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春沙门遁麟述

依前二门者,谓不净、持息为二门也。

言为观修念住者,观者准此。五停心位,为止散动,偏修于止。尔时,假想观骨锁等,一想而住心,名之为止。四念住位,取身、受、心、法差别之相,又于身中而取种种差别之相,除其四倒,生如实见,故名为观。

言别想、总想者,此中唯以身、受等别观名别想,以四总观名总想,非约无常等行相为总、别也。初别想中有三:初以自相别观。

次共相别观,次总观四。

且初自相别观者,正理云:谓观察身内外十处,自性各别,从眼至触,一一皆有处自相故。如是于彼各别法中,有正智生,名观自相。此自相观得成满时,有道色起,尔时方立自相种姓身念住名。言且观身与余有为同非常者,此以共相别观,且说观身,余三准此。

言观身至一极微者,谓观色身,能造所造,五根五境,积聚极微之所成立,如是渐略后观,唯一极微,名身念住满。

观受心法至一刹那者,谓先观受等自性长短时节,乃至渐略唯一刹那时,名受等满。

言由念力令慧住境者,有宗义故。论云:毗婆沙师说此品念增故,是念力持慧得转义。如斧破木,由楔力持故。(此以果从因立名也。)故正理又立喻言:谓后后位善根增长,如畦中水泛溢漫流。

言或由慧力令念住境者,是论主释,故论云:理实应言慧令念住,是故于慧立念住名,随慧所观,念能明记故。

言所缘念住者,是慧所缘亦摄于慧,以尽所缘摄诸法故。

言相杂念住,能断烦恼者,此论无文,唯此义立耳。

有非俱有者,谓于所缘之中,有不与能缘同时也,以通缘三世法故。

身最粗者,身是色故。

次受粗者,如言我手痛等,此以粗细为次第,念以从生为次第。

言治倒唯四者,正理又云:对治四贪,故但有四。

言四中,三种名不杂缘者,谓身、受、心,唯得别缘;若将身合心缘心,即不得定,观身不净故。三曰不杂。

次总相念,与前别者。正理云:杂缘法念住,总有三种,谓二、三、四。唯总缘四名,此所修前杂,非唯二、三等,故与前差别。已上从五停心,至此外凡位竟。自下,明内凡位。

言从此总相念住至次生暖法者。准婆沙正理入道次第,从杂念住后,修三义观及七处善,方从总相入于暖顶。此论略而不说。(三义观者,谓观蕴、处、界三科之义也。七处善者,谓如实知色苦、色集、色灭趣、色灭行、色味、色患及色出离。知受等四,其数亦尔。今从总数,但言七处。)然此论云:修习总缘共相法念住,渐次成就,乃至上上品。从此念住后,有顺决择分,初善根生,名为暖法。

言具观四圣谛,修十六行相者,此有漏心,学观四谛,未能明了,如隔罗縠观众色像。新云:准下,减缘行中,此观四谛,于一一谛观四行已,方易谛也。

言善根生名为顶法者,正理论云:行者修习此暖善根,下中上品渐次增进,于佛所说苦集灭道生随顺信,观察诸有恒为猛盛焰所焚烧,于三宝中信为上首,有修所成顺决择分,次善根起名为顶法。

言顶为最胜者,正理又云:顶声显此是最胜义,如吉祥事至成办时,世间说为此人至顶。

言见道唯法念住者,谓见道速疾,无容别观,故但法念住也。新云:别缘观劣,不能易位;总观力胜,能易位故。由斯初位,皆法念住也。

言忍可四谛最胜者,前位善根非不忍可,此最殊胜偏受其名。若尔,世第一位亦应名忍。正理释云:世第一位虽于圣谛亦能忍可,无间必能入见道故必无退堕,而不具观四圣谛理,此具观故偏得忍名。

