止观辅行

永嘉沙门释从义撰

辅行云:中生、上流各三种,如释签引。

准俱舍论,总为九种,谓三各分三,即中、生、上流也。有行、无行,生色界已,方般涅槃,并生般摄。言中三者,谓速、非速、经久,如迸火星。以喻三义,思之可知。并于中阴论速等也。生有三者:一、生,约速立;二、有行,约非速立;三、无行,约经久立。并生色界已,论速等也。上流三者:一、全超,约速立;二、半超,约非速立;三、遍没,约经久立。从色初至色末,始终有此三人不同。如是三九,由业、惑、根三种之异。言业异者,造顺现业,成中般故;造顺生业,成生般故;造顺后业,成上流故。言惑三者,下品之惑,成中般故;中品之惑,成生般故;上品之惑,成上流故。言根别者,上根中般,中根生般,下根上流。杂毗昙云:阿那含者,或五、或七及八。五谓中生、有行、无行、上流;七谓更于中般开三,如迸火星。喻八者,谓五上加现般、无色般及不定般。释签虽引不定般名,学人亦鲜解其义者。余读婆沙,始见其说。大婆沙云:亦有不定般涅槃者,或于欲界而般涅槃,或于色界而般涅槃,或无色界而般涅槃。复次,彼即摄在七不还中。若在欲界,即名现般;若在色界,即五不还;若在无色,即无色般。此生造业,即此生熟,名顺现业;此生造业,第二生熟,名顺生业;此生造业,第三生后,次第而熟,名顺后业。

五停四念,略知玄文及释签。

如常所说,既无大异,故今不引。

初十二有八。

初地行十事:一者、深心坚固,是不可得故;二者、于一切众生中等心,众生不可得故;三者、舍心与人,受人不可得故;四者、近善知识,亦不自高;五者、求法,一切法不可得故;六者、常出家,家不可得故;七者、爱乐佛身,相好不可得故;八者、演出法教,诸法分别不可得故;九者、破憍慢法,生慧不可得故;十者、实语,诸语不可得故。二地常念八法:一、戒清净,二、知恩报恩,三、住忍辱,四、受欢喜,五、不舍众生,六、入大悲心,七、信师恭敬咨受,八、勤求诸波罗蜜。

三五四有十。

三地中行五法:一、多学问无厌足,二、净法施亦不自高,三、庄严佛土亦不自高,四、受世间勤苦不以为厌,五、住惭愧处。住四地中不舍十法:一、不舍阿练若,二、少欲知足,三、不舍头陀功德,四、不舍戒不取戒相,五、秽恶诸欲,六、厌世间心,七、舍一切所有,八、不没心,九、不生二识处,十、不惜一切物。

五十二六六

五地中远离十二法:一、远离白衣,二、远离比丘尼,三、远离悭惜他家,四、远离无益谈说,五、远离瞋恚,六、远离自大,七、远离懱人,八、远离十不善道,九、远离大慢,十、远离自用,十一、远离颠倒,十二、远离淫怒痴。六地中具足六法,所谓六种波罗蜜也。

七。二十八。五。

七地中不着二十法:一不着我,二不着众生,三不着寿命,四不着众数乃至知者见者,五不着断见,六不着常见,七不应作相,八不应作因见,九不著名色,十不着五众,十一不着十八界,十二不着十二入,十三不着三界,十四不作着处,十五不作所期所处,十六不作依处,十七不着依佛见,十八不着依法见,十九不着依僧见,二十不着依戒见。八地中具足五法,顺入众生心,游戏诸神通,观诸佛国,如所见佛国自在庄严其国,如实观佛身自庄严佛身。

九十、二十佛。

九地中具足十二法,爱无边世界所度之分;菩萨得如所愿,知诸天、龙、夜叉、乾闼婆语而为说法,处胎成就、生成就、家成就、姓成就、眷属成就、出生成就、出家成就、庄严佛树成就、一切诸善功德成满,具足十地;菩萨当知,如佛

大品忍名,亦复如是。

大论云:问:声闻、支佛是小乘,菩萨是大乘,云何言二乘智断,是菩萨无生忍?答:所缘同,如、法性、实际亦同,利钝智慧为异耳!

初闻三谛,但得初果。

若准大集经,马星比丘为舍利弗说法云:法从缘生,通达是因。因缘灭故,即是寂静。世间即苦,苦因名集。若修八正,世间集灭。时舍利弗乃说偈云:我闻比丘说四谛,即得过于三恶道。是则经论不同,盖随机有异耳。又下文云罗什入天竺者,什在罽宾时,王乃日日以鹅腊一双、粳面各三斗、苏六升、大僧五人、沙弥十人而供给之。今文只云沙弥五人耳。

加被:

金刚论云:于菩萨身,佛与功德智慧之力,故云加被。菩萨既尔,二乘准知。

昆勒

此云箧藏,有三百二十万言,佛在世时,大迦旃延之所造也。佛灭度后,人寿转减,忆识力少,不能广诵,诸得道人,撰为三十八万四千言。若人入昆勒门,论议无穷,其中乃有随相门、对治门等种种诸门。

恶口车匿,依梵法治,乃至离有无等。

经音义云:车匿,本是守马奴之名也。揵陟,马名也。车匿自恃王种出家,如来在世之时,轻诸比丘不遵众法僧法事,时生轻笑言:如似落叶,旋风所吹,聚在一处,何所评论乎?佛去世后,犹自不改。佛预说云:令作其梵坛法治之。谓默摈也。以梵天中治罪之法,别立一坛,其犯罪者,令入此坛,诸梵不得与其语言。今亦如是,故曰梵坛。大论云:迦旃延经,说观集谛,则无无见;说观灭谛,则无有见。此则名为离有无见而得悟也。然此双亦双非,二论未至此方,但大论中标指其名耳。又前文云:纵有诚教,云声闻人但得生空,且让菩萨与夺。言之者,入楞伽经云:二乘证人无我,未证法无我。又地持云:二乘无漏人无我智,为烦恼障净智;佛菩萨法无我智,为智障净智。

求那䟦摩至四十六行偈。

求那䟦摩,此云功德铠。四十六行偈者,偈有三十六行,今云四十六行,恐误。或别有出,玄签补注曾已引之。诃黎䟦摩,此云师子铠也。

逆次逢胜观,然灯宝髻佛。

优婆塞戒经云:我于初释迦佛所发心,于宝顶佛所满初僧祇,于然灯佛所满第二僧祇,于迦叶佛所满第三僧祇。此与俱舍论不同者,法苑中和会云:若正满,为言在于胜观;若满已,为语在于迦叶。是则经论不同,各有其致也。

其超九劫。

其一百劫,但九十一,斯由超于九劫故也。涅槃经云:超十二劫。章安释云:根缘不同,佛为增减说之。

应作党字。

闻大涅槃有无上道等,如释签。

玄义引经:菩萨若闻大般涅槃,闻已生信,作是思惟:诸佛世尊,有无上道,有大正法,大众正行,从此立行。若闻大涅槃,即是信果,亦是信灭;有无上道已去,是信显果之行;无上道,是信慧;有大正法,是信定;大众正行,是信戒。乃至广说,具如彼文。释签随释,其义可知,不烦引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