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
○三释方便品二。初释品题。
维摩诘所说经方便品第二
法华文句。释方便品题。其义有三。初约字训释。方者法也。便者用也。法有方圆。用有差会。三权是矩是方。一实是规是圆。若智诣于矩。则善用偏法。逗会众生。若智诣于规。则善用圆法。逗会众生。譬如偏举指以目偏处。是举偏法以目智。宜用法以释方。将用以释便。若总举指以目圆处。宜用秘以释方。妙以释便也。举偏法释方便。盖随众生欲。非佛本怀。如经令离诸着。出三界苦。是故如来。殷勤称叹方便。此义可释他经。非法华意。又方便者门也。门名能通。通于所通。方便权略。皆是弄引。为真实作门。真实得显。功由方便。从能显得名。故以门释方便。如经开方便门示真实相。此义可释他经。非法华意。又方者秘也。便者妙也。妙达于方。即是真秘。点内衣里无价之珠。与王顶上唯有一珠。无二无别。指客作贱人。是长者子。亦无二无别。如斯之言。是秘是妙。如经唯我知是相。十方佛亦然。止止不须说。我法妙难思。故以秘释方。以妙释便。正是法华之意。故言方便品也。料简云。初番释者。是体外方便。化物之权。随他意语。次释。亦是体外方便。自行化他三权。亦是随自他意语。后释。是同体方便。即是自行权。随自意语。(文)今用此三义。以释此品方便。非前第一种化他之权随他意语。正是第二种自行化他之权。亦是随自他意语。亦兼第三种自行之权。随自意语。如下经云。善于智度通达方便。又云其以方便现身有疾。非以方便权略。而为弄引。为真实作门乎。又如下文。对众说法。指淫怒痴即是解脱。烦恼生死即是菩提涅槃。非妙达于方。即是真秘乎。但与法华不同者。此点内衣无价之珠。与王顶上惟有一珠。无二无别。是正因佛性之珠。在淫怒痴衣里。与佛轮王顶上之珠是同。不与大通智胜佛所。系法华了因之珠同。亦非指二乘客作贱人。是长者子。无二无别。是以此经但云。高原陆地。不生莲华。焦芽败种。不成法器。此之所以与法华异也。
观解者。观一念心。性具十界。佛界为实。九界为权。佛界即九界。实即是权。九界即佛界。权即是实。是为同体权实。能如此观。是为妙达于方。即是真秘。是真方便也。
○二释经文二。初序人名。
尔时毗耶离大城中。有长者。名维摩诘。
法华文句明世间长者。而有十德。一贵姓。二位高。三大富。四威猛。五智深。六年耆。七行净。八礼备。九上叹。十下归。佛为出世间长者亦然。姓则佛从三世真如实际中生。位乃功成道着。十号无极。富而法财万德。悉皆具满。威则十力雄猛。降魔制外。智即一心三智。无不通达。年而果成正觉。久远若斯。行乃三业随智。运动无失。礼则具佛威仪。心大如海。上为十方种觉。所共称誉。下则七种方便。悉来归依。今维摩居士。既为毗耶离城之大长者。世间十德。悉皆圆备。又为金粟如来之所示现。而出世十德。亦复具足也。
观解者。观一念心。即诸法实相。即是姓贵。此之理性。与诸佛等。即是位高。此心具足百界千如。即是大富。此妙心性。具足十力。即是威猛。此心即空即假即中。即是智深。此心常住。亘古亘今。即是年耆。此心清净。了无污染。即是行净。此心寂灭。安如大海。即是礼备。此心圆妙。诸佛所赞。即是上叹。心即佛性。九界所宗。即是下归。是为观心长者十德也。
○二序功德二。初序内证十德四。初序道体三。初供佛多。
已曾供养无量诸佛。
○二植善深。
深植善本。
○三证位高。
得无生忍。
此三句经文。经家先序维摩居士所证之道体也。前品题方便。乃长者之无方大用。用微体而不立。体微用而不彰。体用俱深。是妙方便。故欲彰其用。先叙其体。其体者何。入圆初住位。圆证三德也。正以圆家初住。名为发心。破一品无明时。能发三种心。谓发一切境界心。发一切智慧心。发一切功德心。境界心即法身。智慧心即般若。功德心即解脱。此三发时。不前不后。亦不一时。故华严云。初发心时便成正觉。所有慧身。不由他悟。清净妙法身。湛然应一切。慧即般若。法即法身。应一切即解脱。长者证位既高。自非深植善本。而莫能致。善根既深。自非供养多佛。而莫能植。故叙经者。约三事相从。以明长者之道体。有如此之大也。供佛多者。一以兴供足福。一以闻法足慧。此犹外资也。若夫内证。则深植善本。以足定足慧。故法华云。如其所得法。定慧力庄严。以此度众生。上二句正明道体。下一句正明道用。此亦圆宗大旨。不合而符也。今人则曰。吾求直指人心见性成佛而已。伙言位地。亦奚以为。又曰吾学祖师禅而已。定之与慧。亦奚以为。又曰。吾求心宗而已。供佛闻法。亦奚以为。不知回视此老。为何如品也。
观解者。能观心性。名为上定。上定即佛也。如此观一念心。即一佛出世。如是时观。百千念心皆契心性。即千百佛出世。即供佛多也。植此善根。诸善根最。即深植善根也。一念照了。名观行即佛。与分真即佛同。即证位高也。
○二序道用四。初道用器度。
辩才无碍。游戏神通。逮诸总持。获无所畏。降魔劳怨。深入法门。
○二道用方便。
善于智度。通达方便。
○三道用志遂。
大愿成就。
○四道用正旨。
明了众生心之所趣。又能分别诸根利钝。
