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娄东古兴福禅寺沙门 济时 述

△二辩六入。

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所言入者。即是相入之入。盖真如无有际畔。六根皆可入故。不同小乘执为有故。以小乘定执有外尘等相是根生。故不同尔。今言入者。还是真如自觉自相。非有外尘入得矣故云。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△一眼入。

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(至)明暗二尘毕竟无体。

第一辩眼入者。先举喻以明其妄。前喻目劳故见狂花。此狂花相。非是外物。以妙觉明性。瞪劳发狂。妄见花相。然此狂花。离心毕竟无体。因于下标无生性。因明暗二尘发见居中。此之见性。亦非外物。以真如不守自性。吸此尘象。名为见性。然此见性。离尘毕竟无体。同彼狂花。

如是阿难当知是见(至)又空自观何关汝入。

如是下广破。当知是见非明暗来。非于根出。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明暗若有见。不容有起灭矣。根若有见。便无有明暗矣。空若有见。还当见根。又空自观。何关汝入。四处推之。都无有见。由是而论。今说有见者。的是真如自觉自相。何有于外物哉设有外物从眼入者。乃是虚妄。同彼瞪劳。

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若计明暗等尘入眼有见者。即是虚妄。不知此见性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何有因缘自然为你见得耶。

△二耳入。

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(至)动静二尘毕竟无体。

第二辩耳入者。先举喻以明其妄。喻如耳劳头中作声。此声相非是外物。以妙觉明心瞪劳发聦。妄有声相。然此声相。离心毕竟无体。因于下标无生性。今因动静二尘发闻居中。此之闻性亦非外物。以真如不守自性。吸此尘象。名听闻性。然此闻性。离尘毕竟无体。喻彼作声。

如是阿难当知是闻(至)又空自闻何关汝入。

如是下广破。当知如是闻性。非动静来。非于根出。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静若有闻。则动时不应有。动若有闻。则静时不应有。根若有闻。必无动静。空若有闻。则非虚空。又空自闻。何关汝入。四处推之。都无闻体。由是而知。今有闻性者。的是真如自闻自心而已。何有于外物哉。设有外物从耳入者。乃是虚妄。同彼指塞。

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若计动静等相入耳有闻者乃是虚妄。不知此闻性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何有因缘自然为你闻得耶。

△三鼻入。

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(至)通塞二尘毕竟无体。

第三辩鼻入者。先举喻以明其妄。喻如畜劳。闻有冷触诸香臭气。此冷触等相非是外物。以妙觉明心瞪劳。妄有冷触等相。然此冷触等相。离心毕竟无体。因于下标无生性。今因通塞二尘发闻居中。此之闻性实非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。吸此尘象名嗅闻性。然嗅闻性离尘毕竟无体同彼冷触。

当知是闻非通塞来(至)空自有闻何关汝入。

当知下广破。当知是闻非通塞来。非于根出。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通若有闻。则塞时性灭。塞若有闻。则通时不明。根若有闻。必无通塞。空若有闻。自当还嗅汝鼻。又空自闻。何关汝入。四处推之。都无有闻。由是而言。所有闻性者。的是真如自闻自性而已。何有于外物哉。设有外物从鼻入者。即是虚妄。同彼畜劳。

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若计通塞等入鼻有闻者。即是虚妄。不知此嗅闻性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何有因缘自然为你嗅闻得耶。

△四舌入。

阿难譬如有人以舌䑛吻(至)及淡二尘毕竟无体。

第四辩舌入者。先举喻以明其妄。喻如舌劳。则有甜苦等相。此甜苦等非是外物。以妙觉明心瞪劳妄有甜苦等。然此甜苦等离心毕竟无体。

因甜苦下标无生性。今因甜苦淡二尘发知居中。此知味性是非外物。以真如不守自性。吸此尘象。名知味性。然此知味性。离尘毕竟无体。同彼甜淡。

如是阿难当知如是(至)又空自知何关汝入。

如是下广破。当知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。非因淡有。又非根生。不于空出。何以故。此知味性。若从甜苦来。则淡时性灭。淡若有知。则甜性已亡。根若有知。必无甜淡。及与苦尘。空若有味。非性所及。又空自知。何关汝入。四处推之。都无知味性。由是而言。所有知味性者。的是真如自尝自体而已。何有于外物哉。设有外物从舌入者。即是虚妄。同彼䑛劳。

是故当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若计甜苦等相从舌入者。即是虚妄。不知此知味性。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何有因缘自然为你尝得耶。

△五身入。

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(至)违顺二尘毕竟无体。

第五辩身入者。先举喻以明其妄。喻如触劳。显于离知。离知者。离冷从热。离热从冷。皆以势言。故曰离知。且离知之体。非是外物。以妙觉明心瞪劳妄有知性。然此知性离心毕竟无体。

因于下标无生性。今因离合二尘发觉居中。此之觉知。乃非他物。以真如不守自性。吸此尘象。名知觉性。然此知觉性。离尘毕竟无体。同彼手触。

如是阿难当知是觉(至)空自知觉何关汝入。

如是下广破。当知是觉。非离合来。非违顺有。不于根出。又非空生。何以故。此知觉性对离合时。合若有知。到离时则知性已灭。离若有知。则合时知性便亡。违顺亦同此破。又根若有知。必无离合违顺四相。空若有知。何关汝入。四处推之。都无知性。由是而论。所有知觉性者。的是真如自心取自心而已。何有于外物哉。设有外物。从身入者。则是虚妄。同彼离知。

是故当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若计离合违顺入身有触相者。即是虚妄。不知此觉触相。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何有因缘自然为你知得耶。

△六意入。

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(至)生灭二尘毕竟无体。

第六辩意入者。先举喻以明其妄。喻如意劳。故有寤寐忆忘等事。此寤寐等非是外物。以妙觉明心瞪劳。妄有寤寐忆忘生灭等事。习归意中。然此寤寐等。离心毕竟无体。

因于下标无生性。今因生灭二尘。集知居中。此集知性。亦非外物。以真如不守自性。随见闻等流。流至无际。意则迎之。意者。象也。肖象其事。称意知根。意知即觉知也。然此觉知性。离尘毕竟无体。同彼寤寐等。

