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武林莲居 绍觉大师 音义
新伊大师 合响
法嗣智素 补遗
△论题。
成唯识论
音义 论题四字。能所合称。古疏序云。成乃能之称。以安立为功。唯识枢要云。安教立理。名之为成。略则宗因喻三。广有八种。瑜伽第十五卷云。一立宗。二辨因。三引喻。四同类。五异类。六比量。七现量。八正教量。疏序云。唯识所成之名。以简了为义。唯独也。识有八种。一眼识。二耳识。三鼻识。四舌识。五身识。六意识。七末那识。八阿赖耶识。宗镜第四卷明此唯识二字。先离释。次合释。先且离释。初唯。后识。初唯字者。有三义。一者简持义。简谓简去我法所执。持谓持取依圆二性。唯言谓遮离识。我法非无。不离识心所无为等。二者决定义。决无离心之境。定有内识之心。谓小乘离心有境。清辨拨无内心。三者显胜义。谓心王胜(五位百法。唯心显著。为主能变。胜余法故)。心所等劣。今但显胜。不彰于劣。次识字者。即了别义。八识心王。是识自性等。五位百法理之与事。皆不离识(心法有八。即自性唯识。心所法有五十一。即相应唯识。色法有十一。即所变唯识。不相应行有二十四。即分位唯识。无为有六。即实性唯识)。不尔真如应非唯识。摄余归识。总立识名。次合释者。唯谓拣去遮无外境。境无非有。识能了别。诠有内心。心有非无。合名唯识。唯谓遮无是用。识表诠有是体。摄用归体。唯即识故。持业释也。论是能诠之教。较言指归。问答决择。评量本颂。意趣决了。唯识宗旨谓之论。卷者舒卷义。舒则阅之。卷则思之。舒卷无碍。谓之卷。第谓次第。一乃数之极首。此论十卷。记其次数。令不差互。故云第一。
合响 略释如上。广为六义。初唐梵翻译。开蒙云。梵语毗若底。识也。么怛喇多。唯也。悉底。成也。奢萨怛罗。论也。应云识唯成论。今名成唯识论者。以彼方先所后能。此方先能后所故(文)。次详释名义。宗镜第四卷。问此言外境不有。为遮离心之境。为遮不离心之境。答设尔何失。难二俱有过。若遮离心之境是无。余有不离心相分在。何以但言唯识。不言唯境识。若言不离心境是无。应但有能变三分。阙所变相分过。如何通释。答所言唯识者。遮心外境无。不遮内境。不离识相分是无。问内境与识。既并非无。如何但言唯识。不言唯境识耶。答以护法菩萨云。境名通于内外。谓有离心境。不离心境。恐滥离心外境。但言唯识。又明唯识差别。总摄诸缘及理。有其十义。一遣虚存实义。遣谓除遣。虚谓虚妄。观遍计所执。唯虚妄起。都无体用。应正除遣。为情有理无故。存者留义。实谓实有。即观依圆体是实有。是本后二智境。应正存留。为理有情无故。良由一切异生。小乘无始时来。妄执我法为有。清辨菩萨等。妄拨理事为空。今于唯识观中。遣虚者空观。对遣有执。存实者有观。对遣空执。非有非空。法无分别。离言诠故。二舍滥留纯义。舍谓舍离。滥即相滥。留谓存留。纯谓无杂。虽观事理。有境有心。谓心不孤起。仗境方生。境不自生。识变方起。由境之有滥舍。不称唯心。体既纯留。说唯识。华严经云。三界唯心故。三摄末归本义。摄谓绾摄。末即见相二分。归即向。本谓识自证分。是所依体故。今摄末见相分。归本自证分。故言唯识。解深密经云。诸识所缘唯识所现。四隐劣显胜义。谓王所俱能示现。心所即劣。依他起故。隐劣不取。心王即胜。所依体故。故言唯识。即名显胜。庄严论云。许心似二现。如是似贪等。或似于信等。无别染善法(瑜伽释云。许心似二现者。此中似言似心外所计实二分等法。故名为似。无别染善法者。谓唯心变似相见二分。二分离心无别有法。复言心变似贪信等故。贪信等离心之外。无别染善法。体即心也。如二分故)。五遣相证性义。识言所表。具有事理。事谓相用。遣而不取。理谓体性。应求作证。摄论偈云。依绳起蛇解。见绳知是无。证见彼分明。方知明性乱。六境义。境谓所观境。识即能观心。此所观境。由识变现。境不离识。立境唯识义。鬼人天等所见各异。阿毗达磨经云。鬼旁生人天。各随其所应等。事心异故。许义非真实。七教义。即能诠教。说有唯识义。楞伽经偈云。由自心执着。心似外境转。彼所见非有。是故说唯心。八理义。道理唯识。本论颂云。是诸识转变。分别所分别。由此彼皆无。故一切唯识。九行义。行谓观行。菩萨在定位。作四寻伺观等。即观行及定。俱不离识。瑜伽论偈云。菩萨于定位。观境唯是心。义想既灭除。审观唯自识。十果义。谓佛果四智。菩萨所有功德。皆不离识。庄严论偈云。如来无垢识。是净无漏界。解脱一切障。圆镜智相应。又出唯识体者。一所观出体。即取五位一百法为体。以通观有为无为法故。即以识相识性。合为唯识体。皆不离识故。二能观出体。即唯取心心所为体。心所与识常相应故。即唯能非所。若约唯识观。即取别境中慧为体。于所观境。观察胜故(文)。开蒙云。论有宗论释论。此宗论也。以正凭六经(圆觉小钞云。其法相宗所凭之经。自是第三时中。四十年前。解深密等。今后辈传习。或云唯识依华严等六经所造。文六经者。华严经。解深密经。楞伽经。无垢称经。