辨才无碍下六句。明道用之器度也。盖菩萨道用。正在说法。故微辨才而不可。辨才无碍。又微神通总持而不就。能如此具足。然后可以获无所畏。降伏劳怨也。然而虽器度逮立。苟微智度之母方便之父。不能广施大用度脱众生。道体道用。二皆成辨。则发僧那于始心时。众生无边誓愿度者。今终大悲于赴难。可以度矣。烦恼无边誓愿断者。今已断矣。法门无量誓愿学者。今已学矣。佛道无上誓愿成者。今已成矣。又能明了众生心之所趣。分别诸根利钝。可以为大医王。知病识药。应病与药。令得服行也。
○三叙道量。
久于佛道。心已纯淑。决定大乘。诸有所作能善思量。住佛威仪。心大如海。
维摩居士之于佛道。有本也迹也。以本言之。则道成极果。已为金粟如来。以迹言之。则现所叙得无生忍。修此佛道。如园林佳果。而有三时。曰种时。熟时。脱时。种时喻初植因。熟时喻得分真。脱时喻获究竟。今叙迹中之本。久于佛道心已纯熟。犹言全熟矣。惟其纯熟佛道。方能决定大乘。否则行位虽于大乘不退。念未必不退也。诸有所作善能思量者。思者心思。量者度量。即鉴机逗根之义。非先谋后作之谓。夫逐境而思量者。凡夫也。杜视听绝分别者。小乘也。以无分别而分别者。诸佛菩萨也。不观之水与镜乎。镜净像生。虽屡照而不疲。水澄月现。纵历览而不乱。下经云分别亦空。永嘉云分别亦非意。皆此谓也。住佛威仪心大如海。当以楞严如我按指海印发光释之。以喻菩萨有大体而有大用可也。什公比以海有五德。法相虽然。于经正义赘矣。
○四叙敬服。
诸佛咨嗟。弟子释梵世主所敬。
前释长者末德。上敬下归。义寓乎此。
观解者。观一心中具足三谛。即是道体。三观能破三惑。能起三脱。即是道用。此之谛观。乃天然性德。则竖穷横遍。即是道量。十方诸佛之所印可。一切众生之所归依。即上敬下服。
○二叙外现善权二。初明随缘善权三。初示现长者。
欲度人故。以善方便。居毗耶离。
○二明以道胜人二。初正明四。初以六度摄。
资财无量。摄诸贫民。奉戒清净。摄诸毁禁。以忍调行。摄诸恚怒。以大精进。摄诸懈怠。一心禅寂。摄诸乱意。以决定慧。摄诸无智。
人之阶位。上能摄下。胜能摄劣。下之不能摄上。劣之不能摄胜明矣。夫以富贵之高胜摄人者。势服也。非心服也。今菩萨以六度摄人。则贫以财胜。毁禁以戒胜。恚以忍胜。懈以进胜。乱以定胜。愚以智胜。非徒胜人。而能摄之。要当以财以戒乃至以智而惠施于人乃能摄之也。故菩萨见贫穷者。则施之以财帛。毁禁者。则施之以净法。嗔恚者。则施之以欢喜。懈怠者。则施之以精进。乱意者。则施之以禅定。愚痴者。则施之以智慧。是为以六度摄人也。然而世间庸人。固能以财施摄人使归于己矣。终不免天刑国刑史刑者。无后五度以为之制也。所以菩萨以六度摄人。俾人虽归于己。如羚羊之寄宿于丛树间。而黠猎师终难以踪迹求之也。
观解。准前六度可知。
○二以世相摄。
虽为白衣。奉持沙门清净律行。虽处居家。不着三界。示有妻子。常修梵行。现有眷属。常乐远离。虽服宝饰。而以相好严身。虽复饮食。而以禅悦为味。若至博奕戏处。辄以度人。受诸异道。不毁正信。
文有八段。初以白表摄。二以居家摄。三以妻子摄。四以眷属摄。五以宝玩摄。六以饮食摄。七以博奕摄。八以异道摄。在文可见。
○三以世道摄。
虽明世典。常乐佛法。一切见敬。为供养中最。执持正法。摄诸长幼。一切治生谐偶。虽获俗利。不以喜悦。游诸四衢。饶益众生。入治政法。救护一切。入讲论处。导以大乘。入诸学堂。诱开童蒙。入诸淫舍。示欲之过。入诸酒肆。能立其志。
文有十段。一以常乐佛法摄。二以一切见敬摄。三以执持正法摄。四以获诸俗利摄。五以饶益众生摄。六以治政救护摄。七以导以大乘摄。八以诱开童蒙摄。九以示欲之过摄。十以能立其志摄。亦在文可见。
什公曰。外国有一女人。身体金色。有长者子。名达慕多罗。以千两金。要入竹林。同载而去。文殊施利。于中道变身为白衣。身着宝衣。衣甚严好。女人见之。贪心内发。文殊言。欲得衣者。当发菩提心。女曰何等为菩提心。答曰。汝身是也。问曰。云何是。答曰菩提性空。汝身亦空。以此故是。此女曾于迦叶佛所。宿植善本。广修智慧。闻是说。即得无生法忍。得无生法忍已。将欲示欲之过。还与长者子入竹林。入竹林已。自现身死。膀胀身烂。长者子见已。甚大怖畏。往诣佛所。佛为说法。亦得法忍。示欲之过。有如是利益也。
灯曰。菩萨化道。不外本迹。然有本中之本。本中之迹。迹中之本。迹中之迹。曾为金粟如来。本中之本也。示得法忍。本中之迹也。即此本中之迹。而是迹中之本。今又示现为维摩居士。岂非从迹中之本以示其迹哉。然而既为白衣矣。又乃奉持沙门清净律行等。以至在长者为长者中尊。岂非姑现摄受众生乎。若迹中之迹。在维摩已深入圆位。又何藉此以为助行哉。
○四以尊贵摄十一。初长者中尊。
若在长者。长者中尊。为说胜法。
肇公曰。凡人易以威顺。难以理从。故大士每处其尊。以弘风靡之化。长者豪族望重。多以世教自居。不弘出世间胜法。今为说胜法。是以能摄之也。
○二居士中尊。
若在居士。居士中尊。断其贪着。
居家守志。白圭无玷。乃可名为居士。又如什公云。外国白衣。多财富乐者。名为居士。所以大士为居士中尊。断其贪着也。
○三刹利中尊。
若在刹利。刹利中尊。教以忍辱。
什公曰。梵音中含二义。一言忍辱。二言瞋恚。言此人有力势。能大瞋恚。忍受苦痛。刚强难伏。因以为姓也。