如是阿难当知如是(至)自是空知何关汝入。

如是下广破。当知如是觉知之根。非寤寐来。非生灭有。不于根出。亦非空生。何以故。此意知根。寤时若有。到寐时便无。将何为寐。寐性反此。生时若有。到灭时便无。将何为灭灭性反此。至若根出者。其寤寐开合。乃属身根。与意绝不相干。而今有意知根者。竟同空花。又空若有知。何关汝入。四处推之。都无有意。由是而论。所有意知根者。的是真如自忆自觉而已。何有于外物哉。设有外物从意入者。则是虚妄。同彼瞪劳。

是故当知意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计生灭觉知心性入意有知者。即是虚妄。不知此觉此知。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。何有因缘自然为你意得耶。

△三辩十二处。

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所言处者。处是处所。此十二处。即是心之处所问。圆通无际。真界不形。何以有处所耶。曰譬如人梦好屋宅。便生乐受。不惟乐受。更生我想。及至醒时。了无所得。醒且不论。即彼梦屋。岂是外物耶。不知全是自心捏出。作乐受想也。此十二处亦然。故曰。即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△一色尘。

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(至)色生眼见眼生色相。

第一辩色尘。先举事徴起。祇陀树林及诸泉池。此是眼家之境。盖眼不曾到林泉之处。何者。眼到林泉时。便有出入之相矣。今眼中无有出入之相。故不曾到林泉之处。然林泉亦不到眼睛之上。何者林泉到时。眼无栽树之隙。亦无受泉之地。故不曾到眼睛之上。然则今见祇陀树林及诸泉池者。为是色生眼见耶。为是眼生色相耶。辩见下文。

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(至)亡则都无谁明空色。

阿难下辩无生性。初破眼生色相者。若眼见实体色。许汝有相。假如见空便是非色。非色则见相之性已销。销则都无。谁知其无者。

次破色生眼见者若实体色到眼。许汝有见。假如空是非色。非色见空之性亦亡。亡则都无。谁知其无者。由是而论。见性尚无。何有于处耶。

是故当知见与色空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见空是无见。见色亦是无见。空色既无。处亦不立。而今有色可见者乃是虚妄。不知此色此相。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可见矣。

△二声尘。

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(至)声来耳边耳往声处。

第二辩声尘。先举事徴起。钟鼓虽为耳家之境。然亦不能为心之处。何者声无有往来相故。声既无往来。则耳何取于境哉。以耳亦无往来相故。耳既无往来。则声何取于处哉。故今问曰。食办击鼓众集撞钟者。为是声来耳边乎。为是耳往声处乎。辩见下文。

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(至)若无来往亦复无闻。

阿难下辩无生性。初破声来耳边者。假如我乞食于城中。在祇林是无我矣。喻声来阿难耳边。则钟鼓处是无声矣。在祇林就该无闻。今则不然。钟声。一击。同来食处。以是知声不来耳边明矣。若复下次破耳往声处者。假如我归祇林。在城中是无我矣。喻耳已往击鼓之处。则耳根上无有闻性矣。大众就该不知。今则钟声齐击齐闻。至于象马牛羊皆有音响。以是知耳不往声处明矣。又俱无往来则闻义不成。由是而知。闻且不成。何有于处乎。

是故当知听与音声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声不来耳边。则无闻性耳不往声处。则无声相。今有声可闻者乃是虚妄。不知此声此闻。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可闻矣。

△三香尘。

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旃檀(至)生于汝鼻为生于空。

第三辩香尘。先举事徴起。盖谓香虽是鼻家之境。然鼻中无旃檀气。旃檀上无闻性。虚空亦无香质。三处推此。各无有生性。故今问曰。今然一铢。而四十里同时闻者。事实可怪也。此香为生于木耶。生于鼻耶。为生于空耶。破见下文。

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(至)四十里内云何已闻。

阿难下辩无生性。初破鼻生者。鼻若有香。生于汝鼻。就该从鼻中出矣。今则不然。鼻非旃檀。而有旃檀气。称汝闻香者。明是外来。说闻非义。

次破空生者。空若有香。体应常在。今则不然。爇则成香。不爇无闻。

三破木生者。爇木腾烟。鼻合蒙烟不当闻香。今则不然。烟未及远。乃四十里内同闻。由是而知香性无生。何有于处乎。

是故当知香鼻与闻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鼻不生旃檀。旃檀无鼻性。今有香可闻者。乃是虚妄。不知闻香闻义。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可嗅也。

△四味尘。

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(至)生于舌中为生食中。

第四辩味尘。先举事徴起。味虽是舌家之境。盖舌不生味。食亦不生味。空亦不生味。三处推之。各无生性。味从何来。故今问曰。汝常持钵。或遇酥酪醍醐上味者。此味为生于空耶。生于舌耶。为生于食乎。破见下文。

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(至)必无所知云何名味。

阿难下辩无生性。初破根生此味若生于舌者。舌非多体。祇有一舌。既辨酥酪。不应尝蜜。若不变移。云何知味。

次破食生。若生于食者。食若有识。不待汝尝。食非有识。汝何名味。

三破空生。此味生于空者。空若有味。味是何味。若作咸味。则此界人同于海鱼。且既成咸。奚能知淡。淡既不知。云何名味。由是而论。味本无生。何有于处耶。

是故当知味舌与尝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舌无有味性。食亦无有尝性。今有味可尝者。乃是虚妄。不知此味此性。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可尝也。

△五触尘。

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(至)能为在手为复在头。

第五辩触尘。先举事徴起。就身而论。触虽是身家之境。然头本无触。手亦无触。能亦无触。所亦无触。四处推之。各无生性。谁为是触。故今问曰。汝常晨朝以手摩头而知触为身者。为在能耶所耶。为在手乎头乎。破见下文。

若在于手头则无知(至)不应虚空与汝成触。

若在下辩无生性。初破互有互无。此之触性。若一有一无。触则不成。若各各有。则成二身。

次破一体此之触性。若头与手一触所生。便是一体。不待相摩。

三破二体。此之触性头手皆有触当分能所。在能非所。在所非能。由是而知。此觉触之性尚无。处何由生。不应虚空为汝成触。

是故当知觉触与身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头手无触性。空亦无触性。今有觉触者。乃是虚妄。不知此觉此触。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知触也。