此忍善根有下、中、上者,准婆沙文云:通约四善根,分为三品:暖为下品,顶为中品,忍及世第一为上品。今不约此。

言唯观欲苦至一刹那者,论云:与世第一相邻接故。由此义准,暖等善根皆能具缘三界苦等,义已成立,无简别故。

言减余一行者,谓出行也。

言减缘之时,亦减行者,此缘与行,名异体同,故此八缘,亦是行摄。谓约所托,名之为缘,行解相状,名之为行。且如道行,又是道谛,余谛亦然,故缘行合一。此减缘行,章中具明,若更解释,却增烦惑。有修十六、十二、八、四者,准此无修十五、十四、十三、十一、十九、七、六、五、三、二、一行也。

言唯起一行者,谓是行修要心现前,观察谛理,心不并起,故但一得,非心法多亦不妨。

言如名次第,从后向前者,如十六行,名之次第,从后减向前;如出居最后,故先减之。问:于见道中,余三谛下,各有四行相,作何行耶?答:随先串习,即作此行。准此,观余谛时,不作苦下行也。

言拟宜相当者,拟谓对向,宜谓称合,此等但以次第相当以为相属。

言于世间最为第一者,准婆沙问答,以都胜初,故名第一。

言离同类因者,谓世第一前,总是有漏,从此已后,并是无漏,故此世第一位,能离同类因也。

言得非四善根体者,恐其圣道加行,重现前失,故除之。故正理云:已见谛者,加行现前,成无用故。婆沙又云:何故得为沙门果体,而非暖等体耶?答:沙门果体,成就所显,故得是沙门果,暖等善根,圣不重起,故得非暖等。又问:何故生相等,是世第一法,而非得耶?答:生相等,与彼同一果,相随行,不相离,常和合,无前后,相与所相,未尝相离,由此亦是世第一法,得与彼法,不同一果,不相随行,性离不和合,或前或后,得与所得,有时相离,譬如树皮,有时离树,是故得非世第一法,暖顶忍得,亦复如是。

言无色无见道者,夫入见道必缘欲界,以无色心不缘欲界故。

言更加欲界者,此非正义。正理破云:对法诸师不许彼说,非闻思所成,顺决择分故。言前三善根三州初起者,婆沙问云:何故天中不能初起?答:彼处无胜厌离等作意故。问:恶趣中有胜厌离等作意,何故不起此善根?答:恶趣中无胜依身。若有胜厌离亦有胜依身者,则能初起。人中具二,故能初起。第四善根天亦初起者,既唯一念不起,即已起必名初。天中既许入圣道,故天初起此善

言前之善根,男女得二者,谓若得一,余但成就,非谓并起。故婆沙云:于女身所起暖,亦得,亦在身,亦成就,亦现在前。于男身所得暖,得而不在身,成就,不现前。如说暖法,顶、忍亦尔,男准此说。此谓善根同,故互得也。

言得女身非择灭者,谓本是男身,证圣已后无转为女,即于女身得非择灭。若本是女,即不同此,如罗汉尼犹是女故。若本女人,证圣之后容转为男,由是第四女容得二,男但得一。

言迁上地者,如身在欲界,依初禅起暖等,生初禅时,不名失地,以同本所依故。若生第二定时,方名迁上地。若此地死,还生此地不舍者,谓圣人有圣道资故,虽死而不舍,要迁上地,上地中有起时方舍也。

异生于暖顶亦由退舍者,谓此二是动善根故,亦有退舍。准此,失地唯圣退舍,及死唯是异生也。

依本必见谛者,谓依根本地起四善根,必三生满,便于当生能入见道。其未至地及中间禅起暖等者,于此生中不必见谛,谓止观不均,厌生死心,不猛利故。又准婆沙,根本起暖,顶亦无退也。

言要大加行方修得者,此以未曾修故,有善根得成时促,非如余有漏定无始熟修,故大功用方能起也。又正理云:乃至于先所舍不钦敬故。

言遇了分位善说法师者,谓知前人善根位,次知已得暖位,便为说顶等。

言而无久流转者,前顺解脱分极速,三生得圣;今顺决择极疾,此生即得正理,云是等引起胜善根故。

言虽有退等者,等取亦容造恶业等也。但不断善根,与前有异,余并是同。正理论须加观察三宝殊胜功德为门,引生净信心故。

言于卵湿生至得非择灭者。正理论云:谓卵湿生者,多愚痴故,无想天、大梵僻见处故,北州无现观故,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