肇公曰。刹利。王种也。秦言田主。劫初人食地味。转食自然粳米。后人情渐伪。各有封殖。遂立有德者处平分田。此王者之始也。故相承为名焉。其尊贵自在。多强暴怒意。不能忍和也。故大士居之而教以忍辱。
○四净行中尊。
若在婆罗门。婆罗门中尊。除其我慢。
什公曰。广学问。求邪道。自恃智慧。骄慢自在。名婆罗门。
肇公曰。婆罗门。秦言外意。其种别有经书。世世相承。以道学为业。或在家。或出家。苦行。多恃己道术。自我慢人。
○五大臣中尊。
若在大臣。大臣中尊。教以正法。
大臣。即今之宰辅也。若在西天。则宰执辅王以戒善。此方则宰执辅王以纲常。皆人中之正法也。今大士之为大臣。则又于人间正法外。更教以出世间之正法也。
○六王子中尊。
若在王子。王子中尊。教以忠孝。
帝王之子。上有君父。是故大士为之复教同类。以忠君孝亲。不失为人子之道。
○七内官中尊。
若在内官。内官中尊。化正宫女。
什公曰。非如今内官也。外国法。取历世忠良耆长有德者。用为内官。化正宫女也。
灯曰。既化正宫女。则如此方汉班彪之女。曹大家之类。以为宫女之内官也。
○八庶民中尊。
若在庶氏。庶民中尊。令兴福力。
什公曰。昔有一贱人来入城邑。见一人服饰严净。乘大马。执宝盖。唱言不好。乃至再三。彼人怪而问曰。我严净如是。汝何言不好耶。贱人曰。君宿植德本。获此果报。威德被服。人所宗仰。我昔不种福。鄙陋如是。以我比君。犹如禽兽。故自言不好耳。非毁君也。贱人因是感厉。广修福业。形尊悟物。所益已弘。况以道法化人哉。
○九梵天中尊。
若在梵天。梵天中尊。诲以胜慧。
梵王居色界初禅天。得世间根本定。又得四无量心。有定无慧。不能出界。故大士示生梵天。教以出世胜慧。以上上慧。均下下定也。
○十帝释中尊。
若在帝释。帝释中尊。示现无常。
什公曰。梵垢薄而着浅。故为现胜慧。释爱重而着深。故为现无常。
○十一护世中尊。
若在护世。护世中尊。护诸众生。
什公曰。护世。四天王也。诸恶鬼神。残食众生。四王护之。不使令害。
○三总结来意。
长者维摩诘。以如是等无量方便。饶益众生。
肇公曰。法身圆应。其迹无端。故称无量。上略言之耳。
灯曰。前释品题。用文句三意。已上经文。是初意。即方者法也。便者用也。法有偏圆。用有差会之义。具在品下。读者须会通之。
观解者。观性具十界。俾界界现前。以观法观之摄之。即是以世相世道。摄得法门。亦是以尊贵摄也。
○二广大善权三。初示身有疾。
其以方便。现身有疾。
什公曰。上诸方便。以施戒摄人。施戒摄人。则人感其惠。闻其有疾。则问疾者众。问疾者众。则功化弘矣。是以广现方便。然后处疾也。
灯曰。涅槃经明五行。一圣行。戒定慧为自行因。二梵行。慈悲喜舍为因中化他。三天行。初地已上。证第一义天天然之理。由理成行。四病行。示同九道之身。现为三障之相。五婴儿行。三乘七方便所修之行。又曰。犹有一行。是如来行。虽是一行。而具五行。今大士五行皆备。一行复成。今示有疾。即病行中报障病行也。
○二因疾致问。
以其疾故。国王大臣长者居士婆罗门等。及诸王子。并余官属。无数千人。皆往问疾。
肇公曰。虽复变应殊方妙迹不一。然此经之起。本于现疾。故经家别序其事。
○三因问说法二。初总标。
其往者。维摩诘因以身疾。广为说法。
什公曰。欲明履道之身未免斯患。况无德而可保耶。
肇公曰。同我者易信。异我者难顺。故因其身疾。广明有身之患。
○二别明四。初说当厌此身二。初总示身之过患。
诸仁者。是身无常。无强。无力。无坚。速朽之法。不可信也。
世人执有四相。而寿者相居多。莫不皆信是身为常。为强。为力。为坚。不知此身四大假合而非坚。非坚则无力。无力则无强。无强则不常。以是观之。则向之所执。乃速朽之法。则寿者之相。殊不可信也。
○二别示身之过患二。初示身为苦本。
为苦为恼。众病所集。诸仁者。如此身。明智者所不怙。
苦事无央。大数有八。谓生老病死。此之四相。三界之中。人无能免。于其中间。更有爱别离。怨憎会。求不得。五阴炽盛。如此八苦常来恼人。则知此身为众病之所聚集。岂有明智而当怙此。是以如来说法。以苦谛居先。老庄立言。亦以大患为首。
○二示身之虚伪三。初约十喻求身不可得。
是身如聚沫。不可撮摩。是身如泡。不得久立。是身如炎。从渴爱生。是身如芭蕉。中无有坚。是身如幻。从颠倒起。是身如梦。为虚妄见。是身如影。从业缘现。是身如响。属诸因缘。是身如浮云。须臾变灭。是身如电。念念不住。
法相有四。谓生住异灭。人多于生住而执着为有。异灭二相。生着处疏。是以经约十喻。以明身空。皆约生住而说。如聚沫等七喻。约住相不可得以明空也。如炎如幻如影三喻。约生相不可得以明空也。
○二广释四大性无有我。
是身无主。为如地。是身无我。为如火。是身无寿。为如风。是身无人。为如水。是身不实。四大为家。是身为空。离我我所。是身无知。如草木瓦砾。是身无作。风力所转。
