繁具出。

所以者何(至)当何说耶。

释曰:次叙经本,有二:初正明六相,有三:初徴释生起。

谓分流(至)无相亦无相。

释曰:次具引总文。

依此(至)为明何义。

释曰:后分部别义有五:一、六粗缘起相,有三:初、标徴。

谓欲显示(至)粗重相故。

释曰:次解释现识海为因,境界风为缘,起七识浪,成六粗相。

如经(至)腾跃而转生。

释曰:后属经,法、喻配合,于文可见。

云何(至)当如何耶。

释曰:二六境生识相有三:初徴起,徴彼境风形相如何?

谓青黄等(至)应审观察。

释曰:次显相有二:初示境牵心;其第六尘偏举现因及与来果,欲劝众生起修断故。理实三世因果等法皆为法尘,今不具者,种种收故。

彼末那识(至)故名为风。

释曰:后会违指喻。第七末那,意识细分,通缘六尘,即是意识,无别体故,故不别说。境如风者,能牵引故。

如经(至)淡味众华果。

释曰:后属经。

如是(至)心俱和合生。

释曰:三、本末同异相。藏识为本,如日如水。七识为末,如光如浪。故非同异和合而生。

如是(至)思惟诸相义。

释曰:四元从藏海变,明此七识非别有体,不从内外中间而来,全转藏识变作七识,如鼓海水变成波浪。

如是(至)无相亦无相。

释曰:五、性相本融拂。会相归性,融通拂迹。

此楞伽经(至)云何异说。

释曰:后会释二门,有二:初标徴列指门。

谓一本(至)分别事识。

释曰:后分流大,本通有二:初三经异说,又二:初引正文,初本略三广八,次本略二广八,后本略四广七。善须明记,如次会通。

如是(至)不可归依。

释曰:后指真伪,三经是正,四经是伪,下依大本,但会三正。

今当(至)应审观察。

释曰:后大本会通,有二:初、指教诫观。

初契经中(至)即末那故。

释曰:后依次会释,有三:初会初经,有二:初略三,又二:初解三法体。

何故(至)且略不示。

释曰:后略余行相有二:初问何略,三中无七末那及业转识。

即有二门(至)备数门。

释曰:后答有二:初标徴列。

初门云何(至)备数门。

释曰:后随列释,有二:初、明初门。举两显三者:一、举三细中,粗现识摄,细业转故;二、举七识中,强意识摄,劣第七故。言虽三识,义周八识。

后门云何(至)备数门。

释曰:后辨后门,率彼楞伽上节经文,说转业真转当、转识业当、业识真当第七,谓七于境作真解故。今将上节达于下文,圆满名字,八识具足。

此契经中(至)分七种故。

释曰:后广八。

中契经中(至)义如前说。

释曰:次会中,经有二:初略二,有二:初指二,同前。初了别识,即当现识;分别事识,当前六识;亦无第七及业转识。如前两门,会释无殊,故论指云义如前说。

同说末那(至)故名真相。

释曰:后会七异名,初经说名真相,即当第七。中经说智相识,亦是第七。以末那位始生慧数,攀缘粗境,名智相识。又于境界作真实解,亦名真相。

此中八识,比前可知。

释曰:后广八,列名如前。

后契经中(至)且略不说。

释曰:后会后经有二:初、指四业转现;三、分别事识,文相明者,以第七识同事识故,或举强六摄劣七故。

言七识者(至)唯一识故。

释曰:后会七有三:初六、七同体释;第八前六名为七识,粗细意识总为一故。

法界(至)一体无别。

释曰:次六七异体难,法轮经中说第七识与第六识为所依根,既分能所依异,何言粗细体一?

经意(至)立同种故。

释曰:后同异种别解有二:初正据二经会,彼法轮经据别种说,此楞伽经据同种说,故无违失。

以何(至)而得生起。

释曰:后偏依第八明,有三:初问起。谓六、七识既说同种分别事识,则无所依,凭何文理不依末那六识得起?

楞伽经中(至)展转为因。

释曰:次徴引,有二:初引证,又二:初引。二经指徴,可知。初经了别事识即是现识,分别事识即是六识,此二互依,不说例七。后经所说现识、事识,展转为因,互相资立,此有故彼有,此无故彼无,安危共同,依持平等,不说第七为六依故。

由此(至)不依末耶。

释曰:后成此文,显依所识,不说末那。

复次(至)相续而转故。

释曰:后通证有二:初、六、七依八转;第七细识,第六粗识,现识为因,境界为缘,方得起故。六不依七,文甚明矣。

以此义故(至)波浪转故。

释曰:后七缘六尘转,由前所说现识为因,境界为缘,发起七识,故知末那通缘六尘。性相分歧,文理各据,以经明说六鹿风所动,七识波浪转故。

复次(至)不可指南。

释曰:后诃责㡿人,妄说现识为七与六为依,咄哉非正。

已说经本,次释论文。

释曰:后解论文有二:初、结指。

即此文中(至)俱成门。

释曰:后解释有二:初总科。

以有(至)具足转故。

释曰:后别辨,有二:初总标略示门,有三:初牒指显。一意识具六粗相,现识为因,境界为缘,一意六粗长相续转。

若尔(至)其理非无。

释曰:次徴通,有二:初问答略因义。此六粗相,既有现识为因,何故本论唯说境界为缘?举缘影因,义显理周。

若尔(至)末那故。

释曰:后问。答即意义,此举例难。或为比量,量云:现识是有法,应为末那故。宗因云:为彼意识亲所依故,同喻如意根。意根为彼意识亲所依故,意根是末那;现识为彼意识亲所依故,现识应末那。答:有二义:一者遮意,遮彼梨耶不为末那,以其第七望八、六识有别种故,能与第六而为所依,名末那故。前量因中,犯随一过,以不许因有法转故。或望前引楞伽中说,意识唯依现相识转,不依末那,同喻无因。准式又犯,能立不成。二者许意,许彼梨耶为末那故。前量宗中,犯相符过,密显六、七是同种故,立量不成,例难随遣。

如是(至)其理自显。

释曰:后指下。

自此(至)果报别相。

释曰:后标释俱成门,有三:初二执因果,智及相续,俱属法执;执取名字,并属人执。初各俱生,后皆分别,造业属因,受果属报。

复次(至)十信所离。

释曰:次三断前后,初地断尽相续一相,从二至七同断智相,贤断执取名字,信离造业受果。

复次(至)应审思惟。

释曰:后五重粗细,约义更含:初三细相,后三粗相;初四细相,后二粗相。凡对分粗细者,必遣拂粗细故。

已说(至)决疑门。

释曰:后无明得有决疑门,有二:初、结指。

本曰(至)不觉相故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唱本。

论曰(至)决疑门

释曰:后作释有二:初分门,上二句即初门,下二句即后门。

初门(至)一切染法故。

释曰:后辨相有二:初直示得有门,如见林树知有种子,见诸烦恼知有无明。

后门(至)烦恼染法

释曰:后释相决疑门有二:初、问答一多。

以何(至)不觉相故。

释曰:后问答本末。

从上(至)真实本意

释曰:后总蕰诸法同异门,有二:初结指。

其相云何?