维摩经。十地经)。横该大藏。明唯识理。故为宗论。不单解别一本经。故非释论(小钞云。且佛说经意趣难解。菩萨造论解释指示。或取诸经法义。都作义门。一时解释。名为宗论。或各就一经一部。随文解释。名为释论)。问论题四字。何字能所。答论字唯能成。唯识唯所成。成字通能所。若成目能成。成属论字。唯识之成。或成唯识之论。作依主释。或论体之上。有能成之用。以用随体。成即是论。作持业释。若成目所成。成属唯识。唯识即成。或所成即唯识。作持业释。问论有本末。何论能成。答本末皆能。若本论。为能成。佛经唯识为所成。若末论为能成。本论唯识为所成。具上如斯等义。名成唯识论。三辨宗体。开蒙云。唯识为宗。识有非无。境无非有。以为宗故。护法正义。实能所诠文义为体。宗镜第三十七卷云。教体者。护法云。如来既实现身实说法者。通用说者听者。正兼声名句文。而为教体。教体通有漏无漏。影像本质。即宜开者。根性已熟。遂感激如来识上有文义相生。佛以慈悲本愿缘力。即为众生。说三乘法。所有声名句文。是正无漏本质教。若三乘五性众生。佛边听法。不能亲闻自变相分。而缘所有声名句文。即取有漏无漏是影像兼教。即以质教为本。能现影像故。影像教为末。依质有故。由此本质教。为正教体。影像教为兼教体。无性菩萨难云。我宗但取众生识上影像相分。为教体者。即不违唯识。汝护法。若取佛本质声名句文。为教体者。是心外有法。何成唯识。护法答。唯识之宗。约亲相分。众生听时。变起相分而缘。非取他质以为自性。然他本质。即佛菩萨。亦成唯识。故不相违。问何不取本质正教体即休。答缘众生。不能亲闻无漏质故。必资影像。问若尔。何不唯取影像为教体。是亲闻故。答虽即亲闻。必假本质。是以二十唯识论云。展转增上力。二识成决定。展转增上力者。即佛与众生。互为增上缘。二识成决定者。众生根决定。如来悲决定。谓众生根熟。合闻法决定。如来即有悲决定。决定与众生说法。为增上缘故。又诸师。影质有无不同。应须四句分别。一唯质无影。即小乘有部等。二唯影无质。即龙军无性。三俱句。即护法亲光。四俱非。即龙猛清辨。谓彼计胜义门中。不辨教体。全拨菩提涅槃为空故。已上约四句料简。质影双通。护法为胜(文)。四判教相。且依本宗。大判为三。玄谈第五卷云。戒贤远承弥勒无著。近踵护法难陀。依解深密等经。瑜伽等论。立三种教。以法相大乘。而为了义。即唐三藏之所师宗。谓佛初于鹿苑。转四谛小乘法轮。说诸有为法皆从缘生。破外道自性因等。又缘生无我。翻破有我。然犹未说法无我理。即四阿含等经是。第二时中。虽依遍计所执。而说诸法自性皆空。翻彼小乘。然于依他圆成。犹未说有。即诸部般若等经。第三时中。就大乘正理。具说三性三无性等。方为尽理。即解深密等经。是故于彼三时。初堕有边。次堕空边。俱非了义。后时遍计性空。余二为有(即依他圆成也)。契会中道方为了义(文)。故开蒙云。教有三时。谓有空中。此当第三时中道之教。以唯遮境有。识拣心空。离有无边。正处中道(文)。五藏乘所摄。三藏中对法藏摄(阿毗达磨。此云对法。即论藏)。三乘中菩萨乘摄。六所被机宜。瑜加论。有五种性。菩萨。缘觉。声闻。不定。无种。此论正被菩萨。及不定中。趣佛果者。余亦兼被。起信疏云。兼为余性。作远因缘。谓二乘及无种性。开蒙问。成立唯识。有何义利。答我佛法中。以心为宗。凡夫外道。背觉合尘。驰流生死。菩萨愍之。故造此论。成立唯识。令归本源。解脱生死。问以何方便。得归本源。答有五观门。令自观心归本源故。
△论主。
护法等菩萨造
音义 梵语达磨波罗唐言护法。详具别传。按佛灭后九百年中。天亲菩萨。以慈氏瑜伽论文渊浩。是以提挈纲维。作唯识三十颂。同时有亲胜火辨。造释。千一百年后。继有护法。德慧。安慧。难陀。净月。胜友。陈那。智月。八师。相次造释。各有十卷。故卷有百。慈恩窥基大师。以十师制作旨殊见异。禀者无依。因请奘师。糅百卷为十。文多互影。所尚者。以护法为司南。故首标护法。诸师等之。菩萨具云菩提质帝萨埵。此云觉有情。禀受大乘教法。深达唯识理趣。名自觉有情。即以斯道觉彼众生。名觉他有情。具此二利。故称菩萨。造者。博综群籍。解法相义。赞释佛乘。垂范叔世。故云造也。唯识疏云。叙理名述。先来有故。创作名造。今新起故。
△释师。
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
音义 唐代名三藏。谓经律论。正法自任。弘辩导他。名曰法师。玄奘。大师之讳。族氏道迹。详具本传。按大师于贞观十九年。奉太宗纶旨。漙事翻译。至高宗显庆四年。始成兹论。月穷于纪。今言奉诏者。从初受命时也。译者。易也。易彼土语。成此方言。周礼掌四方之语。各有其官。今取北方掌语之名。盖译官兼善西语也。
△此论十卷。依颂科判为三分。前后各一颂。乃护法等菩萨所造故。开蒙以前稽首一颂。名宗前敬叙分。最后已依一颂。名释结施愿分。中间三十颂。乃天亲菩萨所造。乃护法等菩萨所造释论首末。总名依教广成分。盖当常经序正流通三分也。今初宗前敬叙分(二)初归敬述意。