天台大师净名疏云。是身无我为如地。此正约地种明无我也。今例作两释。一作破外人解。二约内观明义。一破外人者。外人计云。若言身无神我。那得能担轻负重。内人破言。地亦能荷负山岳。可有神我耶。次约内观解者。若毗昙明。众生是假名。地大是实法。成论明。地大亦是假名。四微是实法。今明。虽复假实之殊。同是苦谛下无我行观门所摄。如地是四微所成。若一微是主。三亦是主。若一非主。三亦非主。当知无主。若内地四微所成无主者。外地四微所成。亦无有主也。若内外地无主者。此三事所成。何得有主。若无主。即是无我。故云此身无主为如地也。又请观音经云。地大。地无坚性。地若是有者。为自性有。他性有。共性有。无因性有。四种中随计一性。即是有见。若谓是事实余妄语。实即是刚义。是性是主义也。若检四性不得。此为见地是无。是事实余妄语。实即是刚是性是主。若见地亦有亦无。是事实余妄语。实即是刚是性是主。若见地是非有非无。是事实余妄语。实即是性是主。若于此四句有所计执者。即是性实是刚是主。金刚般若经云。是诸众生若心取相。则着我人众生寿者。若取法相。亦着我人众生寿者。若取非法相。亦着我人众生寿者也。若不取四句。则是观地无刚性。若无刚实。则无主无我。故说是身无主犹如地也。经云。是身无我为如火。亦作两释。一作破外人解者。外人计有神我。云何知耶。见身能东西驰走。及出音声。故知有神我也。内人破曰。约火一法。破其两计。所以者何。火烧野草。亦能东西自在。亦是我也。又烧着竹木。出诸音声。亦是有神我也。次约内观释者。火为三微所成。无有定性。无性即是无火也。今身为名色所成。身无定性。若身无定性。即无我也。复次此身中诸暖。即是火。若外火无我。内火亦无我也。又请观音经云。火大。火性从因缘生。若从缘生。即无自性。无实即无我。破性及四句。类地可知。经云。是身无寿为如风。亦作破内外观释。破外人者。外人计有寿者。云何知耶。若无受者。何得有出入息相续不断。内人破曰。出入息者但风相。外风无寿者。内风岂是寿者也。次内观解者。风相触击。故轻虚自在。游中无碍。有何寿命。大集云。出入息者。名为寿命。若观此出入息。入无积聚。出无分散。来无经游。去无履涉。如空中风。求不可得。风既非寿。息亦何得是寿也。又请观音经云。风性无碍。今以四句观风。若言有性有生四句可得者。即是碍相。不得入道。若四句观风。风不可得。即是无碍。无碍故。即是入如实之际。观身三事。息非寿。命如风。故说是身无寿为如风。经云。是身无人为如水。此约水种破人。亦作破外人内观解。初明破外人者。外人计有神即是人。云何知耶。若身中无神。何能慈恩润下。曲随物情也。内人破曰。我见水能下润。随器方圆。水无神无人者。而汝能恩润顺物。亦无神无人也。今明内观解者。水为三微所成。无有定性。无性即无水。三事成身。无有定性。无性即无身。无身即无人。故说是身无人为如水也。又解如小儿水中见影。谓言水里有人。入水求人。终不可得。凡夫三事中生身见。谓身是人。深观三事不见身相。即无人也。又如请观音经云。水性不住。以其住者。池沼方圆。碍之即住。非水有住性也。今检人亦如是。随诸法。得人名。无定性。若四句检水。有性有着。即是住义。若检水四句无性无著。即是无住。无住故入如实际。经云。是身不实四大为家。此是总约四大破我说无我行也。若作破外人解。外人计云。若身中无实有神我者。今现见六情依身而住。故知实有神我也。内人破曰。现见六情依四大住。无别我神之所依也。若约内观解者。身名是一。一身不应在四我住。若一大我住。三大应无假名身。若各有者。即有四身。若即若离四句。约四大中检身不得。故知身无有实。若不得身实。即身见破。身见破。即我见十六知见皆破也。经云。是身为空离我我所者。此是第二约空种破说无我行也。若作破外人解。外人计有我所。若无神我。何得有所居国土人物是实所。若见实。当知我亦是实。内人破曰。若尔所是空。我亦应空。如身中空种。空种及一切外空是所。所空故。我亦空也。若约内观解者。即是正约空种破身见也。四大造色。围虚空故。假名为身。离空即无身。若外内空不名身。今约空种检身不可得。即身见破。身见破。即离我我所也。经云。是身无知如草木瓦砾者。此是第三检识种破我。是知说无我行也。若作破外人解。外人计云。若身中无神。那得知四时气序等事也。内人破曰。如草木瓦砾。亦由阴阳气候。逐时转变。似有所知。而非神知者。今身虽有知。如草木瓦砾无神知也。又外人计身内有神。神使知知之。内人破曰。若神使知知。复谁使神。知遂无使。神何须使。若无神使即无知者。无知者即如草木瓦砾也。若约内观。的观识种。所以者何。三事成身。命暖无知。知只是识。若谓识能知者。过去识已灭。灭故不能知。现在识刹那不住。无暂停时。亦不得知。未来识未有。未有之识。岂得有知。三世求识知不可得。离三世无别有知。故说此身无知如草木瓦砾也。经云。是身无作风力所转。次约风动助成破识有作说无我行也。若作破外人解。外人计身内有神我。故能执作施为作一切事。内人破曰。此非神作。身有所作。皆风力转也。若约内观心解。妄念心动。身内依风。得有种种所作。故大集云。有风能上。有风能下。心若念上。风随心牵起。心若念下。风随心牵下。运转所作。皆是风随心转。作一切事。若风道不通。手足不遂。心虽有念。即举动无从。譬如人牵关捩。即影技种种所作。捩绳若断。手无所牵。当知皆是依风之所作也。今观此依风。不自生。亦不他生。若无生即是空。