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金陵宝华山律学沙门 德基 辑
○第十三嫌骂戒
总释。
此是共戒。尼犯亦同。大乘同学。此是性罪。
律摄云。由谤讟事瞋恨烦恼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二缘合结。
缘起处。
佛在耆阇崛山。尊者沓婆摩罗子为众僧所差。知僧卧具及僧食。
起缘人。
慈地比丘相去眼见耳不闻处。自相谓言。此沓婆摩罗子有爱恚怖痴。余比丘语言。汝等莫说彼有爱恚怖痴。报言。我等不面说。在屏处讥嫌耳。诸比丘白佛。呵责结戒。讥嫌波逸提。慈地复齐沓婆摩罗子闻而不见处言。有爱恚怖痴。诸比丘言佛。制戒讥嫌波逸提。报言。我等不嫌。是骂耳。佛言。当如是说戒。
所立戒相。
若比丘嫌骂。波逸提。
释义 嫌骂者。若面见讥嫌。背面骂面见嫌者。齐眼见耳不闻处言。有爱恚怖痴。背面骂者。齐耳闻不见处言。有爱恚怖痴。
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有心嫌骂。二前人羯磨所差。三言说了了。
定罪 此中犯者。嫌骂比丘。说而了了。波逸提。
不了了。突吉罗。
若上座教汝嫌骂。若受教嫌骂。突吉罗。
萨婆多云。此戒体僧先差十四人。瞋讥是人者。波逸提。
若舍羯磨。瞋讥是人。突吉罗。
若遣使书信。突吉罗。
善见云。讥嫌被僧差人。波逸提。
嫌余人。突吉罗。
比丘尼波逸提。小三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开缘 不犯者。其人实有爱恚怖痴。恐后有悔恨。语令发露。若戏笑语。独语。梦中语。欲说此错说彼。不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○第十四敷僧卧具不举戒
总释。
此是共戒。尼犯亦同。大乘同学。此是制罪。
律摄云。因卧具事由轻慢烦恼。制斯学处。
缘起处。
佛在给孤独园城中。有一长者。欲请众僧饮食。
起缘人。
十七群取僧坐具。在露地敷。经行望食。时到不收摄。便赴彼食。僧坐具即为风尘土坌虫鸟啄坏。污秽不净。诸比丘还白佛。呵责结戒。
所立戒相。
若比丘取僧绳床木床。若卧具坐褥露地敷。若教人敷。舍去不自举。不教人举。波逸提。
释义 僧者(律摄云。有六种僧。一者四人僧。二者过四人僧。三者现前僧。四者四方僧五者主僧。六者客僧。此中僧者。谓四方僧物也)。绳床有五种。旋脚绳床。直脚绳床。曲脚绳床。入陛绳床。无脚绳床 木床亦如是。
卧具坐褥者。或用坐。或用卧。褥者用坐也(律摄云。卧褥长四肘。阔三肘。四边缝合。贮以毛絮。毛谓羊毛。絮谓木棉。荻苕劫贝。蒲台杂絮。并故破物。或粪扫衣。以如是物。内在褥中。拍令平正。于中横竖以线交络。勿使棉絮聚在一边。或扜毛为褥。复安表里。坐褥谓小方坐褥也)。露地敷(谓无荫覆处也)。若自敷。若教人敷(敷者谓施张安布也)。去后若彼有旧住比丘。若摩摩帝。若经营人当语言。我今付授汝。汝守护看(此谓教人举也)。若都无人者。当举着屏处而去。若无屏处自知此处。必无有破坏。当安隐持粗者。覆好者上而去(即自举也)。若即时得还。便应去。若疾雨疾还。若中雨中行得还。若少雨少行及得还。不坏坐具者应往。比丘应次第作如是方便去(虽不自举不教人举。但观时境。不坏具褥得去)。
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是四方僧物。二故心不举。三两脚过限。
定罪 此中犯者。若不作如是方便而行。初出门。波逸提。
若一足在门内。意欲去而不去。还悔。一切突吉罗。
若二人共一床坐。下座应收而去。下座作如是意。谓上座当收。而上座不收。下座犯波逸提。
复以非威仪故。突吉罗。
上座意谓。下座当收。而下座不收。上座犯波逸提。