△六法尘。

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(至)为当离心别有方所。

第六辩法尘。先举事徴起。善恶无记等法。虽是意家所缘之境。然不能为心之处。以诸法无自体故。但缘自心相分。自心相分。亦是无实体故。犹如空中花。镜中像。究而观之。空亦不曾生。镜亦不曾生。诸法等相。实无有生。故今问曰。善恶等法。为复即心所生耶。为当离心别有耶。破见下文。

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(至)心非所缘处从谁立。

阿难下辩无生性。初破即心者。即心是无生故。何也。以心但缘假法。不缘实法故。实法者即尘也。如火与风。风则有寒性。火则有烧性。故名实法也。假法者非尘也。如水与波。波则是异相。水则是同相。故名假法也。今善恶等法。即心所生者。即心是假法。非尘也。故曰。非心所缘云何成处。

次破离心者。离心亦是无生故。何也。心若离心。为有知乎。为非知乎。若有知者。知则名心。还是自体。自体是无生故。异汝非尘。便同他心。他心亦即是无生故。不然即汝心外。更有心为汝知者。亦即是无生故。

若非知者。此非知心。离了诸尘事业。都无表示。既无表示。即是无生。设使除了人间。更有空外。非所缘处为汝心者。亦即是无生。由是而论。意实无生。处从谁立耶。

是故当知法则与心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成法义。心意俱无有生。法处亦无有生。今有意为法尘者。乃是虚妄。不知此意。即心即法。元是如来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可意为法也。

△四辩十八界。

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复次下总标所言界者。界是界限。如耳司闻。目司见。不相逾越故。以根六。尘六。加今六识。成十八界。问。识何以为界耶。曰犹如赤子。语不明了。见物祇是哆哆啝啝而已。此纯是心之用也。迨长学齐言楚语。见物就知青黄长短美恶。见人则知张三李四。此纯是识之用也。比向赤子哆哆啝啝时。则有间矣。故曰界者。限也。以界限其心。与根境为一耳。据实而言。此之识心。元是自己妙觉明心。更非他物。故曰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△一眼识。

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(至)因色所生以色为界。

第一辩眼识者。先牒计徴起。佛比为凡夫执有。故于小乘部中。方便说有因缘生。是汝所明也。今乃直示一心。岂可更执为有耶。何者。眼中无色识。色中无眼识。若以眼色为缘。生于眼识者。此识既因眼所生。即以眼为界。因色所生。即以色为界。今问此眼与色。何界所生其识耶。

阿难若因眼生(至)体性杂乱云何成界。

中观论云。诸法不自生。亦不从他生。不共不无因。是故说无生。初从阿难若因眼生下破自生。谓若因眼生者。无藉于色空矣。无色空无可分别。识将何用。又非青黄无所表示。界从何立。由是而知。识不从自生明矣。

次若因色生下破他生。谓若因色生者若色生时。许汝有识。若色灭时。识则随灭。云何知空。又色变时许识不迁。界从何立。由是而知。识不从他生明矣。

三从变则变下破无因生。若从变。界相自无。若不变。识性常一。一于色应不识空。一于空应是无识。色空二无。识自无因。无因生识。决无此理。由是而知。识不从无因生明矣。

四从若兼二下破共生。若兼眼色。合则无中则不生识。离则两合亦不生识。谓一半合眼则有知。一半合色则无知。如是有知与无知。体性杂乱云何成界。由是而知。识不从共生明矣。

是故当知眼色为缘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示无生。据理而言。眼不生识。色亦不生识。界亦不生识。三处推之。都无有识而汝执眼色为缘。生眼识者。岂非是虚妄乎。不知夫即眼即色即识。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非自然识得也。

△二耳识。

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(至)因声所生以声为界。

第二辩耳识者。先牒计徴起。小乘计耳识从缘生者。殊不然耳本不生声识。声亦不生耳识。若以耳声为缘。生于耳识者。此识为复因耳所生。即以耳为界。因声所生。即以声为界。今问此声与耳何界所生其识耶。

阿难若因耳生(至)则内外相复从何成。

初从若因耳生下破自生。眼耳皆以离中取境。故以动静为诘。今若因耳生不由动静。动静不由。必无所知。识何形貌。若取耳闻。无动静故。既无动静。闻无所成界何以立。盖耳形杂色属浮尘。触声属法尘。取此为识。则界难定矣。由是而论。耳识不从自生明矣。

次从若生于声下破他生。识因声有。不关闻根。闻根若无。声相何在。又许声生因闻有相。闻应闻识。谁辩声。体。由是而知。耳识不从他生明矣。

三从不闻非界下破无因生。不闻则无能闻根矣。非界则无所闻相矣。所闻既无。何有于识。能闻不有。谁当声相。且识有闻。还同于声。何成界义耶。设闻无知。终为草木。何称闻识乎。由是而知。耳识不从无因生明矣。

四从不应声闻下破共生根境尚不许有识。杂成中界。岂是有耶。中位既无。内外何成。由是而知。耳识不从共生明矣。

是故当知耳声为缘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示无生。据理而论。耳亦不生识。声亦不生识。界亦不生识。三处推之。都无有识。而汝执耳声为缘。生耳识者。即是虚妄。不知夫即耳即声即识。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得闻也。

△三鼻识。

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(至)因香所生以香为界。

第三辩鼻识。先牒计徴起。小乘一向执缘生为义。大乘不然。鼻亦不生识。香亦不生识。而汝所执鼻香为缘生于鼻识者。此识为复因鼻所生。即以鼻为界。因香所生。即以香为界。今问此香与鼻。何界所生其识耶。

阿难若因鼻生(至)彼诸闻性毕竟虚妄。

初从若因鼻生下破自生。肉形是浮尘根。嗅知是胜义根。若取肉形属于身摄。即是触知。不名鼻知。若取嗅知。嗅肉为知。还同身摄。嗅空为知。肉应无觉。即香为知。何预汝事。又臭则非香。香应非臭。香臭俱闻。应有两鼻。香臭一体。界从谁立。由是而论。鼻识不从自生明矣。