尚不能自有。令三事成身不可得。谁是作也。释曰。夫外计内执我者。皆于地水火风空识六大种中。及身内识暖息三事等起执。今观六大三事内。唯是识之一大。世多坚。执以为实。我今只用于内外三世中推。自然无我无识。内外推者。只如执识实在身内者。且何者是识。若言身分皮肉筋骨等是识者。此是地大。若言精血便利等是识者。此是水大。若言身中暖触是识者。此是火大。若言折旋俯仰言谈抵对是识者。此是风大。除四大外。唯是空大。何者是识。各各既无和合。岂有一砂压无油。合众砂而岂有。似一狗非狮子。聚群狗而亦无。此四大种。现推无体。即是内空。死后各复外四大。一一归空。即是外空。内外俱空。识性无寄。又内推既无。识应在外者。外属他身。自无主宰。及同虚空。有何分别。内外既空。中间奚有。以因内外立中间故。但破内外。中间自虚。若识内外空者。应在三世。何者。因三世以辩识。因识以立三世。若无有识。谁分三世。若无三世。何以明识。以此三识。若不过去。即想未来。过未不缘。即住现在。离三际外。更无有识。故祖师云。一念不生。前后际断。今则念念成三世。念念识不住。念念唯是风。念念无主宰。故金刚经云。过去心不可得。未来心不可得。现在不可得。以现在立过去。因过去立未来。现在既不住。过未亦无生。互检互无。彻底空寂。但有微毫起处。皆从识生。今推既无。分别自灭。分别既灭。境界无依。如依水生波。依镜现像。无水则波不起。无镜则像不生。故知非关法有法无。但是识生识灭。如金刚三昧经偈云。法从分别生。还从分别灭。灭是诸分别。是法非生灭。如是洞达。根境豁然。自觉既明。又能利他普照。故经偈云。究竟离虚妄。无染如虚空。清净妙法身。湛然应一切。是以世间粗浮。不于自身仔细明察。妙观不习。智眼全盲。执妄迷真。以空作有。若能善观。即齐诸圣。
○三以六义示身过患六。初示身不净。
是身不净。秽恶充满。
人身摩顶至踵。惟有三十六物。谓外相十二。发毛爪齿。眵泪涎唾。屎尿垢汗。内相十二。皮肤血肉。筋脉骨髓。肪膏脑膜。内含相十二。肝胆肠胃。脾肾心肺。生脏熟脏。赤白痰癊。大论明五种不净。一生处不净。偈云。是身为臭秽。不从莲华生。二种子不净。偈云。是身种不净。父母邪想生。三自性不净。偈云。四大不净聚。海水洗不洁。四自相不净。偈云。常流出不净。如囊盛秽物。五究竟不净。偈云。谛观于此身。终必归死处。
○二示身虚伪。
是身为虚伪。虽假以澡浴衣食。必归磨灭。
人身虚伪。毫无真实。苟不假以饮食衣服。澡浴涂拭。与诸已死。无有异也。独不知。饮食徒以增其秽。衣服徒以掩其丑。澡浴徒以洗其垢。涂拭徒以饰其容。然此特虚伪。暂时相依而已。要当必归磨灭。所谓养怨入丘冢。虚受多辛苦也。
○三示身为灾。
是身为灾。百一病恼。
此身四大合成。一大不调。则百一病生。若四大俱不调和。则四百四病俱时而生。
○四示身有老。
是身如丘井。为老所逼。
什公曰。丘井。丘墟枯井也。昔有人有罪于王。其人怖罪逃走。王令醉象逐之。其人怖急。自投枯井。半井得一腐草。以手执之。下有恶龙。吐毒向之。傍有五毒蛇。复欲加害。二鼠啮草。草复将断。大象临其上。复欲取之。其人危苦极大恐怖。上有一树。树上时有蜜滴。落其口中。以着味故而忘怖畏。丘井生死也。醉象无常也。毒龙恶道也。五毒蛇五阴也。腐草命根也。黑白二鼠。白日黑月也。蜜滴五欲乐也。得蜜滴而忘怖畏者。喻众生得五欲蜜滴。不畏苦也。
○五示身无定。
是身无定。为要当死。
昔世尊问诸大比丘。汝等悉悟无常。皆当各陈所见。诸比丘辈。有答一年一月一日一时刹那刹那者。皆不契佛意。末一比丘言。出息虽存。入息难保。佛赞善哉。是真悟无常者。故曰是身无常为要当死。
○六示身怨毒。
是身如毒蛇。如怨贼。如空聚。阴界诸入所共合成。
什公曰。昔有人得罪于王。王欲密杀。箧盛四毒蛇。使其守护。有五怨贼。拔刀守之。善知识语之令走。其人即去。入空聚落。便于中止。知识复言。此处是恶贼所止。若住此者须臾贼至。丧汝身命。失汝财宝。宜速舍离。可得安隐。其人从教即便舍去。复见大水。缚筏而渡。渡已安隐。无复众患。王喻魔也。箧喻身也。四蛇四大也。五怨贼五阴也。空聚落六入也。恶贼六尘也。河生死也。善知识教令走者。谓佛菩萨教众生离恶魔。弃四大。舍五阴。众生从教。虽舍远三患。而未出诸入聚落。未免怨贼。复教令乘八正筏度生死流。度生死流已。坦然无为。无复众患也。
肇公曰。六情喻空聚。皆有诚证。喻在他经。是故涅槃经云。观身如四大毒蛇。是身无常。常为无量诸虫之所唼食。是身臭秽。贪欲狱缚。是身可畏。犹如死狗。是身不净。九孔常流。是身如城。血肉筋骨皮褁其上。手足以为却敌楼橹。目为孔窍。头为殿堂。心王处其中。如是身城。诸佛世尊之所弃舍。凡夫愚人常所味着。贪淫瞋恚愚痴罗刹。止住其中。是身不坚。犹如芦苇伊兰水沫芭蕉之树。是身无常。念念不住。犹如电光瀑水幻炎。亦如画水随画随合。是身易坏。犹如河岸临峻大树。是身不久。虎狼鸱枭雕鹫饿狗之所食啖。谁有智者当乐此身。宁以牛迹盛大海水。不可具说是身无常不净臭秽。宁团大地。使如枣等。渐渐转小。如亭历子乃至微尘。不能具说是身过患。是故当舍如弃涕唾也。
观解者。能观身如此。即是修观也。
○二说当乐佛身二。初标。
