饰宗义记卷第六本
嵩岳镇国道场沙门 宾 作
疏本第五
祇九十二者。谓于此律九十之中。无不受谏。及真实净施。加四不同。即九十二也(有人言。彼无恐怖者。谬也。彼律第十九。有恐怖戒也)。一辄教诫尼不白善比丘(彼律第十五云。若比丘往尼住处欲教诫。不白善比丘。除余时波逸提。余时者病时。释中云。余时者比丘尼病时)。二不舍净作三衣(彼律第十九云。若比丘与比丘。比丘尼。式叉摩那。沙弥。沙弥尼衣。后不舍而受用提)。三轻他(彼律第十四。别有异语恼他戒。此轻他戒。如彼第二十云。若比丘轻他者提。释中云。轻他有八事。一语来不来。二莫来而来。第三已下坐语去广说亦尔)。四回僧物向他(彼律第二十一云。若比丘。知物向僧。回向余人提)。彼律第十。复有故打钵破得提。不入九十二数中也。
五分九十一者。彼亦阙无不受谏戒。彼律第六。合二虫水以为一戒。加三不同。即九十一也。一辄教尼(彼律第七云。若比丘。僧不差。为教诫故。入尼住处。除因缘。因缘者比丘尼病。律又复别有辄教诫尼)。二轻三师(彼律第八云。若比丘轻师提。释中云。轻三师及戒二提)。三回僧物与他(彼律第九云。若比丘知檀越欲与僧物。回与余人提)。
十律九十者。彼亦无不受谏。更一不同。即九十也。一者不恭敬(彼律第十七云。若比丘不恭敬者提。缘起云。阐陀比丘。诸上座所说法律未竟。中间作异语答难。无畏敬心。作白四。记识未记识作者犯吉。记识竟作者提)。彼律第十。别有用异事嘿然恼他戒。即是此律异语戒也。南山云。彼律别有不随问答戒者。不然。五分第六。有不随问答戒。即是异语戒也(体虽似同。文言别故)。
疏云。少有同异可知者。应言多同而少异也。南山又云。鼻奈那律。更有五不同(如下所辨)。今详文相。十一不同。穷其实体。但应有八。一先要后违(彼律第七云。若比丘先共要。后作是语。汝减比丘僧物用。违前要者提。缘起云。诸比丘语六群言。有诸长者至园观者。了无宾待。既招谤讥。可听籴米共宾待之。六群言善彼便悔之。或以此戒赞同羯磨悔)。二卒嗔恚(彼律第七云。卒嗔恚者堕。南山即录此为一也)。三激人使嗔(彼律第七云。十比丘激动阿练若云。诸忍已得初禅等戒。此即是疑恼戒也。南山录为二也)。四不请强往(彼律第七云。若比丘不请强往者堕。或时应往。或病或执僧事作衣。此应食。缘起云。佛在王舍。时人饥馑。诸长者请一比丘。或四五皆往。因之制也。南山为三也)。五先往请家坐卧弄小儿(彼律第八云。若比丘先至请家。若坐若卧。弄小儿堕。缘起云。有长者请佛僧。六群先往。食厨间止。长者生嫌故制也。南山为四也)。六初可后违(彼律第八云。若比丘。比丘僧常法。辞比丘僧。僧听使行后。比丘证言。不如法辞比丘僧。初可后违者堕。述曰。先共听行。而后悔之也。缘起云。舍利弗辞佛僧六十日行。有比丘言。身子懈慢不辞。故制也)。七证他煞虫(彼律第九云。若比丘不煞虫。证言煞虫者堕。缘起云。六群证十群言。汝前行蹈虫煞。可向我悔。故制也)。八以水相洒(彼律第九云。若比丘不得以水相洒。惊禅者堕。此戒即是水戏戒也。若无戏心。但拟相觉。即是不同也)。九赊卖衣还借着坏仍责直(彼律第九云。若比丘。赊卖衣与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。还借着。既着衣坏。复责其直者堕)。十高声大唤扰乱人(彼律第九云。若比丘不得高声大唤扰乱人。若扰乱者。堕也)。十一先至食处众前弄小儿(彼律第九云。若比丘小食中食。先至彼坐。于大众前弄小儿堕。南山为五也)。解脱戒本。亦有九十。不能繁叙此律九十总为七门者。准此律中有九十一。下增五中有五持律。一诵至三十。二至九十。三广诵戒。四诵二部戒。五都诵毗尼。余时不依前四持律。吉罗。夏不依第五持律。提。