释曰:后开示有三:初徴起染净总归同异者何?

本曰(至)性。染幻差别故。

释曰:次唱本。

论曰(至)异相门

体曰:后作释,有二:初分门。

为明何义(至)当生灭门。

释曰:后辨相有三:初、略示二门。其同相者,欲明诸法唯是一如,成真如门;其异相者,欲明一如造作万法,成生灭门。

如是二门(至)当何说耶。

释曰:次广引二教,有二:初蹑问标徴。

谓彼(至)不须重释。

释曰:后引文指释,有二:初证同。能觉一相者,配唯见微尘;即无相法者,配不见微尘。经云汝一仁者,非如是觉,应云非汝一仁者,能如是觉等。一切已下,摄为本论。本来涅槃,岂假修相?本来菩提,岂假作相?理智无得,无色可见,见有色相,非同相门,即是异相。随染业幻所作色相,以同相中智性、色性无可见故。

异相(至)不须重种。

释曰:后证异。唯汝一人等者,应云非汝一人独如是见。本论无漏摄诸净法,随染幻差别故;本论无明摄诸染法,性染幻差别故。余文甚显,不须广释。

此二(至)应审思惟。

释曰:后诫思取舍,出论本意,正尚同相。

从上(至)直释因缘。

释曰:二、直释因缘义(更不别解心生灭言,名为直释),有二:初、广大末那门,有三:初、十一末那门,有二:初、结指解立义,分因缘二字。

本曰(至)不断故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唱本。

论曰(至)决疑门

释曰:后作释有二:初分门,初门具六种因缘,后门以二门委释。此中因缘,但依生灭细粗法体以辨义门,或望所依,或自法体,前后互望,亲者为因,疏者为缘。

初门(至)生灭因缘

释曰:后辨相有二:初摄义显宗生解门又二:初正明复二:初六种因缘有三:一初二重有二:初徴列。

初重(至)其理自明。

释曰:后广释,有二:初问答不相应。三不相应染相,无明为因,本觉为缘;三不相应染识,本觉为因,无明为缘。故知觉碍,各具因缘。

次重(至)应审思惟。

释曰:后问答相应义。三相应染,现识为因,境界为缘。若望三种相应染相,现识为缘,故论指云现识体中又有缘义,意在于斯。若将现相望三识相,亦有因缘,细思可解。

复次(至)因缘义故。

释曰:二次二重,六粗中识,本觉为因,无明为缘。六粗中相,无明为因,本觉为缘,此名本遍。三相应相,以业转相为因;三相应识,以业转相为缘。其业转识,望三相应相之与识,准义亦有因、缘二义,此名末遍。现相、现识,此不说者,初二重中,后已明故。

复次(至)作因缘故。

释曰:三后二重,无明为始为上,果报为终为下,节节不越下,下与力皆有因缘,名为上下。果报为始为下,无明为终为上,节节不越上,上与力亦有因缘,名为下上。由逆顺不同,致始终各异。

复次(至)不可得故。

释曰:后三复遣拂,初依无常门遣,即成假观;次依无我门遣,即成空观;后依相待门遣,即成中观。三观一心,于理可见。

如其次第,应审思择。

释曰:后指劝,依三次第,如理思之。

已说(至)决疑门。

释曰:后随文散说,决疑门有二:初、结指。

此中(至)广释门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分门。

复次(至)依心而转。

释曰:后辨相有二:初、总标门。心即所依,正取本觉;意等能依,乃是众生;聚十一意并及意识,名为众生;妄无自性,唯依心立。不同立义分中,四圣名众,四凡名生故。

已说(至)广释门。

释曰:后广释门,有二:初、结指。

此中(至)文相可见。

释曰:后广示,有三:初、指陈;二、转。梵语末那,此云意也。不唯第七包十一种,后意识中方收前六。

此义(至)作释散说。

释曰:次牒徴总指。

此意(至)所建立耶。

释曰:后广明意转,有三:初指门,十一意转依何经立?

谓显了经(至)略不别说。

释曰:次引释,有二:初正立,有二:初具数阙名,虽举总数,不出引名。

是故(至)不断故。

释曰:后出名合论,唯无明一不分相识,余业等五分相识耳,故二明识说此十一。

本地(至)以为一故。

释曰:后会违,更开本觉,成十二故。

相识(至)甚大别故。

释曰:后料拣,有二:初、随相分疏,有四:一、相识义别,有三:初、略问答。

云何(至)顺于无明。

释曰:次重微释。凡诸染法各具二义:一者神解,神解势力,本觉所发所成之识似本觉故;二者闇钝势力,无明所发所成之相似无明故。故分相识,二甚别耳。

是故(至)了别识耳故。

释曰:后引教证。生有心识,知有佛性,生具本觉,故具识耳。虽然,觉体横竖咸周,在于有情,名为佛性;在于非情,名为法性。即拣非情,不成觉者。

以何(至)依止义故。

释曰:二神闇,皆意通明十一,具根身义。

以何(至)由疏为缘故。

释曰:三、染净因缘。望三细识,本觉亲因,无明疏缘,故所生果神解似觉。望三细相,无明亲因,本觉疏缘,故所生法闇似无明。然随增胜以立其名,齐时因缘俱名相识。

何故(至)无二别故。

释曰:四、会通名义有四:一、意摄细分。问:上文既说智相等六皆意识地,即知智相及相续相俱在第六意识细分,何故今文皆于第七末那识摄?答:欲显六、七无二体故。

若尔(至)无所不作。

释曰:二、意略粗分。粗分意识何不为意?若据尽理,实皆名意,并具身根义故,且略而已。经说末那无所不作,亦收粗分意识名意。

然别(至)之法门故。

释曰:三、别立意识。问:但言末那粗细摄尽,论中何故意外别开意识转耶?如论具答。然此依中,有唯所依,所谓本觉;有唯能依,所谓意识;有通能、所,谓十一意;有非能、所,谓除前相。

举此(至)应广通达。

释曰:四、例知三相。三相、末那,势通离、合。离则三相异末那,三相目三细,即是所依;末那目六、七,即是能依。合则三相即末那,递互相望,为能、所依。广通例同,于斯见矣。

复次(至)亦寂灭。

释曰:后契性融拂,有二:初解义通。以七门融拂三法,三法即是藏意、意识。言七门者:一、无定门,曲含四种:一、总非三定,二、本末互通,三、互得三名,四、三名皆拂。二、无常门,如是无定,故皆是无常。三、非实门,四、幻化门,五、性空门,六、寂灭门,七、绝迹门,如文可见。或以七门摄为三谛,前之四门即为俗谛,第五、六门即为真谛,后之一门第一义谛,于义亦通。

故金刚(至)有见故。

释曰:后引文不可思等,证前三法,即一而三,即三而一,能三能一,非三非一。难思议中,难思议聚,七、五不生,八、六寂灭者,谓八寂灭而七不生也。六寂灭而五不生,故八识遣拂,九相空无。言有空无有,无空无有者,意云:任是有空,或是无空,皆不可着,俱言无有。欲使不滞,故重遣耳。下引经指心、境俱空。境中复具法空、人空,如文可见。身是所依,尚自是无;见是能依,云何得有?或复总结心、境俱空。