次从若因香生下破他生。若因香生。理则不然。如眼有见不能观眼。识因香有。应不知香。若说有知。定属于能。非香所生矣。若不知香。尚无界义。何有于识也。由是而知。鼻识不从他生明矣。

三从香非知有下破无因生。香不因根。不成香界。识不知香。那称鼻识。故知鼻识不从无因生明矣。

四从既无中间下破共生。既无中间。便是无识。内外不成。便非根境。故知鼻识不从。共生明矣。

是故当知鼻香为缘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示无生。据实而言。鼻亦不生识。香亦不生识。界亦不生识。三处推之。都无有识。而汝执鼻香为缘。生于鼻识。即是虚妄。不知夫即鼻即香即识。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嗅得也。

△四舌识。

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(至)因味所生以味为界。

第四辩舌识。先牒计徴起。小乘所执缘生为义。大乘不然。舌本无味识。味亦无舌识而执舌味为缘。生于舌识者。此识为复因舌所生。即以舌为界。因味所生。即以味为界。今问此舌与。味。何界所生其识耶。

阿难若因舌生(至)元无自性云何界生。

初从阿难若因舌生下破自生。有甘蔗等五味方显舌识。今说若因舌生。味合自出。试尝其舌。为苦为甜。舌性既苦。不能自尝。孰为知觉而称舌识。舌性非苦。淡性常一。味自不生。云何为界。由是而论。舌识不从自生明矣。

次从若因味生下破他生。若因味生。味自为味。云何为识。而称知识。又识性若一。不能通变异之相。识界若无。焉能辨盐酸之味。即此而论。舌识不从他生明矣。三从不应虚空下破无因生。

四从若味和合下破共生。如文。

是故当知舌味为缘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示无生。以此而言。舌亦不生识。味亦不生识。界亦不生识。三处推之都无有识。而汝执舌味为缘。生于舌识。即是虚妄。不知即舌即味即识。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非自然尝得也。

△五身识。

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(至)因触所生以触为界。

第五破身识。先牒计徴起。小乘一向所明缘生为义。大乘不然。身本无生。触亦非有。而执身触为缘。生于身识者。为复因身所生。即以身为界。因触所生即以触为界。今问此身与触。何界所生其识耶。

阿难若因身生(至)则汝识生从谁立界。

若因身生下破自生。以离合二缘。为身识之境。境若无有。身何所识。故知不从自生矣。

次若因触生下破他生。若因触生。必无汝身。汝身既无。谁辩合离。故知不从他生矣。

从阿难物不触知下重辩无生。根境俱即。不成识义。根境俱非。不成界义。身触既非。的是无生尔。

三从合身下破无因生。合身即为身自体性。便是无触。离身即是虚空等相。便是无身。无识无身。乃是无因生耶。必不然者。

四从内外不成下破共生。根境俱非。中云何立。中既无有。内外安生。故知不从共生矣。

是故当知身触为缘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示无生。即此而论。身亦不生识。触亦不生识。界亦不生识。三处推之。都无有识。而汝执身触为缘。生于身识。即是虚妄。不知即身即触即识。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触得矣。

△六意识。

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(至)因法所生以法为界。

第六辩意识。先牒计徴起。小乘一往执缘生为义。大乘不然。意亦不生识。法亦不生识。而汝所执意法为缘生于意识者。为复因意所生。即以意为界。因法所生。即以法为界。今问此意与法。何界所生其识耶。

阿难若因意生(至)相状不有界云何生。

若因意生下破自生。意实无有生。即有所思。还属前缘等法。意则无形。识将何用。又识心即第八。思量即第七。了别即第六。此六七八识。若同意即意。元是一体。云何所生。若异意不同。元无所识。云何意生。故执识从自生非也。若因法生下破他生。五尘实法。即色声香味触等是。五尘假法。即色空动。静等是。今若因法生。法是何法耶。若执声色等。此属五根。若执色空等。此属意缘。法尚无有。界云何立。故执识从他生非也。

若离色下破无因生。若越过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等相则是无因。无因无得。识何能生。故执识从无因生非也。

生则色空下破共生。生则色空诸法等生。灭则色空诸法等灭。生灭全是法尘影子。无有体性。所因既无。岂有共生之识。即许有识。作何形状。二且不有。界云何生。故执识从共生非也。

是故当知意法为缘(至)本非因缘非自然性。

是故下结示无生。据实而言。意亦不生识。法亦不生识界亦不生识。三处推之。都无有识。而汝执意法为缘。生于意识者。即是虚妄。不知即意与法与识。元是如来藏。妙真如性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可意得也。

△五辩七大四。

所言大者。乃是无待之名。又是常遍之义。此七大性。一一常遍。一一无待。故为大也。又尽十方穷万法。不出此七性。故为大也前五是无情。后二是有情。有情与无情。总一空性融摄。故称常遍。地非是水。火不是风。各不相借。故称无待。然此七性。不有而有。有而不有。庆喜未悟。宛成七大。所谓不有而有也。及其既悟。当体即真。所谓有而不有也。虽然。若悟自己。不悟目前。只成断空。若会目前。不会自己。终成数宝。是故前面辩阴入界处。一一无性。总是藏性。今来辩七大性。亦都无实性。乃是法性。如此通彻。方尽法源也。

△一直陈二难。

阿难白佛言世尊(至)中道了义无戏论法。

佛初转法轮于小乘部中。说诸法从缘生。盖随他意语。非第一义也。阿难不晓。遂蹑此而难。谓现今一切诸法变化。皆因四大和合而有。和合岂非因缘乎。不然。若诸法不藉缘生。宁非自然乎。今因缘自然二俱排摈。则斯义安所归耶。此非阿难不知而兴是难。大意不过与后人申此问头作七大性之总题尔。