稽首唯识性满分清净者我今释彼说利乐诸有情。
音义 初二句归敬。稽者。至也。留也。以头至地。稽留少时。尚书法云。拜手。谓首至手。稽首。谓首至地。此二字总摄能归三业。以既动身首。必兼语意。唯识等。是所归三宝。唯识性。即法宝。谓二空所显之理。即圆成实性。开蒙问。一言唯识性通。其相何偏敬性。答唯无漏故。唯真谛故。法实性故。圣所证故。迷悟依故。所以偏敬。满分清净者。即佛僧二宝。佛是果人。二障究尽。二死永亡名满。清净者。三乘圣位。于二障中。断未穷源名分。清净者。常言三宝。佛先法后。今何以法先佛后。显说相因。佛先法后。师资相因。法先佛后。以诸佛所师即法也。般若云。一切诸佛。皆从此经出。何故论初先须归敬。菩萨造论。恐有违佛旨。必藉三宝冥加。庶几契合圣心。流通无滞。故须归敬。我今二句述意。彼说指三十颂。利谓利益。乐谓安乐。诸有情。即所被之机。谓我护法等之所以解释彼颂者。为令一切有情生解起行。断惑证果。获大利乐也。
△次造论因缘(二)初通为利生。
今造此论为于二空(至)所知障故得大菩提。
补遗 自此至故作斯论。正明造论缘由。述出颂中利乐之意。二空者。我空法空。开蒙云。于二空理。外道不解名迷。小乘邪解名谬。造论为彼使迷者解。谬者正也。执者。封着之谓。障者。覆碍之义。以执我故。烦恼障生。由执法故。所知障起。宗镜第四十一卷云。以迷人空故。起我见之愚。受妄生死。以迷法空故。违现量之境。障净菩提。所以我法俱空。唯从识变。既唯识变。我法皆虚。因此二空。契会玄旨。以我空故。烦恼障断。以法空故。所知障销。烦恼障断。证真解脱。所知障销。获大菩提(文)。我法障执等义。下文自详。
△次别为破执(二)初知凡夫外道。
又为开示谬执我法(至)于唯识理如实知故。
音义 此世间迷者。谬执我者。如下文。执我体常周遍等。谬执法者。即数论胜论等。斯皆不了唯识。故须开示。
△次破小乘四师。
复有迷谬唯识理者(至)得如实解故作斯论。
补遗 此圣教迷者。先叙执。初句总标。或执下。别明。初增益执。次损减执。三迷体用。四迷王所。宗镜第四十六卷。引古释云。初即有宗。依十二处教。执心境俱有。是第一义。次即清辩。依密意空教。拨识亦无(小钞云。戒贤立法相宗。破无相宗心境俱空之义云。迷佛密意方便破执之教。以为实理。故云。依佛密意空教。拨识亦无)。三即彼大乘一类菩萨。言八识体唯是一(法相宗旨。八识各别出体。各别有用。若法性宗。谓前七识但是第八识差别功能。故有此执。此据起信等义)。四即经部觉天所计。以经言士夫(即有情)六界(地水火风空识)。染净由心。无心所故。虽于蕴中。亦有心所。但于识上分位假立。无别实有(起信疏序云。彼教三宗所说有异。经部无别心所。有部有别心所。觉天谓唯一意识。随六根转。无别六异)。为遮下。结显深妙理。即唯识性。如实解者。谓如法相解。如识性证并离种种不正知见。以上历明造论之所以。开蒙。问何缘造论。答有多二缘。一者令法久住。二者济诸含识。一由自利。二由利他。一由智德。二由恩德。一生大智。二生大悲。具多二缘。所以造论。
△次依教广成分。开蒙。有三种三科。一略广位。二境行果。三相性位。此三种三科。义类相从。各有其致。且分判既殊。岂容并用。盖以略广。不出于相性。行果并属于位。次今准略广位分科。初一颂半。略答外难。略标识相。次二十三颂半。广明识相。显前颂意。后五颂明修行之位次。今初略答外难。略标识相(三)初末论设问。
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。
补遗 此中开章。欲明唯识旨趣。先设难问发起。谓若唯有识一切都无。云何世间及诸圣教。说有我法。世间或是忘执。圣教岂属谬谈。开蒙。问何名世间。答堕在世中。名为世间。世者何义。答有四义。谓可破坏。有对治。隐真理。性有漏。名为世也。问何名圣教。答圣所说教。名为圣教。圣者何义。答圣者。正也。以道正人。目之曰圣。又云与理相应。于事无壅。名为圣也(文)。
△次本论颂答。
颂曰由假说我法(至)谓异熟思量乃了别境识。
合响 此本论有三十首颂。今初一颂半。又是三十颂之纲领也。且即安假说二字于颂首。则知离识之外。无有一法是真实也。前三句明所变之相。略答外难。后三句示能变之识。略标识相。开蒙。问何名为世间我法。圣教我法。答世间人执。名世间我法。圣教施设。名圣教我法。问此二我法何故名假。答世间我法无体随情。名之为假。圣教我法有体强设。名之为假。问何义名为无体随情。答本无实体。妄情所执。名为无体随情。问何义名为有体强设。答法本无名。随缘施设。强名我法。名有体强设(文)。第八名异熟。第七名思量。前六名了别境识。详如后释。
△三末论释成(二)初释前三句(二)初略释(三)初释第一句。
论曰世间圣教说有我法(至)我谓主宰法谓轨持。
合响 世间二句牒前问辞。但由二句。明二种我法皆无实性。我谓主宰者。主是我体。宰是我用。如国之主。有自在故。亦如宰辅。能割断故。法谓轨持者。轨是轨范。可生物解。持是任持。不舍自相。