已说(至)差别门。

释曰:次相续业用门,有二:初结指。

本曰(至)不觉妄虑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唱本。

论曰(至)遍缘义。

释曰:后作释,有三:初标三义。

初义(至)令不失故。

释曰:次解三相,有三:初摄前不失义。相续识者,若约自体不断(如前法执),相续即识;若约令他不断(谓惑业苦),相续之识。今取后义,此中属当。此识为能发烦恼?为所发诸业?为所润果报?为所取?为此业种从熏发后,念念常与取果作用,取彼当果令成就故?良由此识发俱生惑,润无量世善恶业等,令无息故。

中义(至)无差违故。

释曰:次感果成就义。此识又能发起俱生爱取等惑,润已辨业与果力用,令现未世若乐妍媸长短寿限形影无差故。

后义(至)不觉妄虑故。

释曰:后妄虑遍缘义,此识不唯住持故业成就旧报,亦能发起新新过失,谓于已经过去境界,发忻乐心不忻乐心,复能攀缘现在境界,起贪爱心不贪爱心,又能计度未来境界,生追求心不追求心,遍于三世妄增分别。

如是(至)相续识焉。

释曰:后结识名,正显此识连持生死。此异熟既尽,复生余异熟,皆此识能名相续识。

已说(至)诸法门。

释曰:后唯心回转门有二:初结指。

本曰(至)法灭故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唱本。三界虚伪,究本唯真心所作;六尘幻化,推源亦真心能现。就末,境从心起,不离于心,故分别境界,即分别自心。谓无有少法能取少法,唯由心动,虚妄回转,心若不生,诸妄顿息。

论曰(至)无余法故。

释曰:后作释,有二:初标徴唯心,显唯一心转成万法。此解本论初之四句。

所以(至)不可得故。

释曰:后存拂自心,有二:初委辨,有三:初徴释心有无。随心有而法有,随心无而法无,此解本论此义云何至法灭故。次重问答。妄法不立,唯心奚存,别解本论心不见心,无相可得。

若尔(至)为心量故。

释曰:欲徴释心,无有此一问答及三。复次总显论意,智者应思。问:若说唯心不可得者,心既不有,唯心宁立?答:缘生无性虽不可得,无性缘生岂成断灭?故引经说无心之心为心定量,此证无心亦唯心故。

复次(至)亦不成。

释曰:后三复显深玄。第一复次,论说心不可得,意说缘生无性,故成大空。经说无心之心,意说无性缘生,故成幻有。第二复次,由大空义,诸法得成。法鼓经云:以有空义故,一切法得成;由幻有故,空理得显。又中论云:因缘所生法,我说即是空。第三复次,相待无定。二既无二,一亦无一,不成亦不成,难思亦难议。

如其次第,应审观察。

释曰:后劝思,初理事无疑,次理事成显,后理事即离,依次寻之,故可见耳。

已说(至)转相门。

释曰:后分别事识门,有二:初结指。

本曰(至)增长义故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唱本。

论曰(至)所依门。

释曰:后作释,有二:初分门。

拣择(至)依诸凡夫故。

释曰:后辨相有四:一、拣择假者门。拣圣取凡,凡有三种:邪定凡夫,无信善根,如盲聋故;不定凡夫,信心轻少,喻若轻毛,又如毛在地,随风飘转,又修如毛头,成如麟角,又角犹竞也,善恶心歒,黑白为斗,故谈十信,为难角故;正定凡夫,即三贤位,成就人空,徒喻彰名,金刚不变。

生起(至)取着转深故。

释曰:二、生起粗重门有三:初第一,凡发业无休,背源不息故。

若据(至)计我、我所故。

释曰:次第二凡。

若据(至)分别六尘故。

释曰:后第三,凡此位犹有坚执法实故。

建立(至)分别事识故。

释曰:三、建立名字门。随顺所依微细名字,名意识故;随顺所依粗现名字,名眼识等;随顺所缘境界名字,名色识等。今不缘如,但缘事境,论从总名,判为事识。

显示(至)增长义故故。

释曰:四显示所依门。见即分别,修谓俱生(修释论爱)。由此二惑熏第八识,遂令粗分意识增长相续住故。

从上(至)不可思议之相

释曰:三、因缘殊胜相(解立义分相之一字,有因缘相,有殊胜相,亦前法体具我相故),有三:初、结指;下、辨无明所熏起识,是故判为不思议相。

本曰(至)种种知故。

释曰:次开示,有二:初唱本。

论曰(至)是名为五。

释曰:后作释,有二:初分门。

第一(至)是名为三。

释曰:后辨相有五:一举人显示殊胜门,初标徴,次释相,后结数。于释相初,分满俱绝邪定人中,凡夫愚深,二乘慧劣。余文可见。

已说(至)无常常门。

释曰:二、显示深缘决疑门,有二:初、结指科分。

言常(至)不变故。

释曰:后依文示相,有三:初正显二门。初门之中,从是心下,说本觉心常住不变;从而有下,被熏有染,无常变化,名常无常。后门之中,从虽有下,无常变异;从而常下,常住不变,名无常常。

是故(至)总结殊胜。

释曰:次总结殊胜。

自此(至)文相可见。

释曰:后指本释,上指属本。论所谓已下,释前常住门;以不达下,释前无常门。

已说(至)对治分位门。

释曰:三、举障示治配当门,有三:初、结指科分。

随转(至)能离故故。

释曰:次依文辨相,有二:初随转对治门,明六染心。始从十住初发心住,至回向终,离彼第一执相应染,乃至妙觉,方尽离彼细根本业不相应染。色自在地者,八地菩萨于诸相上而得自在,色相国土随心变转,故云自在。心自在地者,九地菩萨居法师位,善知众生心行稠林,知见无碍,名心自在。

根本(至)究竟离故。

释曰:后根本对治门。根本无明,从三贤位但修此观,观察无明,摧伏其势,令渐微劣,故云学断。初地已去,随分离用,直至佛地,大无明体究竟离故。

极喜(至)应如是知。

释曰:后本随治异,有二:初徴释。初地此位菩萨,以后得智正缘事境,根本无明正迷于事,治障相违,故后得断。其根本智正缘真理,随相染法正迷于理,行相相违,故正智断。

如说(至)亦复如是。

释曰:后例指余地,二地已上乃至佛地,例同初地,本后对治。

已说(至)差别门。

释曰:四、显应不应差别门,有二:初、结指。

云何(至)心念法异故。

释曰:后剖分,有二:初相应义,有三:初消文,复二:初总明。先解义,后合本。于解义中,心品即是本觉气分,义当心王;念法则属不觉气分,义当心所。心念与力王所和合,同念攀缘,故曰相应。染、净性异,觉、闇依殊,故云异耳。

念法(至)同故故。

释曰:后别辨。心依本觉,念附无明,有此不同,相应何在?谓心王心所,善不善等,相应随顺,名知相同。所缘境界,王所定同,心王缘色,念必同缘,名缘相同。

大本(至)不同故。

释曰:次引教。三种相同者,即三相应也。异故成同,此句顺明。若同不同,此句返释。由所依觉碍染净差别,致能依心念知缘相同。若所依无染净差别,岂能依具知缘相同?