△二标正斥迷。

尔时世尊告阿难言(至)阿难默然承佛圣旨。

阿难为佛侍者二十五年矣。内外之学俱贯。大小乘义皆通。诸弟子中称多闻第一。喻之说药人。而今厌离声闻。发心勤求大道。是故如来示之以第一义谛。第一义谛即大乘无生之理。喻之真药。奈何小乘习气烦惑病深。真药现前。不能分别。真可怜愍者。问。阿难既通大小乘义。何以不能副今说耶。曰譬如小儿食酥。不消复食。三乘人俱名食不消。又如因病服药。服之不时。杀人必甚。小乘虽食大乘酥。奈何执名泥相。故服之不消。而至死者多矣。非药之过也。阿难从阿含小教。至于方等般若历会岂不久耶。犹执世间妄想因缘而自缠绕。虽投今说。不能分别。是非服大乘药之过乎。问。阿难遇佛而犹若是。在今学者如何可耶。曰否。非此之谓也。阿难实是大乘菩萨等同如来。其示疑现小者。正为我等众生。今日有如此病。故悬设方法。以瘳众生之执耳。岂真然也哉。

△三双释二非。

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(至)如水成冰冰还成水。

此正说也。非和合破自然。和合破因缘。谓四大。性若非和合者。则地在一边。水在一边。火在一边。风在一边。人之性亦在一边。犹如虚空不和诸色。彼彼不相和。彼彼不相合。皆即是常恒不变。若如此。天下不成道理矣。四大性若和合者。同于变化。地水火风相续相成。生则同生。灭则同灭。人之性亦随其生灭。犹如旋火轮。和合妄生。和合妄灭。若如是。天下亦不成道理矣。

阿难下别标正喻。喻如水成冰。冰还成水。即如水成冰。还有和合非和合道理否。又如冰成水。还有和合非和合道理否。此中大性亦然。执则成妄。不执体元是真。那有因缘自然。及与和合非和合可说耶。

△四别释七大七。

一地大。

汝观地性粗为大地(至)更析邻虚即实空性。

第一辩地大者。先标其事。以地大而言。粗且勿论。尘之细者曰微。拣其至细者曰邻虚。析邻虚尘作七分。可为微之眇忽矣。而犹有微色。故名色边际相。若更析之。即实空性。以是论之。微尘可析为空。而地大则为微尘积矣。理或不然。辨见下文。

阿难若此邻虚析成虚空(至)色犹可㭊空云和合。

从阿难下广破其执。盖谓色本无性。空岂有为。今阿难所执。由和合故。出生变化相。若尔。虚空是造作。地大出于性为。故牒其计而破之。汝且观此下破合空成色。谓若许㭊微成空。自应合空成色。今问用几虚空和合成色耶。

又邻虚尘下破合色成空。谓若许合空成色。自应合色成空。今问用几邻虚和合成空耶。

若色下夺则双非。许则双成。

色犹可㭊下正破。纵许邻虚可㭊。而空不可合。何以故。空无自体故。必若有合。应非虚空矣。空既不可合。而色亦不可㭊为空。何以故。色无自性故。必若可㭊。而色有自性矣。由此而知。所执和合出生变化。总一虚妄矣。

汝元不知如来藏中(至)应所知量循业发现。

汝元不知下以理会通。初一句斥其不知。

如来藏一句是总。通指法界广大妙心之体。下别释四法界以明其用。盖性之色。即是真空。理法界也。性之空。即是真色。事法界也。事有千差。其体不二。故曰清净。不二之体。事事无碍。故曰周遍。此四法界。本具如来藏心。此如来藏心。非诸佛独得。而众生是无。乃生佛平等。性相一如。此一如之性。离即离非。是即非即。用则遍周沙界。不用体自寂然。

但众生不知此个广大妙心之体。随缘染成十法界差别之用。然此差别非本心有也。其所知之量异故尔。若以正眼观之。此所知虽异。不过循业发现而已。毕竟无有体性。而如来藏心。原是本然不动。何尝有异不异乎。

世间无知惑为因缘(至)但有言说都无实义。

世间下结责其所迷也。迷此广大寂灭妙心不知。而反执因缘生及自然性。若执因缘生。便是断灭见了也。此广大心体。岂可说断灭得乎。若执自然性。便是常见了也。此寂灭妙心。岂可说常见得乎。纵然说因缘说自然。乃是替他分别。替他忖度。此个道理。如何分别计度得。设有分别计度得。只是言说相。非是真实之义。

△二火大。

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(至)为从艾出为于日来。

第二辩火大。先标其事。火性无我。寄于诸缘。就诸缘所执。亦是无性。何以明之。假如目前一千二百比丘。岂非是因缘和合而成。以理观之。此一众比丘亦是无性。何则。舍利自有舍利之姓。频螺自有频螺之姓。阿难自有阿难之姓。一千二百大众。各各自有所生氏族名字种姓。实无有一众合成之性也。今火是因人手执阳燧。日前求得而有。就日前求得之火。定是无性。何以知之。人有人之性。物有物之性。日有日之性。实无有火之性矣。火既无性。即是无我。无我的是无生矣。不然。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。今问此火为从镜出耶。为从艾出耶。为于日来乎。辩见下文。

阳燧。火镜也。优楼频螺。此云木瓜林。瞿昙。此云地最胜。

阿难若日来者(至)不应火光无从自有。

此广破其执也。阿难下破日来。日艾相远。火若从日来。林木自应受焚。今来处林木不焚。而独烧手中之艾。无是理也。于是知火不从日来明矣。若镜出下破镜生。火若生于镜中。镜何不镕。今不但不能镕镜。连手执亦无热相。于是知火不从镜生明矣。若生于艾下破艾生。艾能生火。何必日镜。日镜不承。火无有生。于是知火不从艾生明矣。汝又下破合非合义。谓火必从三处和合而有。今观镜因手执。日自天来。艾本地生。火自何方而至。又不可说火是无因自有。故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。况非和合而有火生耶。

汝犹不知如来藏中(至)宁有方所循业发现。

汝犹下以理会通。初一句斥其不知。如来下显真理本然。随众生下标随缘有异。并如前释。

世间无知惑为因缘(至)但有言说都无实义。

世间下。结责其所迷也。如文。

△三水大。

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(至)空中自有为从月来。

第三辩水大。先标其事。水性不定。流息无恒。既曰不定。亦是无性。何以知之。即如室罗城。迦毗罗诸大幻师等。用和药故。以方诸承月中水。此月中水。承则有。不承则息。岂非是无常耶。不然。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。今问此水为复从珠中出耶。空中有耶。为从月来乎。辩见下文。