诸仁者。此可患厌。当乐佛身。
夫法界创基。以去取为先。去取二门。以欣厌为要。苟或罔谙乎此。岂不以所当去者而取之。所当取者而去之乎。然而所当去取者。又有本有末。故其所欣厌者。亦有心有身。前示进身种种过患。且言其末。盖虽末依本生。而本又藉乎末养。故观道之士。先能厌其生死色身之末。则能解末以断其本也。至于此文。示其所当欣乐。则本末而兼举。身心而两陈。故建言乃云当乐佛身。非以言其末乎。又曰从无量功德生。非以言其本乎。如是则当合以求之。以其所欣乐之本。以治夫所厌患之本。则其所厌患之末。不必去而自去所欣乐之末。不必求而自得矣。
○二释二。初示所生之果。
所以者何。佛身者即法身也。
肇公曰。经云。法身者虚空身也。无生而无不生。无形而无不形。超三界之表。绝有心之境。阴入所不能摄。称赞所不能及。寒暑不能为其患。生死无以化其体。故其为物也。微妙无象。不可为有。备应万形。不可为无。弥纶八极。不可为小。细入无间。不可为大。故能入生出死。通洞乎无穷之化。变现殊方。应无端之求。此二乘之所不识。补处之所不睹。况凡夫无目。敢措思于其间哉。聊依经诚言。粗标其玄极耳。然则法身在天而天。在人而人。岂可近舍丈六而远求法身乎。
灯曰。佛有三身。曰法报应。法身为本有。此生佛之所公共者也。报身为修成。即今文从无量功德生是也。应身为现起。所谓水银和真金。能涂诸色像。功德和法身。处处应现往是也。然而法身虽曰公共。其中须分隐显。众生因烦恼生死所覆。是故隐而不显。惟诸佛修无量功德以生。是故显而不覆。岂非报智为能显。法身为所显。故今文示法身。乃指所显而言之也。下文示无量功德。指能显而言之也。而肇公所注。法身为虚空身。约所显言之可也。然而终不能与下章会合。使修者无所适从。又约应身而言之。应万物不可为无。又曰在天而天在人而人。此又混融之旨。非所以寓标本劝修之意也。
观解者。所观一境三谛名为法身。能观三观一心名为报身。境观契合能起大用名为应身。
○二示能生之因三。初总明。
从无量功德智慧生。
法华经云。如其所得法。定慧力庄严。今言无量功德。标其定与福也。无量智慧。标其慧也。能严虽复无量。一言定慧与福。无斯而不备矣。
○二别明十二。初从五分功德生。
从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生。
释签云。佛具五分法身。一无作戒为戒身。二无漏净禅为定身。三无漏智慧为慧身。四三种解脱为解脱身。五无生为解脱知见身。
观解者。观心之时。邪非不入。即戒身。妄想息灭。即定身。了了分明。即慧身。三惑圆伏。即解脱身。本自不生。亦复不灭。即解脱知见身。
○二从四无量心生。
从慈悲喜舍生。
四无量心。具如初门。一慈无量心。能与佗乐之心。名之为慈。若行者于禅定中。念众生令得乐时。心数法中生定。名为慈定。是慈相应。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。善修得解。广大无量。遍满十方。名慈无量心。二悲无量心。能拔佗苦之心。名之为悲。若行者于禅定中。念受苦众生令得解脱时。心数法中生定。名为悲定。是悲相应。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。善修得解。广大无量。遍满十方。是为悲无量心也。三喜无量心。庆佗得乐。生欢悦心。名之为喜。若行者于禅定中。念众生令离苦得乐欢喜时。心数法中生定。名为喜定。是喜相应。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。善修得解。广大无量。遍满十方。是为喜无量心。四舍无量心。若缘于佗无憎无爱之心。名之为舍。行者于禅定中。念憎爱众生令得舍时。心数法中生定。名为舍定。是舍相应。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。善修得解。广大无量。遍满十方。是为舍无量心也。
○三从六度生。
从布施。持戒。忍辱柔和。勤行精进。禅定解脱三昧。多闻智慧诸波罗蜜生。
肇公曰。禅四禅。定四空定。解脱八解脱。三昧三三昧。此皆禅度之别行也。诸即上六度也。波罗蜜秦言到彼岸。彼岸实相岸也。得无生以后。所修众行。尽与实相合。无复分别也。
○四从方便生。
从方便生。
如上所解。
○五从六通生。
从六通生。
肇公曰。七住以上。则具六通。自非六通运其无方之化。无以成无极之体。
○六从三明生。
从三明生。
肇公曰。天眼。宿命智。漏尽通。为三明也。
○七从道品生。
从三十七道品生。
○八从止观生。
从止观生。
止定。观慧。此释由来旧矣。独不知有渐次不定圆顿三种止观。其包括者大。笼罩者远。自非老成宿学。而莫能通。学者宜尽心焉。
○九从十力等生。
从十力。四无所畏。十八不共法生。
○十从断恶生善生。
从断一切不善法。集一切善法生。
○十一从真实生。
从真实生。
○十二从不放逸生。
从不放逸生。
○三总结。
从如是无量清净法。生如来身。
○三总结归宗病本。
诸仁者。欲得佛身断一切众生病者。当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。