若尔(至)无别意趣。

释曰:后会违。若谓此三知缘相同名相应尔,何故彼经说相违转?然无明本觉在王所上,逆推所依染净不同,名相违转。知相缘相在王所下,顺观其境知缘共同,名随顺转。不取违顺上下转释,所说理同亦无别意。

不相应义(至)应审观察。

释曰:后不相应义,谓随染觉心之染,及根本无明之染,二染不殊,和合为一,以极微细,不离觉心及无明故。所以论云:即心不觉,常无别异,三细不相应。既无三所异,故无知缘,同名为不相应。问:三细之识,依本觉发,应为心王;三细中相,依无明起,应名念法。既有王所,必同知缘,以此义故,合名相应?答:三细识相,虽依染净,以极微细,王所不分,相应难立。且如业细,能所未有,流至转细,方具能缘;运至现细,始具能所。虽有能所,未分心念,由是三细,名不相应。其相应者,境风鼓水,现海腾波,七识浪生,六粗波涌。以心对境,具所及王,知缘相同,立相应号。三细反此,名不相应。

已说(至)别障用门。

释曰:五、立二碍别障用门,有二:初、结指。

彼烦恼碍(至)根本智故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释文,又二:初正明二相,复二:初散动违真静。六种染心名烦恼碍,由散动故障根本智,以真如智唯寂静故。

彼智慧碍(至)自然业智故。

释曰:后漠溟碍智明。根本无明名为智碍,由漠溟故(漠溟即是昏闇之义)。障后得智,以世间智极聪明故。问:根本无明,准上论说,通障三法:理智一心,兼障二道。本后二智,云何此说唯障后得世间业智?曲有违文,恐繁不引。又烦恼碍亦障法身,如上论说:智净相破大无明,独力业相显法身故。何以此说唯障根本无分别智?答:此中二碍说障二智,从偏增说,实理互通。

此义(至)应审思择。

释曰:后显示因缘,正出二碍,遍障二智,所以如论可见,故须二智对治二碍。

二障(至)应如是观。

释曰:后拣异。已明二障,又开二碍,有何差别?重复显示,由含妙旨,故须别拣相教之权,示性宗之实。所云二障,即是二执:智及相续,当法执障;执取名字,当人执障。性、相两宗,共许断除。若说二碍,性、相两宗,有断、不断。性宗二碍,历位俱治。若法相宗,根本无明智碍,一种染烦恼碍,三不相应,说尚不及,道岂能断?是故论云:立二碍门,据断、不断。

从上已来,(至)决择分已焉。

释曰:后结前。

自此已下(至)之相差别。

释曰:四、生灭相差别有二:初、标门释立义分,是心生灭因缘相中相之一字。前辨因缘殊胜相者,意显无明所熏诸识,唯佛能了示殊胜相。今云相者,即是迁流动转生灭义相,即当共相,与事本识作能相故。论言生灭之相差别,意在此焉。因论生灭,通该上下,粗有六种,细分十异。今但显粗,内含其细,就义别明,勿疑相滥。一、自相生灭,此有四种:一、微细过患,二、粗重过患,三、无常功德,四、常住功德。以斯四种,各有生等四相法体,患、德虽殊,摄属生灭,功德自相,得生灭名。生灭既尔,住、异亦然。二、共相生灭,此有二种:一、粗重生灭,谓在事识三种相应染法之上,与相应故;二、微细生灭,谓在本识三不相应染法之上,不相应故;三、起尽生灭,凡诸染法,即五有为,皆具生起及灭尽故;四、隐显生灭,凡诸净法,即四无为,皆具显生及隐灭故;五、始终生灭,以诸染法,依因依缘,从无始生,又诸染法,因灭缘灭,须有终尽,虽同染法,亦名生灭,但据始终,义与前别;六、本末生灭,根本一心,隐在生灭,为善恶因,受苦乐俱,若生若灭,如伎儿故;枝末九法,谓有为、无为,丧生隐显,正是生灭,义善成故。今取共相,明共相故。

本曰(至)非心智灭。

释曰:后辨相,有二:初、唱本。

论曰(至)问答决疑门。

释曰:后作释,有二:初分门。

言标释(至)不相应故。

释曰:后派义有五:一标释俱成门,有三:初总别,两复解。分别事识对彼本识,名为末末;三位本识对彼事识,但名为末。本释论意,粗重生灭虽是共相,然极粗显,与彼事识而共相应,如大波涛,与水合故,其相显故。微细生灭虽亦共相,然甚细隐,与彼本识而不相应,如平流水,波相隐故,不相应故。此应不应,即契不契,非同上论解三相应。心王、心所知相缘相合契同故,名为相应。其不相应,与上相违。此中所解,以彼粗重生灭共相,与彼事识显作迁流,名为相应。又以微细生灭共相,与彼本识隐作迁流,名不相应。故说本识非离生灭。

马鸣菩萨(至)如何说耶。

释曰:次具引三经证,有三:初徴起。

谓一本(至)及相灭。

释曰:次正引,有三:一、初经明;二、流注生等,即细生灭;相生住灭,即粗生灭。不言异者,经文略也。

又一本(至)相续住。

释曰:二中,经明二相灭,生住亦粗生灭,相续灭等即细生灭。

又大本(至)非离生灭。

释曰:三、后经明二。有缚细识,三品生灭,即细生灭。三品缚细,如次即是业转现识,体虽微细,皆是缚故。分别粗识,分离面镜,即粗即灭。面犹对也。如镜对物,即现其像,事识缘境,义亦如是。

如是三本(至)差别相故。

释曰:后决择。

于契经中(至)不相应故。

释曰:后结义属本论,分契不契,即应不应,显粗细殊,明生灭耳。

已说(至)是名为三。

释曰:二、属当假人门,有二:初、结指明人。

初人(至)凡夫境界故。

释曰:后开示别境有三:一、初人境,三、相应染。总相名粗执相应染,三中最粗名粗中粗,不退凡夫、三贤菩萨为所治境。

中人(至)菩萨境界故。

释曰:二中人境,后二相应,对执相应,名粗中细。前七地境,现、转二染,俱合一分,对后最细,名细中粗。后三地境。

后人(至)是佛境界故。

释曰:三、后人境俱合相中,一分细染,独力业全,名细中细,唯佛果人为所治境。今据六染,如是指陈。若依二碍,复应说彼大无明念妙觉位中为所治境。

已说(至)二者是别。

释曰:三、粗细所依门,有二:初、结指科分。

通者(至)妄作境界义故。

释曰:后具明行相,有二:初释本论。通则粗细二种生灭,通依无明,别则三种。微细生灭,无明为因,作所依故;三粗生灭,境界为缘,作所依故。

今此论文(至)如何说耶。

释曰:后辨依据,有三:初徴起。

谓分流(至)事识因。

释曰:次正引,有二:初分流。经:不思议熏即无明熏,不思议变即本觉变。或复反此。又此熏变显在无明,隐通本觉,具熏变故。现识因者,举粗现识,影细转业。种种尘者,即六尘境。妄想熏者,即现识熏。事识因者,缘名因故。