迦毗罗。此翻黄色。头面如金。又名金头。斫迦罗。翻轮。钵头摩。翻赤莲花。皆外道也。

阿难若从月来(至)不应水精无从自有。

此广破其执也。从阿难下破月来。若从月来。则来处相远。所经林木皆应吐流。流则不必从方诸出矣。今来处林木无流。明非月降矣。

若从珠出下破珠生。若从珠出。则珠自有流。何待中宵承月。既待承月。明非珠出矣。若因空生下破空生。若因空生。空若有水。人天俱同滔溺。水陆诸物。不当复有矣。今则不然。故知非空出也。

汝更下破合非合义。谓水必从三处和合而有。今观月从天陟。珠因手持。承珠水盘本人敷设。水自何方流注于此。又不可说水是无因自有。于是知三处和合。尚无有生。况非和合而有水生耶。

汝尚不知如来藏中(至)宁有方所循业发现。

汝尚不知下以理会通。初一句斥其不知。

如来下显真理本然。

随众生下标随缘有异。如文。

世间无知惑为因缘(至)但有言说都无实义。

世间下。结责其所迷也。如文。

△四风大。

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(至)发于虚空生彼人面。

第四辩风大。先标其事。风性无体。动静不常。既动静不常。明是无性。何以知之。即如汝常整衣。于袈裟角有微风出。拂彼人面。此之衣风。整衣则有。不整则无。岂非是无常耶。不然。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。今问此风。为复出袈裟角耶。发于虚空耶。为生彼人面乎。辩见下文。

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(至)不应风性无从自有。

此广破其执也。阿难下破衣生。谓风若出于袈裟角。衣应离体。飞摇不定。今则不然。法会中人个个垂衣顺体。独汝整衣而有微风出。又不应说衣有藏风之地。故不见他衣动也。若生虚空下破空生。又风若生于虚空。不待整衣矣。若无风时。则是无空。灭风可见。灭空何辩。又若有生灭。不名虚空矣。若风自生下破面生。至若谓风被拂处。即是风生。假如从彼面生。当应拂汝。今则不然。自汝整衣。云何倒拂。且风既因衣拂生。故知非面生矣。汝审下破合非合义。谓风必从三处和合而有。今问整衣在汝。面属彼人。虚空寂然。风自谁方鼓动来此。又不应说风是无从自有。于是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。况非和合而有风生耶。

汝宛不知如来藏中(至)宁有方所循业发现。

汝宛下以理会通。初一句斥其不知。如来下显真理本然。随众生下标随缘有异。如文。

世间无知惑为因缘(至)但有言说都无实义。

世间下。结责其所迷也。如文。

△五空大。

阿难空性无形(至)因凿所有无因自生。

第五辩空大。先标其事。空性无形。因色显发者。空若因色而有。明是无性。何以知之。即如室罗城诸刹利等。凿井求水。出土一尺。则有一尺虚空。乃至出土一丈。还得一丈虚空。盖空本无形。非同造作。今谓空是凿出。岂非是无常耶。不然。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。今问虚空。为当因土所出耶。因凿而有耶。为是无因自生乎。辩见下文。

刹利王族贵姓。婆罗门云净行。又名梵志。毗舍云商贾。首陀云农夫。颇罗堕云利根。亦捷疾。旃陀罗云魁脍。

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(至)不应虚空无从自出。

此广破其执也。阿难下破无因生。空若无因自生。则未凿之前。应见无碍。今则不然。唯见大地。迥无通达。故知非无因生矣。

若因土出下破土生。若因土出。当见空入。若无出入。空土无异。若土出井时。何不见空出耶。不见空出。则非土生矣。

若因凿出下破凿出。若因凿出。当应见空。不应见土。若见是土。不当见空。事或不然。故知非凿出矣。

汝更下破合非合义。谓虚空必从三处和合而有。今汝谛观。凿从人手。土因地移。随方运转。如是虚空。何因而有。又两言谛审者。叮宁至再。要须仔细审详。凿为实事。空是虚义。不相为用。又不应说虚空是无从自有。于是知三处和合。尚无有生。况非和合耶。

若此虚空性圆周遍(至)皆如来藏本无生灭。

此融会前四。以显藏性一如。何也。当知虚空性圆周遍。而地水火风亦性圆周遍。当知虚空本不动摇。而地水火风亦不动摇。故得均名为大耳。又前四义。是即色是空。故称为大。今乃即空是色。故亦称为大。何者。理无事外之理。即色是空故。事无理外之事。即空是色故。即空是色。色非有色。即色是空。空实非空。由此即空即色。即色即空。即理即事。即事即理。故曰性真圆融。皆如来藏。然如来藏实实无有空相。无有色相。无有理相。无有事相。无有大相。无有无相。亦无无相。何者。名言绝故。无称谓故。总是一真法界。真故无生。如故无灭。故曰如来藏。本无生灭。

阿难汝心昏迷(至)为出为入为非出入。

此示教也。上既已融会前四义。以显藏性如一竟。今恐阿难昏迷不达佛旨。错会藏性即大性。便疑虚空有出矣。大性即藏性。便疑虚空有入矣。藏性非大性。大性非藏性。便疑虚空非出入矣。如此执有执无。执非有非无。全是外道宗。非悟如来藏性也。而今要会如来藏性。但观虚空为出耶。为入耶。为非出入耶。如此参之。自然知得佛说藏性底道理矣。

汝全不知如来藏中(至)宁有方所循业发现。

汝全下以理会通。初一句斥其不知。如来下显真理本然。随众生下标随缘有异。如文。

世间无知惑为因缘(至)但有言说都无实义。

世间下。结责其所迷也。如文。

△六见大。

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(至)或同非同或异非异。

第六辩见大。先标其事。见觉无知。因色空有者。明是无性。何以知之。即如汝在祇陀林。朝明夕昏。设居中宵。见白月则知是光。见黑月则知是暗。此明暗等因见分析。岂非是无常耶。不然。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。今问此见。与明暗色空等相。为复同一体耶。非同一体耶。又此见或同其相耶。非同其相耶。或异其相耶。非异其相耶。辩见下文。