△次释第二句。
彼二俱有种种相转(至)转谓随缘施设有异。
音义 初句总示。我种种下别释。有情命者。谓十六知见等。即世间我。预流等者。谓初二果等。假名贤圣。即圣教我。实德业等。谓外道胜论六句法等。即世间法。蕴处界等。谓内典三科法等。即圣教法。随缘施设有异者。指上我法随缘立名不同。我施设异者。于五蕴和合法中。妄计有我。名曰有情。妄计寿和合现存活故。名曰命者。若断分别我执随眠。名为预流。随断三界八十一品修惑。名一来等。法施设异者。于名色法中。妄计实德业等。乃至为迷心重者。说五蕴。迷色重者。说十二处。色心俱迷者。说十八界。盖因世间我法。随情执实。圣教我法。应机强说。是皆随缘施设有异。开蒙。问世间我法率已妄情。圣教我法有何益用。答有四缘故。一言说易故。二须世间故。三能除无我怖故。四有自他染净信解事业等故。有此益用。圣说我法。
△三释第三句(二)初徴。
如是诸相若由假说依何得成。
△次释(二)初正释(二)初依相见假设我法。
彼相皆依识所转变(至)彼二离此无所依故。
音义 初句正答。识谓下释成。了别者。八识通名。眼了别色。耳了别声。乃至第八了别根身器界种子。因前四执中。第三师云。但有心王。无别心所。故云此中识言亦摄心所。如王之有臣。决定有故。识体者。谓自证分。似者。以彼但一识体转变生起相见。故名似也。彼二谓我法。此者见相二分。谓我法俱依相见而施设也。
合响 转似二分者。宗镜第四十七卷云。相见种。或同。或异。若同种者。即一识体转似二分相用而生(笔削记云。有漏识自体生时。转似二分。似能缘相。名为见分。似所缘相。名为相分)。如一蜗牛。变生二角。此说影像相见。离体更无别性。是识用故。若言相见各别种者。见是自体义用分之。故离识更无别种。即一识体转似见分别用而生。识为所依。转相分种。似相而起。以作用别(虑无虑别)。性各不同故(见通三性。相唯无记)。相别种生于理为胜。故言识体转似二分此依他起。非有似有。实非二分。似计所执二分见相。故立似名(小钞云。似有二释。一云识体是有。二分是无。无而似有。故云似也。二云二分亦有。是依他起。所言似者。似遍计实有之二分也)。相别有种。何名识变。不离识故。由识变时。相方生故。此显能变相见二分。用体别有。何故又说识似二分生。论说相见俱依自证起故。若无自证。二定不生。如无头时角定非有。及无镜时。面影不起。皆于识上。现相貌故。故说二分依识体生(文)。开蒙。问无实我法。假依何立。答依识所变相见分立。何须此实。问依识变。假立所以。答执相见分心外实有。此名假法。有实主宰名为假我。其依识变立假我法。所以然也。问相见识所变。相见名唯识。我法依所变。我法应唯识。答相见识亲变。相见是唯识。我法依所变。心外非唯识。问相见二分。是依他性。何故说为我法相也。答执二为实。有实主宰。是我法相。此是世间我法。何以故。以无依有故。问何非圣教我法。若圣教者。义依于体故(文)。
补遗 宗镜第四十七卷。问转变变现。其义同别。古释云。有唯转变非变现者。转变之言。通于种现。现能熏种。种能生种。种生现行。皆名转变。变现之言。唯现心等。能起见相。名之为变。不通于种相分色等。
△次由熏习变似我法(二)初法释。
或复内识转似外境(至)缘此执为实我实法。
合响 初句标。我法下释。熏谓资熏。习谓串习。由我法分别熏习。遂有后时转变力用。唯识枢要云。若诸识生似我法时。为皆由我法分别熏习之力。为亦不由。若皆由者。八识五识。无二分别(护法云五八行浅。一向无执)。生果时应不似二。若不由者。此中何故但说我法熏习为因。答二解俱得。其皆由者。一切有漏。与第六识二分别俱故。或第六识二分别引故。后生果时。皆似我法。其不由者。此说第六根本。兼缘一切(笔削记第四云。以此意识遍缘一切。通三量故。假实俱缘)。为因缘发诸识。令熏习故。后生果时。似我法相起。或非外似外。六七计为似外起故(文)。此似我法。即前相见二分故。开蒙云。相见说为似我法者。以内似外。以有似无故(文)。诸有下。明诸有情六七二识。无始无明覆故。不达识变。因此横执实有我法。开蒙。问我是遍计。何得种也。答因执蕴等为我之时。熏蕴等种。名我执习气也。
△次喻明。
如患梦者患梦力故(至)缘此执为实有外境。
补遗 如患下。合似我法。患即病也。如人重病。由心惛故。见有种种异色人物。又如梦时。见有实物。此举第六患梦独影喻之。缘此下。合实我法。开蒙。问我法本无。由何执有。答由无明力妄执实有。如患梦力。以无见有。
△次结判。
愚夫所计实我实法(至)所依事故亦胜义有。