又大本(至)广说。

释曰:后大本经不离染因者,三不相应:可思议、熏、变,唯佛能知;不思议、熏、变,因位不了故。分离染因者,三种相应:猛风为缘,现识为因。

何法(至)变亦尔故。

释曰:后开释,有二:初分流经。心言罔及名不思议,因中凡圣不了熏故。不思议变亦目无明,变生三细非思议故。以熏例变,理应尔故。显明熏变属在无明,影此熏变亦通本觉。

大本(至)还上之人故。

释曰:后大本经金刚还者,因中凡圣,皆叵思议;金刚上者,果中大觉,故可思议。

已说(至)对治次第门

释曰:四、本觉对治门,有二:初、结指。

谓本觉智(至)渐对治故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解义门,又二:初逆,次断。先断无明,后断灭相,本觉对治法如是故。

然此中断(至)治道次第。

释曰:后不舍断。此中断义,应善观察。染净本觉,有智净相。释分二门,今正同彼。一不守自性随缘门,二对治一切业障门。谓此本觉,不守自性,随缘成染,不舍所成本末无明,从细至粗,常照体空,以为其断。不同上转染净始觉,犹明除闇,若火焚薪。故此指云,非以断除而为断故。若尔已下,蹑前徴断。谓断已下,正出所以。断烦恼心,心目体也。良由觉照本末无明,妄染心体,了本空无。如此名为断除不起,亦不违前不舍无明以为其断。但照体空,相犹存故。二觉治障,逆顺可知。

如本(至)相应心灭故。

释曰:后合本论,无明因灭,三不相应心灭;境界缘灭,三种相应心灭。

已说(至)文相可见。

释曰:五、问答决疑门,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本觉(至)名三六心故。

释曰:后依文派义有二:初、两难闭关门,又二:初、惑亡觉灭难,复二:初、觉同惑灭难,谓三六种心由依惑觉真妄合成,今染障碍既永不起,本觉智性不能自有,亦应随无。

然若(至)即是初关。

释曰:后觉应断灭难,若三六心灭,许本觉同灭,云何上说本觉般若,背圣向凡,至邪定聚,随缘动转?

若言(至)是第二关。

释曰:后觉在惑存难,若说本觉真体相续,应不可说三六心亡。

自此(至)不须重释。

释曰:后开通决疑门。风息波停,水性不灭;碍尽障亡,觉心不泯。决择后难,如理应思。

从上已来(至)不断绝义。

释曰:次染净熏不断,有二:初结指。

本曰(至)故无有断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唱本。

论曰(至)尽不尽别门。

释曰:后作释,有二:初分门。

第一门中(至)云何为六。

释曰:后辨相有五,一总标纲。要门有四,一总标徴。

一者,(至)陀罗尼义故。

释曰:二、正解释。一、对染成净,对净成染,染净待立,故知似有。言似有者,假有之义。二、染净之法,本无言诠,接诱众生,权宜施设,故非有性。三、染净相待,无自体性,故全空耳。四、染净诸法,自然非有,故无碍矣。五、染净诸法,有佛无佛,相熏相生,自然不断,法性尔故。六、染净诸法,不守自性,缘起无住,总持义故。

总标(至)纲要门

释曰:三、伸结指。

如本(至)起不断绝故。

释曰:四、合本论。

已说(至)染妄法相门。

释曰:二、立名略示门,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所言真者(至)谓六尘故。

释曰:后示相合本。一真即是净法真如,本觉藏智,理性无差,唯举一真,通收四种无为法故。三妄即是染因无明,妄心业识,妄境六尘,性染多差,故指三妄。虽陈三种,收五有为。举一后有,并兼中有者,谓三妄中,后二妄染。于三细中,举初及后,兼有转相,以诸染法无不皆具熏习事故。

已说(至)安立门。

释曰:三、通释熏习门,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比量(至)则有香气故。

释曰:后依门辨相,有二:初譬喻善巧门。如人衣服,本无好香,亦无恶香。入鬼集林,怖香熏故,即带恶香;入仙居林,仙香熏故,即带好香。班多伽耶娑叉提邬,此云鬼集。会末耶提,此云怖香。梵檀祇多那,此云仙居。陀摩键多,此云仙香。

法喻(至)则有净用故。

释曰:后合说安立门。真如净法无漏性德,本明净故、无垢染故,由无明熏则有染相。犹如衣服元无恶香,因熏故有。本末无明有为藏海,本黑闇故、非白净故,由觉如熏则有净用。亦如衣服元无好香,因熏故有。是知染非实染、净非实净,幻化假立无实自性。

已说(至)散说门。

释曰:四分剖散说门有二:初、结指。

于此门中(至)说相可见。

释曰:后开示有二,初科分。

云何(至)不断义故。

释曰:后解释有四:一、黑品有力门,有二:初、显宗门,又二:初、总问,通问染法熏生不断。

自此已下(至)应审观察。

释曰:后总答,有二:初通指。

根本(至)有于无明故。

释曰:后别明有四:一、无明依真起。良以真性犹如虚空,与色、非色,及染、非染,至极总摄,真实依主。若离于方,则无迷故,当知无明依真有故。

如是(至)则有妄心故。

释曰:二反熏真起妄。而此无明依真立已,展自力势还熏真如,增加闇用流成业识,如父生子法可详之。

如是(至)现妄境界故。

释曰:三、妄熏生惑境。又此业识自既成已,反熏无明,令力殊胜,增不了相,如子养父,遂使无明力势增长,迷本一心,转识惑生,现相境起,生死海深,圆寂岸远。上第一重已明变易生死过患,下第二重正显分段生死过患。

如是(至)身心等苦故。

释曰:四妄熏起业果,所发境风,复熏识海,起七识浪,着六尘相,造罪行、福行等业,受欲界、色界等报。四毒贼者,即生、老、病、死,或地、水、火、风,或生、住、异、灭,或贪、嗔、痴、慢。言念著者,念即法执,初二粗也;着即人执,中二粗也。后二如名,六粗具矣。

已说(至)散说门。

释曰:后散说门有二:初、结指。

就此门中(至)渐次显示。

释曰:后解释有二:初科分略指,以初无明为后,翻后境界为初,仍随一中各开二故。

初熏(至)增长,取熏习故。

释曰:后依次广明,有三:初境熏生二执。以此妄境熏习力故,增法执念,多执实故,不达虚幻。又此妄境熏习力故,长人执着,计我有故,不知过患。因境牵心,恒沙障起,增长互通,念取别目。取犹着也。

