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古杭昭庆万寿戒坛传律沙门书玉述

△四不赎等戒二。初列相九。第三十一不行救赎戒二。初作持止犯二。初见卖又二。初能卖。

佛言佛子。佛灭度后。于恶世中。若见外道。一切恶人。劫贼。

佛灭度后者。正显末法恶世。佛在世时。人皆知善。无此等事也。因不达自心。生诸异见。欲胜佛道。故名外道。起不善心。欲兴害一切。断佛慧命。故名恶人。强夺三宝父母形像。害发菩提心人。故名劫贼。如是等人。不敬三尊。不孝父母。横行逆害。故名恶世也。

△二所卖。

卖佛。菩萨。父母形像。及卖经律。贩卖比丘比丘尼。亦卖发心菩萨道人。或为官使。与一切人作奴婢者。

言卖佛菩萨。父母形像者。谓人有信敬之心。念报佛恩。以贵价香材。及七宝等物。造立形像。而为供养。或人子思亲。劬劳罔极。亦如上绘造供养。因有可卖之境。故预制也。又父母与子。有大恩德。等于三宝。故类聚之。又佛为大慈父。菩萨为大悲母。能与众生乐。能拔众生苦。若被恶人强夺。或劫贼盗卖者。则破灭佛宝也。经律者。经以开心见性。律制三业六根。卖则破灭法宝也。比丘比丘尼者。是人天福田。住世僧宝。卖则破灭僧宝也。虽举二部。该通七众。发心菩萨者。谓初发大心。受菩萨戒者。道人。乃久修菩萨道者。智论云。得道者。名为道人。余出家人。虽未得道。以修出世道故。亦名道人。皆是三宝之属也。如上等人。或被他劫掳盗卖。而为官差使。或与士农工商等驱役。不得自在。故云或为官使。与一切人作奴婢也。此谓破辱三宝。陷没良人。故云恶事也。

△二应赎。

而菩萨见是事已。应生慈悲心。方便救护。处处教化。取物赎佛。菩萨形像。及比丘比丘尼。一切经律。

菩萨见是事者。外遇境缘也。生慈悲心者。内发道意也。谓兴慈令得尊贵之乐。运悲令离卑贱之苦也。方便救护者。谓见前境等事。大士正当于此末劫恶世之中。护持佛法。广行善事。化导众生。善巧方便。尽力救护。如己无能。劝化檀越赎脱。不得隐忍坐视也。然不救。则失于二利。救则具足二严。若见三宝破坏。懈怠不救赎者。三宝从此断灭。人间慧命福田。亦无赖也。

△二违教结罪。

若不赎者。犯轻垢罪。

是中犯者。菩萨见机不救。非大士行。故结轻垢。此是遮业。繇损辱三宝父母故制。四缘成罪。一应赎境。谓尊像经律僧人等。二应赎想六句。二重二轻二无犯。三无救赎心。四令彼亵辱。随事结过。设力不及。而漠不关心。亦犯轻垢。若以三聚摄归。见卖生慈。律仪戒。方便救护。善法戒。教化取赎。摄生戒也。七众同。大小不全共。小乘不赎父母得罪。余不见制。大士弘护为任。一切应赎。不犯者。若力不及。或如法流通经典等。

△第三十二损害众生戒二。初作犯止持。

若佛子。不得畜刀杖弓箭贩卖。轻秤小斗。因官形势。取人财物。害心系缚。破坏成功。长养猫狸猪狗。

刀杖弓箭。是损害之具。不得收藏贩卖。轻秤小斗。是欺诳之具。亦不宜用。一切皆当平等。短尺例同。因官形势等。谓事如逼夺。非佛子所为。若有所得。亦属盗戒。害心系缚者。谓损其形体。破坏成功者。谓毁其已成事业。皆由索取不遂故也。长养者。畜养也。谓猫能捕鼠。名为地行罗刹。狸能擒物。而有多种不同。小者如鼠。大者如猫。善能捕鼠擒物。皆不得畜也。猪狗二种。终须损害。养生害生。恩中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