补遗 初约无体随情假判。谓遍计所执。本无有体。但随执情而有。次内识下。约有体强设假判。谓虽是内识所变。依他似有。此依似名假。不可执为实有。外境下。约有无判。外境既随妄情施设。则非如识有。此正翻前第一师增益执。以彼执外境。如识非无故。宗镜第六十七卷云。外境是遍计所执。心外实境。由随妄情施设为假。体实都无。非与依他内识相似。此翻破前第二师减损执。以彼执内识。亦如外境非有故。内识体是依他。必依种子因缘而生。非体全无。如遍计境。彼实我法。犹如龟毛。识依他起。故非彼类。此中色等相见二分。内识所变。不离识故。总名内识。由此内识体性非无。心外我法体性非有。便遮外计离心之境实有增执。及遮邪见恶取空者。拨识亦无。妄空减执(文)。境依下。约二谛判。谓外境依内识假立而有故。但世俗说之为有。即假名无实谛。识是假境所依事故。亦胜义有者。事即体也。谓此假境所依之识体。不唯是随事差别谛之俗。且通体用显现之真。故云亦也。
△次广释(二)初明无实唯似境(三)初徴答总标。
云何应知实无外境(至)实我实法不可得故。
△次重徴别释(二)初破实我实法不可得(二)初破实我(二)初徴。
如何实我不可得耶。
△次释(二)初正破(三)初叙破外道小乘我相(二)初别破(二)初破六师三计(二)初叙计。
诸所执我略有三种(至)潜转身中作事业故。
补遗 西域外道虽多。六师为首。六师之中。数论胜论又为胜。故首破之。初二句标数。一者下叙计。初即胜论数论所计。量云。我是有法。体常周遍宗。因云。随处造业受苦乐故。同喻如虚空。次即无惭尼犍所计。量中阙喻。广百论卷第三云。次一类外道。计我随所依身。身大则我亦大。身小而我亦小。形量不定。虽所依形质。有卷有舒。而我体性。无生无灭。如油滴水。随水广狭。虽有卷舒。而无增减(文)。今将如油滴水之喻足之量云。我是有法。其体虽常。而量不定宗。因云。随身大小有卷舒故。同喻如油滴水。三即兽主遍出所计。潜转身中作事业故。笔削云。计我体常。犹如微尘。应于根门。量可例知。外道虽有九十五种。其所执我。不出此六师三计。
△次破斥(三)初破胜论数论。
初且非理所以者何(至)所修证法一切我合故。
音义 初执我下。约相违破。谓随身则不遍。苦乐则不常。此以因破宗也。又常下。谓常则应无动转。遍不随身造业。此以宗破因也。又所执下。约同异破。先问。又所执我既常且遍。为与一切有情同一我耶。答一我耶。若言其同。一人作业之时。诸人亦应俱作。受果解脱无不应然。设尔。则事理兼违。便成大过。若言其异。我既常遍。则诸人之我。互相涉入。体应杂乱。又一人作受之时。我体既异而遍。则一人之我。与诸人我合。有过同前。故云应名一切所作所受。若谓由我异故。作受各有所属。无则杂乱之过。理亦不然。业果及身。既与一切我合。混而不分。属此非彼。理不应然。解脱例尔。所修证法。一切我合故。
△次破无惭尼犍。
中亦非理所以者何(至)故彼所言如童竖戏。
补遗 我体下破常住。橐籥风者。慈恩疏云。以内有风起声等故。老子道德经云。天地之间。其犹橐籥乎。河上公注云。橐籥中虚空故。能出声气。无有屈竭时。摇动风益出(文)。风既摇动而出。应非常住矣。又我下破体一。积聚之身。应可分析。我若随身可析。体应非一。
△三破兽主遍出。
后亦非理所以者何(至)诸有往来非常一故。
补遗 我量下。明小我不能动大身。广百论卷第三云。众微积聚。成极大身。我在其中。形量甚小。云何小我。能转大身。举体同时皆见动作(文)。若谓下遮救。先牒。次破。广百论又云。若汝意谓我量虽小。而于身中往来击发渐次周匝。如旋火轮。以速疾故。谓言俱动。若尔我体巡历身中。应有生灭及成众分。但是迁流至余处者。定归生灭。必有众分。既言我转所至非恒。如彼灯光。岂是常一。常必非动。动即非常。我动而常。深违正理(文)。
△次破小乘三计(二)初叙计。
又所执我复有三种(至)三者与蕴非即非离。
合响 玄谈卷第八云。我法俱有宗。谓犊子部等。等者。等余四部。谓此计中。总有五全或一少分。言五部全者。一犊子部。二法上。三贤胄。四正量。五密林山。故总为五部同计。言一少分者。更等取经部中根本经部。不等末经部。以本经部。亦执有胜义我。非即非离。即计菩萨出离生死。故名胜义(文)。
△次破斥(三)初破即蕴我。
初即蕴我理且不然(至)如虚空等非觉性故。
补遗 我应下。总约五蕴破。我应如蕴非常一故者。谓诸蕴非常。我应生灭。诸蕴非一。我应有五。又内下。别约五蕴破。先明色蕴非我。内诸色即五根。外诸色即五尘。心心所下。明受等四蕴非我。心即识蕴。心所即受想行三蕴。待众缘者。如眼识九缘生等。余行。谓相应行心所之余。即二十四种不相应行也。余色。谓五根五尘诸色之余。即法处所摄色也。
△次破离蕴我。
中离蕴我理亦不然应如虚空无作受故。
音义 虚空离蕴。非作受故。我既离蕴。应如虚空。非作受者。
△三破非即离我。
后俱非我理亦不然(至)故彼所执实我不成。
音义 许依蕴立非即离蕴者。彼所执义。依蕴立我。故云非离。我非是蕴。又云非即。正如瓶依色有。既非即色。又非离色。应知色可言实。瓶决定假。蕴可言实。我决定无。量云。俱非我是有法。非实有宗。因云。许依蕴立非即离蕴故。同喻如瓶。广百论颂云。非即色有瓶。非离色有瓶。又既下。指彼所计不可说藏破。玄谈第八卷云。谓犊子部等。彼立三聚。一有为。二无为。三非二聚。非二即我。又立五法藏。谓三世为三。无为为四。第五不可说藏。我在其中。以不可说。为有为无为故(文)。谓汝既知不可说为有为无为。亦应知不可说为是我非我。故彼所执实我不成。