若二人不前不后俱不收。二俱波逸提。
及余空绳床木床。若凡浴床卧具。表里地敷。绳索毳纻。放在露地。不收便去。突吉罗。
若敷僧卧具。在露地不收。入房坐思惟。突吉罗。
萨婆多云。若露地敷僧卧具已。不嘱人游行诸房。突吉罗。
若自卧具不随时举。突吉罗。所以时举者。一畏雨湿。二畏日暴。三畏风吹。若虽有覆障。而日雨所及处。皆堕罪。
善见云。他人私物不举。突吉罗。
比丘尼波逸提。小三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开缘 不犯者。若取僧绳床木床踞床。若凡卧具坐褥在露地自敷。若教人敷去时。应语旧住人。乃至次第作方便去。无犯(如文中说)。二人共一床坐。下座应收。诸余空绳床木床。若凡浴床。若卧具表里。若地敷绳索毳纻。敷在露地。收取而去。若在露地。敷僧坐具。收摄已入房。思惟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会详 律摄云。凡是僧伽所有衣服。不将余物衬替。不合受用其所替物。亦非疏破。若僧敷具有破穿处。应须缝补。若断坏者应为连接。若不堪修补者用充灯炷。或为拂帚。或斩和泥。用涂墙壁。填孔隙。令施主增福。凡听法时。不应与比丘尼及俗人求寂。授学人相近而坐。有难缘者。非犯。
无夏者不应共三夏者同坐。一夏者不得与四夏者同坐。二夏以去得共大三夏者同坐。若白衣舍处所迮时。虽邬波䭾耶同坐。非犯。
不应一床二人同卧。有惭愧者。无犯。
若在行途。得大帔中间衣隔同卧。无犯。
萨婆多云。结戒者为行道安乐故。为长养信敬故。为令檀越善根成就故。
○第十五僧房不举卧具戒
总释。
此是共戒。尼犯亦同。大乘同学。此是制罪。
律摄云。由敷具事不敬烦恼。制斯学处。
缘起处。
佛在给孤独园。
起缘人。
有客比丘。语旧住比丘。我在边房中。敷卧具宿。异时不语。旧比丘便去。僧卧具烂坏。虫啮色变。时旧住比丘不见客比丘。谓是命过远行等。到房观看。乃见卧具烂坏。白佛呵责结戒。
所立戒相。
若比丘于僧房中。敷僧卧具。若自敷。若教人敷。若坐若卧去时。不自举。不教人举。波逸提。
释义 僧房者(谓四方僧房。房者于四威仪。得为受用也)。若僧房中敷僧卧具。若坐若卧去时。若有旧住比丘经营人。若摩摩帝当语言。与我掌护牢举(此谓教人举也)。于中若无人付授。不失当移床离壁高支床脚。持枕褥卧具置里。以余卧具覆上而去。若恐坏败。当取卧具毡褥枕置衣架上。竖床而去(此是自举也)。
犯缘 同上。
定罪 此中犯者。不作如是方便而去。出界外波逸提。一脚出界外。还悔而不去。突吉罗。
若期去而不去。突吉罗。
若即还不久。二宿在界外。至第三宿明相未出。若自往。若遣使往。若语摩摩帝。若知事人汝掌护此物。若不尔者。波逸提。
比丘尼波逸提。小三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开缘 不犯者。敷僧卧具。若坐若卧去时。有旧住人。若摩摩帝。若知事人语言。汝守护是物。若无知事人。如上收举而去。若房舍崩落。火烧毒蛇。在内盗贼虎狼师子强力所执。若被系。若命难。梵行难。若时还不久。若二宿界外。第三宿明相未出自去。若遣使语旧住人。汝掌此物。若水陆道断。一切难缘。第三宿不得遣使语。掌护此物者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○第十六强夺止宿戒
总释。
此是共戒。尼犯亦同。大乘同学。此是性罪。
律摄云。自恃凌他因生触恼。由卧具事情生不忍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二缘合结。
缘起处。
佛在给孤独园。
起缘人。