中重(至)业系苦故。

释曰:次妄熏生二苦。业识妄心有二熏习:一有上熏力,以彼无明在业识上,而此业识还熏无明,如子养父转熏本觉增长势力。于中含具因缘二惑:一生缘惑,无明有发业用;二生因惑,本觉有虚妄行。由此因缘俱合细分,立定寿限成变易果。从无始际至究竟位,变易行苦微细堕灭,此中即具有有无有。然此变易无始本具,今从显说三乘圣人而能受细变易苦故。二有下熏力,以彼转现分别事识在业识下。今此偏说业识熏习,分别事识起惑造业,能令未得出离凡夫招分段苦无休息故。此分段苦,远因业识、近因事识,然正依附现识上立,有寿分限名分段苦。

后熏(至)令得成就。

释曰:后无明熏初后有三:初解义门。无明有二:一自体本故(自体即本体目,无明当体建名。自体之本,自体目业,从他受名),能熏初末,初末即是业识妄心令成就故。二通达遍故,本遍因缘能熏事识,事识复藉所起见爱令成就故。

何故(至)显边空故。

释曰:次通妨难,有二:初徴释具阙。问:初谓业识,后谓事识,不论转现第七末那,其故何耶?答:有二意,于文可见。

后义(至)此义得成。

释曰:后引证后义,唯边成就,非中成就,意明中无,显边空故;若据合本,取边成故。

如本(至)分别事识义故。

释曰:后合本论。

已说(至)有力门。

释曰:二、白品有力门有二:初、结指。

云何(至)不断义故。

释曰:后解释有二:初显宗门,又二:初总问。

自此已下(至)始有建立熏。

释曰:后总答,有二:初、通分。

无始(至)之圆果故。

释曰:后别示有二:初分解两熏,先分二觉,后解二觉。

本因果者(至)无明故。

释曰:后辨明二熏有二:初无始熏,且就圣说。从无始来,十本觉智、十如实理,熏障十地枝末无明,此中正顺如实熏习满足方便力故。又以所入一法界心,无始熏习根本无明,此亦符合法力无习满足方便力故。据增胜明,作如是说。

始因果者(至)成自然业故。

释曰:后始有熏,从邪定聚虽未入信,以本熏力使自心中猒苦求乐。以此无始内熏之力,能令妄心还熏真性,遂令自身从劣向胜,发心修行入十信位,次第渐历三贤十地,乃至佛位顿断无明,成就法身应化业用。

已说(至)净法熏习门。

释曰:后散说门,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染法门中(至)十一末那

释曰:后依门释义,有二:初妄染熏习门,又二:初科指。

意识(至)无上道故。

释曰:后徴释有二:初意识熏习四十心位及诸二乘,但能伏断异灭二相,故用意识本觉智分,还熏意识无明痴分,发起始觉依附意识,猒苦忻乐渐向佛故,由迷法空学断无明未速趣故。

十一末那(至)速趣涅槃故。

释曰:后末那熏习,以十地中断住生相,唯以意中清净智分还熏意中染污痴分,速能证入大菩提故,以十地人亲契法空断无明故。

已说(至)开释门。

释曰:后净法熏习门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总标门者(至)用熏习故。

释曰:后依门解义,有二:初总标门。

开释(至)常恒熏习门。

释曰:后开释门有二,初科分。

所言(至)具无漏法故。

释曰:后辨相有三:初别明熏习有二:初法身自然熏,法身自体本觉自相作自内熏,不假师教及梵王等他力作故。

所言(至)作境界之性故。

释曰:后应化常恒熏,复依本觉发过恒沙不思议业,在根心中随应教化,断恶修善,具百行之因,满万德之果。或唯清净本觉大义缘熏习镜,或通随染本觉二种相中不思议业。

如是(至)发心修行故。

释曰:次总显力用。法身应化二熏,不离一切时处熏起,信(十信)、解(十住)、建立修行(十行)、造作不转(十向)、入正后地达真俗境(十地),无碍转故。如上论说,随染本觉智净相等,究之可见。

由此义故(至)显了。

释曰:后结德本真,法报化身,本有理明。

已说(至)决疑门。

释曰:三、问答决疑门,有二:初、结指。

此决疑门(至)应审观察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三:初、指重解相。有觉、无觉,义理难解;惑一、觉一,文教俱隐。无定通人,岂能明了?故重作释,开晓行人,次第问答,宜应思度。

一切众生(至)如是说故。

释曰:次具陈妙旨,有四:一正明具阙。初明生界皆有本觉,后明生界皆无本觉。然皆有理,俱佛说故。

此义(至)无本觉故。

释曰:二徴释有无。然知圣说理趣者何?谓生灭门,有本觉故。若真如门,无本觉故。又此本觉,具妙有义,故说有也。具真空义,故云无也。以此义理,佛说有无,良有以焉。

若依(至)无别觉故。

释曰:三正难有无,有二:初有觉门,有二:初徴释同异。且依初义,若诸众生皆有本觉,其所有觉为同为异?同则一觉共遍生界,体无异故;异则多觉各遍生界,体不同故。答意易知,如文可见。

若尔(至)众生多故。

释曰:后连环问答有四:一徴释生觉一多,有二:初生觉齐同问,直例如文。此或立量,谓众生是有,法亦应一。故宗因云:本觉一故同。喻如本觉,反难比量,准此而立。

此事(至)不能同种故多。

释曰:后意趣等别。答:本觉心性平等无殊,不能多故;众生性类差别不等,岂能一焉?

若尔(至)能作熏习事。

释曰:二徴释无明同异有六:一、异种违教难。若谓众生差别性尔,以诸众生即一无明,众生既多,无明岂一?一云之喻,当云何通?

有二义故(至)无相违过。

释曰:一、二义顺理答,有二:初、以义会通。玄文偏就自宗,决定根本无明同一体故。起信欲显引摄决定根本无明差别性故,意以烦恼为众生性,非取根身是有情体。故本论云:无明厚薄,无量差别。即其义也。

是故(至)相续之义故。

释曰:后引教证成,有二:初、论证异义。谓莲叶无明覆一器生,令在缠月,隐而不现;余器佛月惑莲不覆,出障法身,烂然现前。法、喻对明,于文可悉。今起信论正同彼文,显示差别相续之义。

复次(至)而得成立。

释曰:后经证同义。圣说无明若唯一体,懈怠众生则不修行。谓彼作念:无明唯一,众生极多,彼人断尽,我自无惑,何须更劳勤苦修断?譬如诸将共战一贼,众力已擒,何须我害?由是纵心不勤修道。由闻众生无明各别,如救头燃,似登山路,令懈怠者起精进故。无明是一,义得成立。

若尔(至)断绝过先故。

释曰:三体同余断难。若诸众生唯一无明,且如一人断尽烦恼,应余多人烦恼皆尽,以诸众生一无明故。若一人断余不断者,岂可说言同一无明?又若一断余皆断者,则众生界有断绝故。

此事(至)各各不同。

释曰:四、身别不断。答:无明虽一,众生身别。如夜闇一遍到十室,若将灯照一室闇灭,不可说言余室闇灭,不可难言闇一室一、室十闇十;亦不应难灯破一室闇尽之时,余九室闇不照亦尽;又不可难余九室中无灯闇在,一室灯照闇亦不除。夜闇配无明,十室喻众生,灯况智慧?故知无明唯一无二,但以假身有多差别,断与不断各有理趣。

若一(至)无有差别。

释曰:五性殊何一难?若一众生断烦恼时,本觉佛性应名出离;余不断者,无明所覆,应名被障。若许尔者,此二佛性天殊地隔,何言佛性同一不分,其体周遍,生界平等,一味一相,无有差别?

