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宋余杭沙门元照述

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卷第四(从衣药受净尽末文)

大唐沙门释道宣于终南山丰德寺撰

衣药受净篇第四

释衣药受净篇

篇目:衣总二衣,药含四药。衣中,受通制听,三衣百一;净局听教,唯收诸长。药中,受该四药,手、口不同;净唯七日,但收长药。

上明受戒法仪,摄法在己,义须将护,前境通漫,未可随彰,故约形有,用收行相。然身口之累,在生为重,受纳将摄,多随妄心,随妄染神,未卒清荡。是以大圣设法防之,欲使形备法仪,心存正观,折挫我慢,袪遣鄙杂,衣药设致,大意如此。

本文来意中,初结前篇义,下生后意,又二。初叙从要立法。将护即随行。前境漫者,遍尘沙故。形有即身口。然下,次显治病有功。初叙病。身口累者,谓衣食也。多随妄者,谓自任也。是下,明药。形备等者,外正内明,任运使尔。我慢是惑,鄙杂即业。挫,则卧反,摧也。袪,去鱼反,谓拂除也。

就文以判,正宗第三,衣、药相交,且分为二:初、明制畜,必须受持,谓衣、钵、坐具也;二、明听畜,随缘有无,则受净衣、药等。就此二事,自分二段。

总判中。相交,谓交参也。制唯对受,但局衣、钵;听兼受净,则通衣、药;二事分二,即制、听也。

初中二:前明衣缘本制,后明受持行护。

就初标章。多畜衣下,广分所以,约为十门:初、制畜三衣意;二、求财法;三、明色相;四、明衣量;五、重单相;六、条相多少;七、长短相;八、作衣法;九、补治法;十、护敬受用法。

制门衣缘,本制标分中,初标章者,即受衣法也。

初门,如律中说,如来因诸比丘畜长,不自节约,是以初夜着一衣,乃至后夜着第三衣,明旦因制,如衣法初。

制意本律中初文。因诸比丘,即六群等。乃至者,略中夜着第二衣,缘起在犍度之首,故云初也。初、中、后夜,渐觉阴寒,故令阿难取三法衣,次第重着。

始于仙苑度五比丘,善来之唱,三衣被体,何有重制者?由圣制法衣,年岁已久,随缘运造,章服不同,教网创弘,多从道务。至于仪服,盖非木致,由使诸滥次第生焉,不可怪也。

次科。初叙难。仙苑即鹿野苑,婆沙云施鹿林,梵摩达王以树林施众鹿故。亦号仙人,论处罗胜仙人始于彼转法轮故。意云:初时已具,后衣法中何以复制耶?由下,释通。初叙年赊事变。教下,出变所以。急于修证,趣得覆形,不暇如法,遂致讹滥。

文引僧祇贤圣标帜者,律云欲应袈裟服,当调伏结使,故非凡恒所服也。又贤愚中,坚誓兽王猎者,披袈裟故,不言致射;既被箭已,忍痛至死,但言着袈裟者,当于生死疾得解脱。

僧祇中。初文引四分偈,显非凡服。上二句云:怀抱于结使,不应被袈裟。结使即见思惑,体是三毒。次贤愚经云:佛告阿难:古昔无量阿僧祇劫,此阎浮提,于山林中,有一师子,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