○四闻法获益。
如是长者维摩诘。为诸问疾者。如应说法。令无数千人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。
夫万法虽多。性相而已。性相分岐。由乎悟迷。自其法身一性而观。则生佛莫不同。自其迷悟染净而观。则生佛莫不异。得不以其法身之性本同。而染净迷悟之相有异哉。故自其法身而言之。谓之众生即佛可也。佛即众生亦可也。自其染净迷悟而言之。则生佛升沉之相隔。不啻乎霄壤之悬。是则崇事于斯道者。岂可不翻迷以为悟。涤染以为净哉。然而虽则翻迷为悟。非离迷而有悟。乃即迷以成悟。涤染为净。亦非异染而有净。乃即染以为净也。如众生苦果之身。既从无量系缚愚痴之所生。而诸佛法身。则即系缚愚痴。而为功德智慧矣。众生苦报之身。从贪欲散乱愚痴系缚无记之所生。诸佛法身。则即贪欲以为清净等矣。众生苦报之身。从悭吝毁禁嗔恚懈怠散乱愚痴之所生。诸佛法身。则即悭吝以为布施等之所生矣。方其迷而为众生。居六弊此岸也。则以悭吝毁禁等为世间之一大乐境。将谓微此则不足以成世间事。不知乐是苦因。迷为染本。沉生死海。莫此为甚。及其悟。而翻向之迷。而染者以为之净。则萧然于万累之表。解脱于三空之域。又不胜其乐之无央也。故维摩云。淫怒痴即是解脱。无离淫怒痴以求解脱。又曰。六十二见为如来种。眼耳鼻舌身意皆为净土。生死即涅槃。烦恼即菩提。凡此经文。皆即迷而悟。即染而净之明证也。读是经者。可不务诸。
○三释弟子品二。初释品题。
维摩诘所说经弟子品第三
取义题显。具足应云弟子问疾品。准例下菩萨品。亦应加问疾二字。文无者。译人之略也。论此中问疾。如来应即遣文殊。庶宾主兼美。砧椎相扣。今先遣弟子菩萨者。不惟显维摩才辩殊胜。亦欲彰文殊方堪酬对。若密意者。正以此经说在方等。适当弹偏斥小。叹大褒圆。故叙如来先遣弟子及以菩萨。俾其自叙被呵之辞。彰其辞辩难思。故将叙事与说法。杂糅其间。乃结集经者之巧思也。
○二释经文二。初长者心念。
尔时长者维摩诘。自念寝疾于床。世尊大慈。宁不垂愍。
○二如来遣问三。初遣诸弟子十。初遣舍利弗尊者二。初如来敕遣。
佛知其意。即告舍利弗。汝行诣维摩诘问疾。
长者示疾毗耶。则即寂而照。如来高座庵园。则即照而寂。又长者心念。则照而常寂。如来知意。则寂而常照。寂照之用。虽递废而递兴。法身体性。则一如无二如。所谓一身一智慧。力无畏亦然。虽不念而将欲。矧念而扣。扣而应乎。是故念而即遣。疾如桴鼓也。
○二尊者固辞二。初总辞不堪。
舍利弗白佛言。世尊。我不堪任诣彼问疾。
什公曰。声闻法中。诸罗汉无漏智慧。胜菩萨世俗智慧。大乘法中。菩萨二事俱胜。今用声闻法。明大小。故先命弟子。舍利弗于弟子中智慧第一。故先命之。知其不堪而命之者。欲令其显维摩诘才辩殊胜。发起众会也。复命余人者。欲令各称其美明兼应辩慧无方也。
○二别释所以二。初叙其折事。
所以者何。忆念我昔曾于林中。宴坐树下。
肇公曰。夫法身之宴坐。形神俱灭。道绝常境。视听之所不及。岂复现身于三界。修意而为定哉。舍利弗犹有世报生身。及世报意根。故以人间为烦扰。而宴坐树下。未能神形无迹。故致斯呵。凡呵之兴。意在多益。岂存彼我以是非为心乎。
○二叙其折辞三。初总折。
时维摩诘。来谓我言。唯舍利弗。不必是坐为宴坐也。
夫舍利弗之所宴坐者。实于三界现身意也。何则。盖三界者。此身所居之处。此心所缘之境也。众生因六尘以起烦恼。因烦恼以召生死。其所由来旧矣。是以欲遏其流。而杜其源者。必先调身不低不昂。调息不涩不滑。调意不浮不沉。入则先粗而后细。出则先细而后粗。此入定之初门。然而圆顿定门。虽藉乎此。不必定乎此。而于三界现身意也。正以圆顿行人。先能悟法身本有一性。苟能守此。则无适而非法身。即宴坐可也。不宴坐亦可也。于三界现身意可也。不于三界现身意亦可也。如维摩之所云。云不现而现。不舍而现。又无适而无非宴坐。而舍利弗徒以此身而为累。释此而为非累。是以受大士之所折也。
○二别释六。初示以不现。
夫宴坐者。不于三界现身意。是为宴坐。
夫法身之宴坐。以寂光为绳床。当尔之时。竖穷乎三际。横遍乎十方。身即心也。心即身也。身即座也。座即身也。寂生灭之迹。绝去来之踪。不可以智知。不可以识识。是为真宴坐。舍利弗未悟乎此。徒以形骸为累。心识为烦。必于三界现身意。斯为宴坐。非真宴坐矣。
○二示非现而现。
不起灭定。而现诸威仪。是为宴坐。
夫入灭定者。心也。现诸威仪者。身也。凡夫身心浑而为一。是以身为心役。而心为身疲。身心之于三界。不亦劳乎。二乘身心泯之归无。是以心固可同乎死灰。形固可同乎稿木。入定同虚空。泯而无用。古人之入此定者。身心廓然。于一弹指顷。经百千万年可也。八万四千劫可也。在定则身以心资。血脉因之以调。须发因之以长。出定则心不与身合。必现十八神变。自以三昧火而茶毗之。毕归于空无。以入无余界。然后获法性身焉。大乘菩萨。与诸如来。悟心为身本。而身为心迹。本迹虽殊。不思议一。惟不思议一。故从不起灭定之体。而繁兴威仪之用。夫不起灭定。寂也。现诸威仪。从体以起用。则不妨即寂而恒动。会用以归体。不妨即动而恒寂。如是则体用一源。寂动不二。而灭定与威仪未尝异也。