△次总破(三)初约思虑有无破。
又诸所执实有我体(至)故所执我理俱不成。
音义 先徴定。若有下。约两意破。故所下结斥。
△次约作用有无破。
又诸所执实有我体(至)故所执我二俱不成。
△三约所缘非缘破。
又诸所执实有我体(至)正见翻令沉沦生死。
音义 先徴我见者。执我之见。即乖理谬计。能执心品。若非下破。既非所缘。宁知有我。如眼不见。孰别青黄。若是所缘。见应非倒。以于我境如实知故。广百论云。一切圣智称境而知。既非颠倒。我见亦尔。应非颠倒。若尔我见应如圣智。非无始来生死根本。若尔下转难。若我见是正。无我应邪。如何执有我者。所信至教毁有我见。沉沦生死。赞无我见。能证涅槃。岂有无我邪见。能证涅槃。有我正见。翻沦生死耶。
△次立量以显唯识(二)初显能所缘是见相。
又诸我见不缘实我(至)是所缘故如所余法。
合响 余心者。我见之余。指六七二识之能缘见分。即如缘余法之心。如缘色声等之五识也。初量正明我见之见。元是内心见分。以我见自有亲相分。为所缘境。犹如缘相分五尘之五识也。我见是有法。不缘实我宗。有所缘故因。故缘余心喻。余法者。实我之余。指所缘相分。次量谓我见所缘。本是内心相分。以我见所缘之境。秪是影像亲所缘。定非实我。犹如五识所缘之相分五尘也。我见所缘。是有法。定非实我宗。是所缘故因。如所余法喻故知能缘所缘。即是见相二分。
补遗 问假使外人不许相分色。同喻应犯无俱不成过。答纵使不许有相分色而。所缘五尘。变坏无常。不妨亦得。与无实我。为同喻也。
△次结示所缘是识变。
是故我见不缘实我(至)随自妄情种种计度。
合响 上文但云有所缘故。是所缘故。不知有何所缘。何是所缘故。此结示云。内识变现诸蕴。乃是因缘所生。缘起之法。缘此而有。何过其过。在于随自妄情种种计度耳。宗镜第五十九卷。问我见所缘影像。若是依他有者。应有依他性实我。答此相仗因缘生。但是依他性。幻有之法。而非是我。由彼妄执为我。故名妄执。此有两重相约。此相从因缘生。有力能生心。此乃是有名。依他性法。于此不称所执法。义边。名遍计所执。乃名为无。如人昏冥执石。为牛。石体不无我见所缘。缘依他相有如石。本非牛妄心执为牛。此所执牛。其体全无。如相分。本非我妄心执。为我此所执我其体全无。但有能执心。而无所执。我谓于此石。但有所缘石。而无所执牛。于此相分上。有所缘法。而无所执我。
△三结属我执俱分(三)初标列。
然诸我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。
合响 前已委明。外道余乘所执我相。此中统收结属。俱生分别二种我执。
△次别释(二)初俱生我执(三)初释总名。
俱生我执无始时来(至)任运而转故名俱生。
△次释别相。
此复二种一常相续(至)起自心相执为实我。
音义 言常相续者。能缘所缘。无间转故。起自心相者。谓第七识。托第八见分。而为本质。自心变影。为相分境。缘此执为自内实我有间断者。能缘有时。或转易故。总谓总计五蕴别谓五中随一。谓第六识。托本识所变五蕴为质。自心现影。为相分境。缘此执为实我。五取蕴者。谓与取合故。诸蕴中。所有欲贪等。
合响 宗镜第五十一卷。引唯识枢要云。起自心相之言有二解。一云即影像相。二云即所执相。虽无实体。当情现故。诸说心相。皆准应知。释曰。影像者万法。是心之影像。所执相者。诸境无体随执而生。因自心生。还与心为相。
△三示断位。
此二我执细故难断(至)胜生空观方能除灭。
音义 后修道中者。对初见道而言小乘。即须陀洹已上菩萨。即初地已上。胜生空观者。以见道位中。生空观但断得分别我执。此修道位中。能断我执俱生方。初见道为优。故云胜也。
△次分别我执(三)初释总名。
分别我执亦由现在(至)然后方起故名分别。
音义 亦由现在外缘力者。谓虽有内因力。要假外缘。方得生起邪教。谓外缘邪分别。谓禀邪教。而内起邪思惟也。
合响 宗镜第六十六卷云。此分别计我藉三缘生。谓邪师。邪教。邪思惟。由此三缘。久久熏力惯习。遂计彼为他。执自为我。此但由计有实有故。若言实有。非熏习而计有者。初出胎时。何不执自及以他身。既初出胎时。未熏习故。不计自他。故知计有自他由妄熏习也。
△次释别相。
唯在第六意识中有(至)分别计度执为实我。
合响 邪教蕴相者。即犊子部等。及胜论等所说法相。我相者。谓即离大小等我。
△三示断位。
此二我执粗故易断(至)生空真如即能除灭。
合响 初见道时者。广百论云。圣谛现观。初现行时。生空真如。即我空所显之理。前生空观。约能观慧。此生空真如。约所观理。文互显耳。开蒙。问分别俱生。先断于伺。答分别之障。先断于见道。一时顿断。俱生之障。修道位中。分分渐断。至金刚心时。方能断尽。
△三结判(二)初正判(二)初判相质有无(二)初判定有无。
如是所说一切我执(至)自心内蕴一切皆有。