而无明藏(至)等无差别。

释曰:六思差理,一答有二:初决择,未断无明众生佛性为染覆障,已断无明众生佛性离染覆障,出过在缠法界外故。如是别者,此但攀缘虑知之心,依现凡情度量境界致见有殊,非是自性远离二边,第一义谛中实理心而有异故,以真实心无差别故。

是故(至)本觉亦如是。

释曰:后引证。晦明虽异,月轮无二;覆离纵殊,本觉唯一。

一切(至)到无上道。

释曰:三徴释觉一生异,有四一等,有应齐难。以诸众生本觉既一,何故得有先后勤惰明昧等耶?理应一时发修成故。

本觉(至)如是差别。

释曰:二、性障不同。答:因佛性之强劣,由无明之厚薄,致成有先后不同,故根有利钝差别。

若言(至)不成立故。

释曰:三二俱有过难。若言佛性强劣别故,则违本觉,佛性功德无增减故。若言无明厚薄别故,则违无明,唯佛一地顿断除故。无明薄者,因应尽故。

如是(至)无关而已。

释曰:四一、理无豫。答:佛性虽然,本无强劣。依无明薄,说佛性强;依无明厚,说佛性劣;亦依无明,说诸众生有凡圣别。故知无明一地断义,亦成立故。就至理中,岂有强劣关涉而已?

若如(至)非明分位。

释曰:四徴释明与无明有五:一、问答究竟始觉。谓如有一,依生灭门,断恶修善,从因至果,极解脱道,起究竟觉。如是圣者,为明无明?答:因断无明,方圆极智,属无明位,非明分位。

若尔(至)非明分位。

释曰:二问答。清净本觉,若以佛果究竟始觉,属无明位,非明位尔。清净本觉,不假修力,德智圆具,迥超四句,孤越五边(一增益,二损减,三相违,四愚痴,五戏论),尚绝自然,犹离清净。如是本智,为明无明?答:如斯本智,依生灭门,对染净本立。清净本因,对不觉立。此觉故,属无明域,非明分位。

若尔(至)非明分位。

释曰:三问答后重所入。若以清净本觉,亦属无明边域。后重所入,多一心体。非百非而能非,岂千是而可是?名中实而不滞中实,是义天而不着义天。辩谈足断,审虑手亡。如是一心,为明无明?答:如斯一心,为生灭依,属无明域,非明分位。

三、自一心(至)非明分位。

释曰:四问答前重所入,谓以前重所入三自一心摩诃衍法,一心之名,不在本法,皆从能入以建其名,三自之称,影彰而说,下各两句,释此二名,直论所入第一义谛,玄玄又玄,非心所测,远远又远,非口所宣,如是胜义,为明无明?答:如斯胜义,由对能入三自一心生灭门说,属无明域,非明分位。此论方隅,举一影一,复应问云:如有一人,依真如门,先随顺修,后得入证,如是觉者,为明无明,如是觉者,是明分位,非无明域,以真如门,无断无缚,由无所治无明黑品,是故判属明分位摄。又问:体如离三假相,满三实德,说不可说,念不可念,离有离无,唯寂唯静,如是体如,为明无明,如是体如是明分位,非无明域。又问:后重一法界心,一一心体,绝非绝是,离中离边,超言超言,亡虑亡虑,离离泯离,遣遣无遣,如是胜处,为明无明,如是胜处,是明分位,非无明域。又前重所入一体一心摩诃衍法,本非自名,从门建号,胜中最胜,奇内幽奇,湛寂湛寂,绝灭绝灭,如是胜处,为明无明,如是胜处,是明分位,非无明域。以疏对论,将真待俗,如理思惟,勿着边域。(两重俗门并所入,是无明域,两重真门并所入,是明分位。)

不二(至)为明无明。

释曰:五、问答。不二大乘,不二果海,清净法界,离根离教,独胜独尊。如是不二,为明无明。唯此一种,有问无答,意显不二。离言果分,非明分位,非无明域,不可说分,斯良证也。

已说(至)无觉门。

释曰:后无觉门有二:初结指。

何故(至)无所依本觉故。

释曰:后徴释,此有二解。一云:如前论辨熏习之义,于纲要中,自有六意。第三相待相成,显空意。本觉既空,众生亦空。众生既无,本觉亦无。从相待空,说无觉门。一云:六意。第二本无性空,非有意。法性本无,名字非有。众生是染,染本性离。无染可离,故无众生。本觉是德,德本性现。无德可现,故无本觉。名体非有,立无觉门。就真如门,及真空义,解无觉门,已见上文。

率此二门,应广通达。

释曰:四、指略知广。如说有觉无觉,例知有惑无惑,诸如比类,并可通达。

如本(至)唯如来能知故。

释曰:后合属本论。

已说(至)生解门。

释曰:四、举缘广说门,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于第一门(至)契合说

释曰:后依门派义,有二:初、轨则决定门,又二:初、科分。

又诸佛法(至)应审观察。

释曰:后解释有三:初法说。一代时教,不离因缘。此就因缘,复决前疑。谓诸佛法,全赖因缘,以法尔故。因即本觉内熏性种,缘即师友权实别用。权用,所谓诸佛菩萨现杂类身,或复诸佛现为菩萨,诸菩萨等现诸佛身。实用,所谓佛现诸佛、三贤、十圣、诸菩萨等各自位身,或可诸佛、一切菩萨所现种种同异类身,总名权用。因果圣贤能现之心,大智悲愿,总名实用。因缘具足,诸法成立。

已说法说,次说喻说。

释曰:次喻说,有二:初结指。

如木中火性(至)烧喻。

释曰:后解释,有二:初总明,又二:初牒属。

所言(至)喻于对治。

释曰:后配合,火如本觉,性能断障;烧喻对治,始觉除惑。

第一(至)无有量故。

释曰:后别辨有四:一、木喻。阿梨罗多等,此云龙。古木法中,无明具喻五事。甚深等语,配第一义。枝末不觉,配第三义。迷惑二字,配第三义。过失二字,配第四义。无有量故,配第五义。或一切下,通配后四。

第二(至)本觉有无故。

释曰:二、火喻,喻七法七,于文可见。

第三(至)亦无方便故。

释曰:三人喻。婆罗罗利多提者,此云有巧方便;那尸阿多罗者,此云无巧方便。有方便人,善知五事,故能得火;无方便人,非闲五事,终不得火。法中亦要有方便人,具知五事,即能证果:一、知出性觉染法木也;二、知善修行心慧钻也;三、知顿悟渐修时也;四、知所在身心处也;五、知信贤圣果次也。有巧权者,尽得冥心;无方便人,终难克果。