口二十者。颂曰(五言)。妄毁两同说。实过嫌辄讥。暮恐疑发鄣。劝尼悔欲根。
此中亦有身业助成者。如妄语中作书现相等。随应当知。
二宿者。未具同宿。妇女同宿。
过受者。一食处过受也。
三坐者。食家有宝强坐。有宝屏坐。与女露坐(后二戒章中。名为与俗女屏坐。俗女露坐。初开第四人。后二开第三人)。
非时食身业犯者。有一古师云。非时食是口业犯。故别破之。
二随者。随顺利吒。随摈沙弥也。此三十一。颂曰(五言)。二宿强脱覆。衣尼过众三。非残受道药。三坐三军酒。戏洗击历白。二随打博宫。
见论身心犯者。彼论十六云。此是性罪。因身心起。疏即释云。以见闻他犯。
此是通名身业者。谓见他身通名为身。即此见时未得覆罪。故云未即成罪。此义乃是往代诸师。谬为此释。上淫戒前十门义中。已辨非讫。
十九戒自口作业假他身者。颂曰(五言)。掘坏房虫足。燃藏煞出虫。尼衣宝床蓐。角师疮两来。
四期者。尼期行。尼同船。妇女期行。贼期行也。
自口作期假身共行索美者。口索身受食之也。此等假他身可知。
口业恼僧名为异语身业恼者。名曰触恼。各须作白。以记识之。后若更为。即犯提罪。
十一自他俱犯者。颂曰。掘坏房虫怖。燃藏煞谤宝。
此三大护佛法者。多论第六。坏生戒云。为大护佛法故。凡有三戒。大利益佛法。一不得担(谓三十戒中担羊毛也)。二不得煞草木。三不掘地。若不制三戒。一切国王。当使比丘种种作役。有此三戒。帝主国王一切息心(已上论文)。今章云捉宝是大护者。其理亦通。且如捉宝缘起。大臣评论。沙门释子得捉金银等。即是失人信心也。珠髻大臣为其解释。皆令生信。故知不捉即是大护也。
六十七戒自重教轻者。但吉也。
三十是性中。逐难释云。粗(说粗也)强(强敷也)。用(用虫水也)。讥(讥教戒师也)。驱(驱他出聚落)。饮(饮虫水也)。起(发记四诤)。说(说欲不鄣)。随(随举比丘)。摈(随摈沙弥)。同(同羯磨悔)。欲(不与欲也)。悔(与欲已悔)。听(屏听四诤)。
五双者。言辞便易。且说五双。理实。德衣于单提内。总含三戒。谓背别及食前食后入聚也。
得羯磨一双者。谓得羯磨气类是同。非谓羯磨法无差别。嘱授双亦尔。
七日尽形作口法受不犯残宿不受者。且据二药。若非时浆。唯望不受。得成双犯。望于残宿。无双犯义。故疏略不辨也。
亦可作法作事等者。谓前但辨五双三只。作口法边。名为作持。故今更解。双约作法。及以作事。即通二持也。
以彼时外对非时入聚等者。总欲为成。言辞便易故也。
品别已如上辨者。对覆律师止持止犯。寄九十初明故也。
尼无可知者。尼无教诫僧义故也。
行三者。尼同船。尼同行。妇女同行也。此并尼提僧吉(与贼期行。僧尼同提)。
开缘不同者。僧有余法。背足别制。尼无余法。合制一也。
犯虽是同与缘不同者。下僧律文云。外道者裸形异学。(乃至)在此众外出家者是。结余众云。比丘突吉罗。下疏释云。大僧要与出家外道。甄去在家。犯轻故尔。尼亦犯提。且不同结方便吉。尼律文缘起云。有二沙弥一名耳。二名蜜。一人罢道。一人入外道。六群尼持食与。故知出家在家俱犯。下疏释云。白衣亦同犯提(谓在家俱犯提。故云亦)。
减年受缘不同者。尼与式叉作本法也。
用缘不同者。尼浴衣一切时用。不同大僧四月一日已后。方许用也。
名字不同者。多论第六云。比丘畜雨衣。尼得畜浴衣。不得畜雨衣也。
僧宽尼狭者。尼但覆残。而犯提罪。僧覆夷残。并犯提罪。故知宽狭也。尼覆他夷。自犯夷罪。今辨单提。故阙不辨也。若约人者。僧覆粗戒文云。知他比丘犯粗罪。即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