六群及十七群在拘萨罗道路行。至无比丘住处邨。十七群语六群言。汝等是我上座。应先求住处。我等后当求。六群报言。汝等去求我不求住处。十七群即往求。得宿止处。敷卧具竟。六群知已。往语言。汝等当起以大小次第止宿。十七群不允。六群强在座间。敷坐具宿。十七群高声言。诸尊莫尔。诸比丘闻白佛。呵责结戒(戒文如后。唯无知字)。时诸比丘不知是先住处非先住处。后乃知是先住处。或有作波逸提。忏悔者。或有畏慎者。佛言。不知不犯。当如是说戒。
所立戒相。
若比丘知先比丘住处。后来强于中间敷卧具止宿。念言。彼若嫌迮者。自当避我去。作如是因缘。非余非威仪。波逸提。
释义 知先比丘住处者(先比丘者。是最初敷具者。是住处者。是房舍于四威仪。得受用者是)。后来强于中间敷卧具止宿(后来者。后至比丘也。强者不从人意欺凌于他)。中间者。若头边。若脚边。若两胁边卧具者。草敷。叶敷。下至地敷。
念言(意中作念非是口言)。彼若嫌迮者。自当避我去(于其中间。纵肆坐卧。逼迮他人。令彼生恼。彼若嫌迮。当自避去。不必言语相遣也)。作如是因缘非余者(谓作强逼迮恼乱因缘。非为余事也)。非威仪(纵横坐卧。恼乱于他。皆是非威仪中事)。
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知他先住。二有逼恼心。三强敷已竟。
定罪 此中犯者。知他先得住处后来强。于中间敷卧具。止宿随转。侧胁着床。波逸提。
僧祇云。后来眠他床。是上座者。应语长老。不知世尊制戒耶。若眠比丘是下座者。应呵责。汝不善知戒相。云何后来眠他床上。
若比丘在他处经行。见先比丘来应避去。
若夜眠时。虽振动寱语。不作扰乱意。无罪。
萨婆多云。若自敷。若使人敷。能敷者。波逸提。
不能敷者。突吉罗。
此戒体。不得强违前人意。有所为作。若为恼他故。闭户开户。闭向开向。然火灭火。然灯灭灯。若呗咒愿。读经说法。问难随他所。不乐事作。一一波逸提。必以恼他心故。成罪。
比丘尼波逸提。小三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开缘 不犯者。先不知。若语已住。若先与开门。若门宽广不相妨碍。若有亲旧人言。但于中敷。我自当为语其主。若倒地。若病转侧堕上。若为势力所持。若被系闭。若命难。梵行难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○第十七牵他出房戒
总释。
此是共戒。尼犯亦同。大乘同学。
律摄云。由瞋忿故。于四方僧住处。牵他令出。因卧具事及摄养烦恼。制斯学处。
缘起处。
佛在给孤独园。
起缘人。
六群及十七群在拘萨罗道中行。至小住处。十七群言长老。去敷卧具。六群报言。汝自去我。何豫汝事。十七群自喜。净洁入寺。扫酒房舍。令净敷好卧具止宿。六群知已。即入语言。长老。起随次第坐。十七群未允。六群瞋不喜。强牵驱出房。十七群高声言。莫尔莫尔。比房比丘问知其故。白佛诃责结戒。
所立戒相。
若比丘瞋他比丘不喜僧房舍中。若自牵出。教他牵出。波逸提。
释义 瞋他不喜者(谓心怀忿恚不喜。前人同房止宿也)。牵出者(或以口牵。或以手牵。或手口俱牵。自作教他是也)。
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。方成本罪。一是守戒比丘。二瞋恚牵出。三是僧房中。四前人出户。
定罪 此中犯者。若自牵。若教人牵。随所牵。多少随出户多少。一一波逸提。
若闭他着户外。突吉罗。
若持物掷着户外。突吉罗。
若持他物出。突吉罗。
五分云。若将其所不喜人来共房住。欲令自出。若出若不出。皆突吉罗。
牵余四众出。突吉罗。
尼牵比丘比丘尼出。波逸提。
牵余三众出。突吉罗。
若牵无惭愧人。若欲降伏弟子。而牵出者。无犯。
萨婆多云。若先作杀心。强牵出死者。波罗夷。
不死者。偷兰遮。
若牵比丘尼淫乱心。牵摩捉者。僧残。
僧祇云。若牵比丘出时。彼比丘若抱柱。若捉户。若倚壁。如是牵离一一处。一一波夜提。
若口呵叱。遣彼比丘。随语离一一处者。一一波夜提。