第四(至)归一心故。

释曰:四、烧喻法中,三种喻况可见。

已说(至)二者、别说。

释曰:后合说,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言总说者(至)众生亦尔故。

释曰:后依门辨相,有二:初总说门。

言别说者(至)具足圆成门。

释曰:后别说门,有二:初、释意开门。

缘阙(至)则无是处故。

释曰:后依门具释,有三:初缘阙单因门。木虽有火,久已伏藏,不遇方便,终难得火。无明藏中,久含佛性,若不修行,无以成佛。修行轨范,要凭师友训授为缘,方自起行,得证佛道。

因阙(至)乐求涅槃故。

释曰:次因阙单缘门。若于木中本无火性,虽具方便,终不得火;若人心中本无佛性,虽具修行,终不成佛。此意假说人无佛性,由阙因故,终不成佛。正显此宗,何有众生不具佛性?但以障厚,内熏力微,且言因阙,非实无尔。故本论云:虽有缘力,而内净法未有熏力。斯可证也。既云未有,非本无性。

因缘(至)向涅槃道故。

释曰:后因缘具足门,木有火性复遇钻缘,故令火出烧木无余。若有众生本觉内熏,又逢师友示教外助,修百行因成万德果,三智周圆四德具足。

已说(至)二者、别说。

释曰:后散示生解门,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就总说中(至)外缘之力故。

释曰:后依门显义,有二:初总说门。此中能缘,即应化身,属能熏用。义当本觉不思议业,现诸境界,引摄根宜,无有休息。谓能与生作殊胜缘,名为能缘。用熏习者,者即是人。复云:所缘是佛所化一切生界。本论又云:外缘之力,乘文语便。于此言之,彼是能缘本觉用故,此辨所缘众生界故。论意欲显用熏习者,能应化身,恒与众生作外缘力。

就别说中(至)平等缘故。

释曰:后别说门有二:初分门属本,以有拣择解差别缘,以无拣择解平等缘。

所言(至)所缘之境。

释曰:后随门辨相,有二:初、有拣择缘,有三:初、能缘、所缘别,有二:初、科分。

能缘(至)得利益故。

释曰:后显示能为缘人,始自发心,终至如来,能作此缘,引摄根宜。其所缘境,即所化根,谓邪定聚及不定聚,或复通化正定聚故。具能缘人,有所缘境,配文消释,于意可知。

自此已下(至)之差别。

释曰:次已熟、未熟引,有二:初科分。

谓有众生(至)久远得度故。

释曰:后显示。

自此已下,(至)增果缘。

释曰:后远近因果别有二,初科分。

增因缘者(至)受道缘故。

释曰:后显示远近二缘迟速有异,俱增万行因故,咸长万德果故。

已说(至)二者是别。

释曰:后无拣择缘,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总说中(至)常不舍故。

释曰:后随门辨相,有二:初、总说门,有三:初、慈愿熏发。诸佛菩萨竖穷三际,横该十方,作境恒熏众生善根,令增长故。

以同体智(至)无有余故。

释曰:次实智利乐诸佛菩萨,以同体智即是始觉,照见自他本来无二,平等利乐见闻根故。即是实者,取同体智以为实故。应化上佛,谓法报身自在无碍,平等随顺时处宜事,现八相身化诸生故。

所谓(至)平等见佛。

释曰:后三昧观佛,此说众生依三昧力平等见佛,从根所观无别解故。诸佛出世如角中毛,角谓瓢角,即生成皮。此众生界内包多毛,况诸佛身?意谓如来于众生界累劫现身,其数无量。劫外凡夫不修三昧,修不见佛,故说发心已去。菩萨以三昧力观佛法身平等无差,同一真如,见应化异,唯在自根,非法性身。真我、自性有差别故,所以说言平等见佛。

已说(至)已入正位。

释曰:后别说门,有二:初、结指分门。

云何(至)与用相应故。

释曰:后依门辨相有二:初、未入正位。四十心位并诸二乘,未得法空本后二智,未证法空如实理故,不名正位。此明所化凡夫、二乘、三贤、菩萨,以意熏习及意识熏习,唯依信力随分修行,未获本智不与体相应,未得后智不与用相应故。问:上说地前四十心位唯意识熏,入地已去方说意熏,何故此中信贤位人言意熏耶?答:有二解:一云:前据显相断人执说,唯意识熏;此据兼修伏法执说,故通意熏。一云:前就地前能断之智,正依当位所断惑说,唯意识熏;此就能断始觉之智,不唯依浅粗意识熏,实亦依深细意而熏,故无相违。

云何(至)灭无明故。

释曰:后已入正位十地菩萨,内得本智,与体相应;外得后智,与用相应。依本熏力,修行证如,断无明故。二论互显,体用相资,于义焕然,在文妙耳。

已说(至)尽不尽别门。

释曰:五、尽不尽别门有二:初、结指。

此门(至)作业同故。

释曰:后正明,有二:初解义门,三义解释尽不尽别。初说妄染,非合道理无始有终,以诸净法由契道理有始无终。次说真妄,以极相违定不俱行,染起净尽、净起染尽,形夺之法理必然故。后说真妄,无有胜劣拂尽真妄,体相平等无有尽故。

如本(至)无有断故。

释曰:后合本论,前三义中,正当初一。

从上(至)三种大义

释曰:后生灭三大义有二:初结指。此中正解立义分中自体、相、用,故今论指分明显示生灭门中三种大义。

本曰(至)用义故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二:初唱本。

论曰(至)是名为六。

释曰:后作释有三:初开列章门。

今当(至)应审思择。

释曰:次指说令推。

复次(至)体相二义。

释曰:后依次决择,有二:初广明三大,又二:初明体相,复二:初总标略指。

自此(至)别释散说。

释曰:后别释散说,有二:初、指陈。

初说体大。

释曰:后解释有二:初自体大义门,又二:初总标。

云何(至)唯一真故。

释曰:后别释,有二:初五人平等门,有三:初解义门。人有胜劣、真无增减、凡小因果,虽外体大曾何有异?故示五人立一平等。真无增减义既如然,无大小等理应亦尔,猒凡小异、舍因果别,相有五差、真唯一味。

是故(至)有增减故。

释曰:次引教证。如一金刚作五趣身,形虽胜劣之差,实无增减之异。

如本(至)有增减故。

释曰:后合本论。

云何(至)又真实故。

释曰:后诸时不转门有二:初、解义门。真性不变,觉体凝常,三际不移,四相不转,寂又寂也,真又真焉。

如本(至)常恒故。

释曰:后合本论,非前非后,显三际不动;非生非灭,明四相不迁。

已说(至)大义门。

释曰:后自相大义门有二:初结指。

圆满(至)无所少故。

释曰:后开示,有三:初、圆满功德门,有二:初、牒指。有名、无名,功德具矣。

何等(至)性义功德。

释曰:后剖具有二:初有名数量功德,有四:一本论说六,分三:初总徴释。

云何为六?

释曰:次别徴释,有三:初徴。

一者(至)全遍性义。

释曰:次释一除根本无明之闇,立本觉智慧之明。二除无明迷乱法界性,立本觉遍照法界藏。三离妄想虚假解量,立本觉真实识知。四离虚伪业惑尘累妄识,立本觉自性清净心义。非得他力,显自性故。远离尘累,释前清净。契中实故,解心义耳。五离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