○三示非舍而舍。
不舍道法。而现凡夫事。是为宴坐。
肇公曰。小乘障隔生死。故不能和光。大士美恶齐旨。道俗一观。故终日凡夫终日道法也。净名之有居家。即其事也。
○四示非住而住。
心不住内。亦不在外。是为宴坐。
夫真心周遍。内外不居。凡夫决定惑为色身之内。而六用驰骋。必攀缘于六尘之外。所谓聚缘内摇。趣外奔逸是也。为烦恼。为生死。皆职此之故。二乘破烦恼。出生死。必关闭六情。摄外以之内。谓之返妄归真。然而菩萨岂不亦返妄以归真。由能体达非内非外。而内外皆真。故方其冥心法界。而内外不居。乃以虚空为绳床。如是安心。是为真宴坐也。
○五示不动而修。
于诸见不动。而修行三十七道品。是为宴坐。
夫六十二见者。外道迷正道以行邪道者也。三十七道品者。如来以正道而破邪道者也。然而道随解进。四机不同。修析空道品。而动破界内诸见得入涅槃者。三藏小乘之解行也。修即空道品。而不动不破界内诸见得入涅槃者。通教三乘共教之解行也。修先空次假后中道品。破而后即。即而后融。得入大涅槃者。别教次第显中之解行也。修即空即假即中道品。达六十二见。全性恶以起修恶。即修恶而是性恶。性恶融通。无法不趣。任运摄得佛界性善。不动不破。得入无上涅槃者。圆顿教之最胜解行也。今是以圆呵藏。或可以即呵析。方等时教。随机进否。不可以一律而拘。
○六示不断而断。
不断烦恼。而入涅槃。是为宴坐。
烦恼为菩提之障。生死为涅槃之缚。此所由来旧矣。是故必断烦恼而证菩提。必超生死而证涅槃。亦所由来旧矣。今维摩所说。则道异常流。乃曰不断烦恼而入涅槃。若曰烦恼性空。而涅槃之性亦空。空不碍空。故不须断烦恼之空。而入涅槃之空。此可以语体空之道也。若曰中道涅槃。如云外月。生死不能障涅槃。菩提不能破生死。菩提涅槃。远在果位。次第修证。历别显中。此可以语行布之道也。今曰不断烦恼而入涅槃。当是真如不变。能随染缘而为修恶烦恼。悟修即性。则随缘烦恼即不变之体。指此不变。名曰涅槃。乃性恶之异名。如是则即烦恼而是涅槃。不必外烦恼而别求涅槃。是为真宴坐也。
○三总结。
若能如是坐者。佛所印可。
佛有五印。四印印小乘。生死与涅槃异。一印印大乘。即一实相。今言佛能以诸法实相之印。印诸大乘。即不断烦恼而入涅槃也。
○三结成不堪。
时我世尊闻说是语。默然而止。不能加报。故我不任诣彼问疾。
观解者。观心即空。纤情不立。即不于三界现身意也。虽然即空。不妨即假。不失四仪轨则。即不起灭定而现威仪也。虽然即假。行诸道法。溯流归元。不妨即假。现凡夫事。此心即空。内外中间求不可得。即心不住内亦不在外也。此心即中。双遮二边。即于诸见不动也。双照二边。即而修行三十七道品也。了达一念心。即修恶而是性恶。即不断烦恼而入涅槃也。
○二遣目犍连尊者二。初如来来遣。
佛告大目犍连。汝行诣维摩诘问疾。
什公曰。目连婆罗门姓也。名拘律陀。拘律陀树神名也。以求神得故。因以为名。生便有大智慧。故名大犍连。神足第一者也。
○二尊者固辞三。初总辞不堪。
目连白佛言。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。
○二释其所以二。初叙其折事。
所以者何。忆念我昔入毗耶离大城。于里巷中。为诸居士说法。
凡转法轮。而有二义。一以己所证法。转入他心。二随机宜乐。方便示人。论目连所证。已破见思。已出分段。具一切智。已证真空。若以此证转入他心。虽不能得大乘之空。岂不以自证小空。转入人心。如法而说。法无众生。离众生垢之法乎。当是随机宜乐。方便示人。即以居士所宜行法。若人乘五戒。若生天十善。若破悭之施。离欲之戒。根本之禅。不知此皆有我人众生寿者等诸相之不忘。不惟不能导以大乘。即世间生死。犹未能脱。乌足以为称机说法乎。
○二叙其折辞二。初总折。
时维摩诘。来谓我言。唯大目连。为白衣居士说法。不当如仁者所说。
○二别释二。初指所说法体。
夫说法者。当如法说。
如法者。指所诠之法体也。法体清净。湛若虚空。离诸过。不可说。必欲说之。当如法说。所谓夫说法者。无说无示。其听法者。无闻无得。斯言得矣。
○二明法离诸过四。初正明诸过二。初约所离明离。
法无众生。离众生垢故。法无有我。离我垢故。法无寿命。离生死故。法无有人。前后际断故。
众生我寿命人。谓之四相。此为外道六十二见之本。能无四相。则诸见皆离。夫众生。以五妄想之垢而成。法既离垢。则众生之相本无。我以妄想主宰得名。法既离乎我垢。则我之妄相本无。寿命以一生一死中间住持得名。法既离乎生死。则寿命之相本无。人以前后两际相续得名。法既前后际断。则法之人相本无。此约所离以明离也。
○二约能离明离四。初明法无诸相。
法常寂然。灭诸相故。法离于相。无所缘故。法无名字。言语断故。法无有说。离觉观故。法无形相。如虚空故。法无戏论。毕竟空故。法无我所。离我所故。法无分别。离诸识故。法无有比。无相待故。法不属因。不在缘故。
法体本自寂湛妙明。如大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