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(至)不应见精无从自出。

此广破其执也。阿难下破一体。谓此见若与暗一者。至明时见暗之性已亡。将何见明。必一于明者。至暗时见明之性当灭。将何见暗。若谓明暗虽殊。见无生灭。然则一又何成耶。若此下破非一体。谓离明暗色空。此见元同龟毛兔角。从何立见耶。

明暗下破两亦。或同即是亦有。或异即是亦无。盖明暗体别。同则不成。离三元无。谁云有异。分空下破双非。非同即是不一。非异即是不异。盖空无边畔。而见亦无边畔。如何说得非同耶。见明见暗。性非迁改。如何说得非异耶。汝更下破合非合义。谓此见觉之性。必从三处和合而有。今汝微细详审。明从太阳。暗从黑月。通属虚空。壅归大地。如是见精。因何所出。又两言审谛审观者。叮咛至再。须要仔细。况明暗乃是代谢之义。见觉遍是空顽之性。又不应说此见觉无从自出。于是知三处和合。尚无有生。况说非和合耶。

若见闻知性圆周遍(至)皆如来藏本无生灭。

此和融前五。以显藏性一如。并如前释。

阿难汝性沉沦(至)为非生灭为非同异。

此示教也。并如前释。

汝曾不知如来藏中(至)宁有方所循业发现。

汝曾下以理会通。初一句斥其不知。

如来下显真理本然。随诸众生下标随缘有异。

如文。

世间无知惑为因缘(至)但有言说都无实义。

世间下。结责其所迷也。如文。

△七识大。

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(至)为无所因突然而出。

第七辩识大。先标其事。识性无源。因于根尘妄出者。明是无性。何以知之。汝今遍观此会圣众。用目循历。但如镜中无别分析。何也。初五尘到根时。青黄一体。彼我无差。以意识未行。故无分析耳。此是文殊。此是富楼。此目犍连。此须菩提。乃是意识了知故。此之识性。既从根尘妄出。岂非是无常耶。不然。汝谓因缘和合而有者。今问此识了知之性。为生于见耶。为生于相耶。为生虚空耶。为因突然而出耶。辩见下文。

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(至)不应识缘无从自出。

此广破其执也。阿难下破根生。谓见必藉明暗色空四种。方能生识。若无此四种。识无由生。故曰见性尚无。从何发识。

若汝下破境生。谓识生于相中。乃不从见生矣。见既无有。色空安寄。故曰彼相尚无。识从何发。

若生下破空生。谓识生于空。非相非见。若尔。则是不藉于根境矣。又空则同无。有非同物。纵许有识。欲何分别耶。

若无下破无因生。谓识若无因自生。何不日中别识明月乎。盖日中无月。而有见月之识。许汝无因自生。若无别识。则非无因生矣。

汝更下破合非合义。谓识性必和合而有。今汝细详。见托汝睛。相推前境。可状成有。不相成无。如是识性。因何所出。又两言微细详审者。叮咛至再。要须仔细。识性是动。见体是澄。动静不参。识从何立。又不应说识缘无从自有。于是知三处和合。尚无有生。况非和合耶。闻听即是耳鼻。觉知即是舌身意。六根俱有个识。故同此破。

若此识心本无所从(至)皆如来藏本无生灭。

若此下融会前义。显藏性一如也。并同前释。但了别即识也。见闻等。泛指余识。后偈云。一根既返源。六根成解脱。即是此意。今若悟得性非从所。识无由生。识既无生。自然性圆澄湛。法法皆融会矣。

阿难汝心粗浮(至)为非同异为非空有。

此示教也。既已融会前义。以显藏性一如竟。今恐阿难粗浮不达佛旨。错会藏性即大性。便疑识性同彼诸相矣。大性即藏性。便疑识性异彼诸相矣。不然。疑识性是空。大性是有。大性是空。识性是有。又不然。疑藏性是藏性。大性是大性。两不相妨曰非异。两不相同曰非同。又不然。疑藏性大性真实是有曰非空。大性藏性真实是无曰非有。已上总堕四句法。是外道宗。非悟如来藏性也。而今要会如来藏性。但观此六处识心。同耶异耶。空耶有耶。为非同异耶。为非空有耶。如是参之。自然知得佛说藏性底道理矣。

汝元不知如来藏中(至)宁有方所循业发现。

汝元下以理会通。初一句斥其不知。

如来下显真理本然。

含吐下标随缘有异。

如文。

世间无知惑为因缘(至)但有言说都无实义。

此结责其所迷也。如文。

△三叙悟心益。

尔时阿难及诸大众(至)皆即菩提妙明元心。

此经家所述在会闻法悟益。气象如此。大抵凡夫有我执。则有身见。有所执则有心见。如是我我所二执。介然有碍于真心。不得自在。今从徴心辩见来。便是破其我执。从三科七大后。便是破其所执。我所二执既破。真心毕露。自然知得心遍十方。十方者。十法界也。空者。冥顽无觉也。十法界各有我所二执。以界限其心。而成冥顽无觉之空。兹悟得我我所二空。身心荡然。不存于其间矣。问。凡界有情。不知藏性。同于冥顽之空。则有之矣。佛界岂得亦化为冥顽之空耶。曰。此有二意。若以法位论之则不可。若以人位定之。佛地尚有佛地愚。焉得不谓之空乎。盖断一分无明。见一分真如。以无明未尽。真如亦有未尽故。今以未尽之真如。对前九界。则同谓之空也何咎。问。然则十界之空。何以叶物称之耶。曰。犹小之尔。曰小之奈何。曰。以总未出法界量故也。不见华严十地品。解脱月疑刚藏所称法云地功德无量。无有伦比。遂问曰。佛子若菩萨神通境界如是。佛神通其复云何。刚藏言。佛子譬如有人于四天下取一块土而作是言。为无量世界大地土多。而此土多。我观汝问。亦复如是。以是论之。未出圣凡情量。以正眼观之。不啻手中所持叶物。若果透得四句。法界量灭。然后观十方法界之空。与夫世间诸所有物。皆即我菩提妙明元心也。既即我妙明元心。安复论其空不空耶。