音义 初正判。有无自心外蕴者。本质境也。自心内蕴者。相分境也。宗镜第六十五卷释云。能缘缘不着处。皆名心外。第七计我心外。唯有第六。计我心外之蕴。或是于无自心内蕴。一切皆有者。盖亲所缘缘不问。即离计为我者。影像必有故。无有少法。能取少法。唯有自心。还取自心故。皆缘蕴。此皆辨我所依也。
△次结成前义。
是故我执皆缘无常五取蕴相妄执为我。
△次判依遍有无。
然诸蕴相从缘生故(至)横计度故决定非有。
音义 诸蕴缘生。是依他有。于蕴计我。是遍计无。
△次引证。
故契经说苾刍当知(至)一切皆缘五取蕴起。
△次释妨(二)初正释妨难(三)初释忆识等事妨(二)初难。
实我若无云何得有忆识诵习恩怨等事。
音义 忆曾更过境识。现在诸尘。久诵数习。令未来纯熟益我损我。成恩成怨。广百论云。又心念念异灭异生。若无实我。云何得有忆识诵习等事。
△次释(二)初斥非。
所执实我既常无变(至)体不离用应非常故。
音义 初句牒执后。应如前等者。后谓今日。前谓往。昔是事。谓忆识。诵习等事。如婴儿时。未闲经史。壮年则习。未习则无。已习则有。若我常恒无变。则应后如前。无前如后有。以体无别故。若谓下破转救。先牒救云。我体虽常用。有变易故。无是过。理亦下破体用相即用。如体常有过同前。体如用变。应非常故则违自执。
△次显理。
然诸有情各有本识(至)难于汝有失非于我宗。
音义 本识即第八识。谓无始乃至未转依位。唯属无记故。名一类。无有间转。故云相续。能持世出世种。名曰任持种子。一切法。谓七转识等。诸法熏本识。则诸法为因。本识发生现行。则本识为因。故云更互为因。由斯能所熏习力故。得有忆识等。事何要别执。有实我耶。故所下结责。
△次释造业受果妨(二)初难。
若无实我谁能造业谁受果耶。
△次释(二)初斥非。
所执实我既无变易(至)若有变易应是无常。
音义 量云。实我是有法。不能造业受果宗。因云无变易故。同喻如虚空。
△次显理。
然诸有情心心所法(至)造业受果于理无违。
合响 宗镜引华严会意。问云。若准六根无我。谁造谁受耶。答佛说作善生天。为恶受苦者。此但因缘法尔。非是我能为受也。若言是我非因缘者。作恶何不生天。乃堕地狱耶。我岂爱彼地狱故。受苦耶。我既作恶。而不受乐者。故知善恶感。报唯是因缘非实我也(文)。
补遗 宗镜云。因缘有二。一者善恶增上业因缘。但感生天及地狱异熟。等二者善恶等流业因缘生天感宝地金华。堕地狱者。感刀林铜柱等(文)。因缘即诸业及。二取习气也。
△三释生死涅槃妨(二)初难。
我若实无谁于生死轮回诸趣谁复厌苦求趣涅槃。
补遗 广百论卷第二云。若一切法空无我者。生死涅槃。二事俱失所以者。何由有我故。诸无智者。乐着生死先能造善。不善业后受所感。爱非爱果诸有智者。欣乐涅槃。先观生死苦。火煎逼发心。厌离后方舍恶。勤修诸善得证解脱如是。皆由我成。
△次释(二)初斥非。
所执实我既无生灭(至)故彼所言常为自害。
音义 此中就彼所执。常义破也。谓我若常同于虚空。则无生灭。亦无苦恼。谁复轮转。谁趣涅槃故彼所言常者。秪为自害耳。
△次显理。
然有情类身心相续(至)厌患苦故求趣涅槃。
音义 由因缘力。生灭不断。谓之相续。于相续中。起惑造业。受苦智者。厌苦欣灭。断恶修善。而证涅槃。
△次结示唯识。
由此故知定无实我(至)愚者于中妄执为我。
△次破实法(二)初徴答非有。
如何识外实有诸法(至)所执外法理非有故。
合响 玄谈第八卷云。至妙虚通。目之曰道。心游道外。即称外道故。唯佛正道。余悉名外道(文)。余乘即小乘。谓大乘之余。彼虽证我空。犹执心外有法。于大乘唯识正理。不能尽知也。
△次广破执相(三)初正破心外有法(二)初外道(二)初徴。
外道所执云何非有。
△次释(二)初约十三家别破(五)初数论师(三)初叙执。
且数论者执我是思(至)是实非假现量所得。
音义 玄谈云。梵音僧佉。此翻为数。即慧数也。数度诸法根本立名。从数起论。名为数论。论能生数。亦名数论。其造数论。及学数论。皆名数论者。本源即是迦毗罗造。执我是思者。我谓神我。以思为性。即第二十五神我谛也。受用萨埵等者。萨埵。此云有情。亦云勇猛。今取勇义。剌阇。此云微。亦名尘坌。今取尘义。答摩。此云闇。应名勇尘闇。若傍义。翻旧云喜忧闇。亦云苦乐痴。新云贪嗔痴。亦云乐苦舍等。敌体而言。即是三毒。此之三毒。即是自性。三德自性。古称冥性。亦名胜性。未生大等。但住自分。名为自性。若生大等。便名胜性。有胜用故。即二十五。谛之初谛也。若神我意有所须。彼萨埵等。随起觉悟。造化大等为神我。受用所成大等。二十三法者。谓从冥初生大亦名觉。觉生我心。亦名我慢。从我心生五微尘。亦名五唯。量即声触色味香五。唯生五大。即空风火水地。从五大生十一根。初生五知根。谓耳身眼舌鼻。次生五作业根。谓语具手足大小便道。后生心平等根。即是中间二十三谛。兼其初后。故有二十五(文)。然大等下。谓大等二十三法。三德合成。是实非假。现量所得者。此就彼谬计。是似现量也。