若方便驱直出门去。得一波夜提。
律摄云。舍欲崩倒。牵出病人。不犯。
若有苾刍。是斗诤者。戒见轨式。多有亏违。如此之人瞋而曳出。若无善心。亦得恶作。
若于非僧房处。曳出清净苾刍。得恶作罪。
若破戒人众共驱出。若倚门。若抱柱。咸应斫去。并推出之。事殄息后。所斫截处。僧应修补。
或门徒等冀其惩恶。牵出房时。无犯。
然不应令出其住处。
比丘尼波逸提。小三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开缘 不犯者。无恚恨心随次第出。若共宿二夜至三夜。遣未受戒人出。若破戒破见破威仪。若为他所举。若为他所摈。若应摈有命难梵行难。驱逐如此等人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会详 律摄云。若于住处。龙蛇忽至。应弹指语曰。贤首。汝应远去。勿恼苾刍。若不去者。应持软物而罥去之。勿以毛绳等系。勿令伤损。于草藂处。安详解放。待入穴已。然后舍去。若弃蚤虱等。应于故布帛上。观时冷热而安置之。此若无者。应安壁隙柱孔中。任其自活。
萨婆多云。为不苦恼众生故。为灭斗诤故。而结此戒。
○第十八重阁坐脱脚床戒
总释。
此是共戒。尼犯亦同。大乘同学。
律摄云。由卧具事瞋恚烦恼。制斯学处。
缘起处。
佛在给孤独园。
起缘人。
诸比丘在重阁坐脱。脚床上坐不安。庠阁下有比丘止宿。阁薄床脚脱。堕下比丘上。坏身血出。仰向恚骂。诸比丘闻白佛。呵责结戒。
所立戒相。
若比丘若房若重阁上脱脚绳床木床。若坐若卧。波逸提。
释义 房者。若僧房。若私房。
重阁上者。立头不至上者是。
脱脚床者。脚入陛(脚者不坚牢也。谓尖脚如栓形。插入陛中。即插脚床。名脱脚床也)。若坐卧下(结成所犯)。
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。方成本罪。一是重阁。二床是脱脚。三阁下有人。四坐卧着床。
定罪 此中犯者。在重阁上。坐脱脚床。若坐若卧。随胁着床随转侧。波逸提。
除脱脚床已。若在独坐床。或一板床。或浴床。一切突吉罗。
僧祇云阁下无人坐。无犯。
萨婆多云。若床脚不尖者。不犯。设尖不用力坐卧。不犯。
此戒体必是重阁尖脚。坐床安床处。底薄用力坐卧。波逸提。
凡比丘坐法。一切审详不审详必有所伤。兼坏威仪。突吉罗。
比丘尼波逸提。三小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开缘 不犯者。若坐旋脚绳床。直脚绳床。曲脚绳床。无脚绳床。若床支大。若脱脚床安细腰(即横桄也)。若彼重阁上有板覆。若重厚覆。若反床坐。若脱床脚坐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○第十九虫水浇泥草戒
总释。
此是共戒。尼犯亦同。大乘同制。此是性罪。
律摄云。由用水事无慈悲烦恼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二缘合结。
缘起处。
佛在拘睒弥国。
起缘人。
尊者阐陀起大屋。以虫水和泥。教人和。诸长者嫌责。沙门释子无有慈心。害众生命。诸比丘闻白佛。呵责结戒。诸比丘未知有虫水无虫水。后乃知有虫水或有。作波逸提忏者。或有畏慎者。佛言。不知无犯。当如是说戒。
所立戒相。
若比丘知水有虫。若自浇泥若草。若教人浇者。波逸提。
释义 水者(谓池河井水。释名云。水者准也。准平物也其德能润万物澄之则。清混之则。浊堰之则。止决之则。流俱八种功德)。有虫(律摄云。或自观有虫。或他观有虫。不观有虫。客来虫俱生。虫总有二种虫。一谓眼见。二是滤得。乃至微细有命者。言水亦收浆醋等物。有虫俱不得用)。若自浇泥若草(泥者。草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