心精遍圆含裹十方(至)礼佛合掌得未曾有。

心精。真见也。悟得真心。见十方空。如一叶物。悟得真见。观父母所生之身。犹一微尘。以微尘观己。便不计我我矣。以叶物观世。便不着我所矣。达得我所二空。反观己身。及十方空。在妙明心内。犹如海中之沤。便知起灭是无从矣。

△四说偈呈解。

于如来前说偈赞佛。

偈共四行半。初一行颂。正陈今悟。次一行颂。发愿度生。三一行颂。祈佛作证。四一行半颂。冀成大果。

妙湛总持不动尊(至)不历僧祇获法身。

妙湛下一行颂。正陈今悟者。初妙湛一句。讲家以三身三德释之。文虽嘉。意甚不切。余所不取。上文不云乎。皆即菩提妙明元心。又云。了然自知获本妙心。据此妙湛一句。即是述妙明元心本自不动尔。但易妙明为妙湛。易元心为总持。所言不动者。六祖大师在黄梅室中悟曰。何期自性本自清净。何期自性本不生灭。何期自性本来具足。何期自性本无动摇。何期自性能生万法。于是知此心清净。本自明妙总持不动尔。下首楞严一句。重申上不动句。梵语首楞严。此云一切究竟坚固。谓此心在一切处无不坚固。世间人所不知者。故称为希有焉。但众生自迷作颠倒想。由是亿劫在轮回而不返。可哀也已。设有要见之者。又自作难想。谓此事必须历三无数劫。方得功圆。如今看来。不消如此。直下了得。顿获法身。于是庆快不可胜言。故曰消我亿劫颠倒想。不历僧祇获法身。

愿今得果成宝王(至)是则名为报佛恩。

愿今下一行颂发愿度生者。或以四弘誓释之亦无谓。故不取。不知此蹑前所悟处说尔。谓见得此心明妙如宝。见得此心自在如王。王是尊特之称。宝是贵重之义。阿难悟处真实。见地明白。故以此美之尔。还度下三句直陈其愿。盖上来初见法性。初伏见思惑。若不发菩提心。便坐一悟自了处。彼声闻羊鹿等乘即是这样子。殊不知心识海中。犹有微细尘沙无明惑在。故愿还度如是恒沙众。恒沙即尘沙惑也。盖此识极是微细。犹尘沙之多。若不加深心照察。如何可了。故曰还度如是恒沙众。又我承佛开示。极力提拔。才得到此。于今思之。此恩难报。惟有深心学道。历尽尘刹。度其愚识。是为报佛恩德尔。故曰将此深心奉尘刹。是则名为报佛恩。

伏请世尊为证明(至)终不于此取泥洹。

伏请下一行颂。祈佛作证者。大约初悟人。其道未充。虽有意乎度生。愿力不逮。须仰果地圣人加被。方能入世无碍。况五浊恶世又是难处。我誓愿先入者。于前未悟。彼五浊是障道法。而今既悟此五浊恶世。即我操道之地。故愿先入。又尘惑虽众。设有一众生未度。不至于觉者。则我道为何如耶。若一众生不度。则有一处不觉矣。我心未至于觉。安取泥洹为哉。是不可也。故曰如一众生未成佛。终不于此取泥洹。泥洹者。即涅槃不生不灭之称。又障尽了事之谓。于是观之。脱有一事不明。一处不觉。决不可作了事人见解。而入于泥洹也已。

大雄大力大慈悲(至)烁迦罗心无动转。

大雄下一行半颂。冀成大果者。雄能伏众。力能提挈。慈能与乐。悲能拔苦。此四者乃是果人气象。阿难希心到此地位尔。盖前来初见法性。已伏见思惑。是尽于妙奢摩他之力。其次入世观法。意袪尘沙惑。是尽于三摩钵提之用。三除无明惑。比之前二微细又甚。何者。初见思是根尘之颠倒。粗易断。次尘沙惑。于法尘生处即见。比之于沙。虽深可尽。此无明乃是地上惑。最难见者。在他乘且不论。至于佛地尚有佛地愚。犹有一分无明在。然非禅那之功不能尽也。若此惑尽。便可十方界坐道场。而登无上觉矣。此是后段了手事。阿难学道之心急切。亦愿令我早成尔。烁迦罗此云坚固。舜若多此云虚空。谓虚空无形。是无有消亡底理。然或有至于消亡底日子。而我学道之心无有动转。无有消亡时节。此即普贤十大愿之二。乃常随佛学恒顺众生二事。但彼顺来。此是逆入。然总一无尽尔。此阿难上求下化。通前彻后。立心如是。决不同泛泛者有进有退矣。

右从首卷至此。即妙奢摩他纲宗之用也。文分四大节。初从如汝所说真所爱乐。由于心目。若不知心目所在。则不能得降伏尘劳。至尽七徴止。是破心之所依处也。次从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而白佛言。我是如来最小之弟。蒙佛慈爱。虽今出家犹恃憍怜。所以多闻未得无漏。不能折伏娑毗迦罗咒。为彼所转溺于淫舍。当由不知真际所在。至后阿难默然自失止。是破心之能依处也。三从佛告阿难。世间一切诸修学人。现前虽成九次第定。不得漏尽成阿罗汉。至二卷末。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止。是破心之能见也。四从如是五阴。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七大性。至三卷末偈文止。是破心之所见也。盖蕴界等处一切诸法。俱是心之所见。设若有我见我不见。俱是心之能见。又能依属主。所依属境。若欲徴之于心。还将境来辩。若欲验之于见。还将心来推。欲攻其主。则先剿其穴。欲乎其处。则必诛其魁。所谓攻坚破瑕。批亢捣虚。使无遁情。乃是奢摩他之用也。又奢摩他名止。贯上一妙字者。由前徴心起至八还等文。皆是用止底道理。又阿难言。我虽识此见性无还。云何得知是我真性。下至三科七大等文。皆是用妙底道理。若不然。则见心外有法。法外有心。截而二之。是岐见也。非本旨矣。所以贯一妙字。乃见即法是妙。即见是心。心外无法。法外无心。故成其道也。然非勉强牵合。实无二体焉。于是一一结之曰。皆如来藏妙真如性。学者若欲于此留心。先将前三卷经文。细细熟参。然后进之三摩钵提。进之禅那。自然迎刃而解矣。

首楞严经正见卷第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