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称《金刚经注解》。佛典注疏。明宗泐、如玘奉敕撰。一卷。是后秦鸠摩罗什译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的注释书。成书于明洪武十一年(1378)。内容为两部分,先明《金刚经》五重义:一初释法名、二辩实相体、三明无住为宗、四论断疑为用、五判大乘为教相;后依经文顺次注释,注文前加“注”字。自经文“须菩提于意云何,可以身相见如来不”始,将经文分为二十七段,谓之“二十七疑”,每一疑加一标题,再一一予以详释。见载于明《永乐南藏》、《永乐北藏》及《嘉兴藏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