补遗 起信笔削第五卷云。外道等者。谓数论师。以彼依非想定。发世俗通。应于邪道。以生死智。通知未来八万劫。死此生彼三事。后亦不知彼之所计。冥性是常从此生。于世间诸法冥寞难知。故云冥性。从冥初生觉乃至心平等根。尔时名生死成执一神。我为受用主我思胜境。冥性变生为我受用。我受用故。为境缠缚。不得解脱。我若不思。冥性不变神我解脱。名为涅槃。
△次破斥(七)初破现量所得。
彼执非理所以者何(至)如何可说现量得耶。
补遗 初斥大等下破。言军林者。聚人成军。攒木成林。人木分散。孰为军林。广百论云。此唯世俗假说军林。其中都无军林。实体言现量者。宗镜第四十九卷云。现谓显现。即分明证境不带。名言离妄。分别名之。为现量者。度量是揩定之义。谓心于境上度量。揩定法之自相不错谬故(文)。此真现量也。后皆准此数论大等。既多事合成正如非实之军林。如何可说现量所得量云。大等是有法。应假非实如何可说。现量得宗因云。多事合成故。同喻如军林等。
△二以能所互破。
又大等法若是实有(至)转变非常为例亦尔。
音义 初以能成。破所成量云。大等诸法。非三合成是实有故。如三本事萨埵下。以所成破能成量云。萨埵等三亦三合成。即大等故。喻如大等转变非常为例亦尔者。谓大等。诸果从自性生。展转变异差别增长大等。诸果变故。非常不如自性不变故。常为例亦尔者。准上立量云。大等诸法非转变。非非常。是实有故。如三本事又量云。萨埵等三。亦转变非常。即大等故。喻如大等。广百论释第一卷破云。大等皆用自性为体。大等变时自性。应变由此自性。应是无常体无异故。犹如大等。
△三体应同用破。
又三本事各多功能(至)余亦应尔体无别故。
合响 此以数论计三本事。各有明白。躁动暗昧等众多功能。转变大等诸法故。破云功能既多体。亦应多以体用一故。广百论释第一卷云。又三自性一一皆有明。躁昧等众多作用。既许体同以性。随用应成多体(文)三体下。破转救。彼救云。三本事。虽多功能其体周遍。无多体过破云。三体既遍。则一处起用。转变诸法余一切处。亦应同时。顿变以三事之体。遍而无别故。广百论释云。又此自性其体。周遍一分变时余。无量分体无异故。应亦随变。
△四破三合成一。
许此三事体相各别(至)故不应言三合成一。
音义 谓汝宗既许三事。体相各别。云何合成色等一相。不应下遮救。若谓未合时是三合时变一故。所成色等是一理。亦不然合与未合体无别故。若谓下又救谓此二事体异相。同譬。如金鍮与铜体。虽是三相似。是一故。合未合时相常如一。无如是过。便违下。破汝宗计。萨埵之相。即萨埵体。余二亦然。今云体异相同。岂不违于己宗耶。体应下反覆推破。若谓三事体异而相同则。体应如相。同相应如体一。若尔应云一合成一。三合成三。不应言三事和合共成一相。
△五以总别互破。
又三是别大等是总总别一故应非一二。
音义 本事有三。属别大等俱三事成是总。广百论云。汝执总别既定是一。总应如别是三非一。别应如总是一。非三云何别三。成于总一。
△六约变时合不合破(二)初正破。
此三变时若不和合(至)本别相体亦应随失。
音义 若谓变时三事。不合成一。即同未变如何现见所变是一色等。若三变时和合成一。应失本事三种别相体。亦随失以体。即相故。
△次遮救。
不可说三各有三相(至)体亦应各三以体即相故。
音义 初遮三。各有二。救云三事各具总别二相。由别相。故未合是三。由总相故。合时见一故。无失体等过总。即下破总相。即别相别三总。亦应三总。相若三不应见一。如何现见是一色等耶。若谓下遮。三各有三。彼复救云。谓三事之体。各具萨埵等三相。但于和合位。和杂难知故。唯见是一色。既有下破一体。既有三宁。复见为一既见。是一复如何知三事有异。又若彼三事。一一皆具三相。应随举一事。能成色等何所阙少。必待三事和合方成耶。又相既各具三应体。亦各有三以体。即相理应尔故。
△七约无差别破所成。
又大等法皆三合成(至)皆应无异便为大失。
音义 若谓大等诸法。皆三事合成。是则大望我等乃至。诸根二十三法。应无差别。则违己宗所计三事为因大等。为果等差别之义。皆不得成。若尔应以一根。得一切境。或应一境。对一切根。则诸世间有情无情。若净若秽。现量而知比量。而知等物俱不成立故。下文云。便违三德我等。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。则犯自教相违及。世间相违等过矣。
△三结非。
故彼所执实法不成但是妄情计度为有。
合响 会玄第十三卷云。从自性谛。生一切法但是随情虚妄。计度名为邪因。
△二胜论师(二)初叙执。
胜论所执实等句义多实有性现量所得。
音义 玄谈云。此即卫世师计。梵音吠世史迦萨多罗。此云胜。论立六句义。最为胜故。或是胜。人之所造故。其能造人。即成劫之末。人寿无量。外道出世。名嗢露迦。此云鸺鹠。昼避声色。匿迹山薮。夜绝视听。方行乞食。时人以为。似鸺鹠鸟故。名鸺鹠仙人即。百论。优楼佉也。亦号食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