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台沙门释湛然於佛垄述

次释破思假。初云正三毒者。思惑有四。慢入痴摄故但云三。非背使故名为正。

历三下。头数。

三界下。品数。下四上二各三无嗔。故三界但十。言九品者。以下下智断上上惑。乃至以上上智断下下惑。惑之与智俱不自分。由智必先下。惑必先粗。故使尔耳。若尔皆无量品。辨品制果大分言之。如判往生意亦如是。皆能等者。明惑功能。於未断位皆能与力。润三界生。初果七返者。从极为言。楞伽云。下七中三五上即生涅盘。成论云。如药等如灯灭等者。在出曜经。虽复等者。道共戒力一切不犯。虽有事惑独头相应。可法从缘不计性实。以於三毒无耶曰正。三界不同简异见惑。见惑随着作四趣因。初果身中起亦离合。有舍有取。称思惟者。从重虑得名。

数人下。成论人难数人。初以上贪对难下爱。次若言下。以名异义同为难。言一并者。彼复更有以瞋并恚。上界既以轻贪名爱。何不以轻瞋名恚而言无耶。

但佛下。和通。

但令下。明立名意。

二明体观者。空兼折是故别标。今是衍初门。非正显彼。唯折辨异故来。

欲惑下。且举一品各有三假。初因成中亦欲对心。因缘力故所起想着名所生法。六欲者。大论释九想中云。能治行者七种染欲。一或有人染着青黄等色。二但染形容。三着威仪进止。四着言语辨捷。五着细滑。六着人相所谓男女。七所着人总。第七总六。今无之。难陀欲习具如前辨。法华等者。举轻况重。尚遮於想。言欲相者。如俱舍六。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。地居形交。夜摩抱持。上三如次。执手笑视。尚离内想。况复视笑。

若取下。正明因成。六动意根成所生法相续。中云致行事者。为防行事制内相续。假虚总了不实。言道理者。尚推心假。况计婚礼。是名不及西方外道。

次正推因成中先列句。

若从下。用观。

四句下。二空。无欲性空。无句相空。

利根下。结。具如破见中说。

设未相应下。亦用六十四番。

若纯下。相续。准因成说。 次初品下。余品余使比因成说取。

九品下。结成无生。无生者只是二空。

次料简中。问如文。答中二论判别。由道异故。

若从下。判两道。

次破色思。先明智异。言世智者。依六行故。无漏缘谛。

若初习下。判性。欲界身资名为事惑。当界中惑名为性障。於初禅中。初文即是初禅发相。

次其中下。初禅中惑。

次品下。初禅三假。若不下。破意。

今用下。六十四番。从二禅去并以下地定为上地因缘。上为缘空起。即是所生之法。第三禅中云舍为难者。无圣种观无想定。禅境中明五那含者。此禅九处。五是圣居。名五那含。无想唯凡。三通凡圣。以有半超。遍没者。熏禅五差故分五地。大品通熏九地。所言熏者。即以无漏熏於有漏。从多有漏及多无漏。如是各减至各二念。名加行成。至各一念。名根本成。言五差者。谓下中上上胜上极。一品各三。即三六九十二十五。次第生於五净天处。言挟熏者。以前后无漏熏中间有漏。故名为挟。言五天者。无烦.无热.善见.善现.色究竟。

次破无色。中云有对等者。此三三在色欲。入无色作方便灭。大论云。一可见有对。二不可见有对。三不可见无对。大论云过一切色灭。初色灭有对。色即灭。次色不念种种色相灭。第三色。初色是色。次色即是五根四尘。第三色即是法。入少分无表色也。准念应云。背舍等中八种色也。空观成时。无表亦破。灭色方便具如禅门。想身如甑笼细渐渐空虚。问。无色定有定无色耶。答。小教定无。大乘须有。今且依无。

是时下。正明假观。次无所有处中先破古谬。禅门中问。无所有处缘少识入定如何。答。不然。但缘无所有。但以意根对彼法尘。生少识想。非取少识缘之入定。故今便破所有及有用等。

先识处下。次明非想。言依八圣种者。此中文略。应云空处如病。识处无所有处如文。非想处如判。今不云者。且依有漏故云胜定。若必依圣种。即病等四。及无常等四。前四对治。后四缘四谛。又有总别观。彼四阴如次以对受想行识。问。四禅但六行。无色何须八。答。定细难舍故。

阿毗昙下。释悲想名。引文甚略。立世云。非如四色及以三空。故名非想。非无想天及无心定。名非非想。人师尚不许引色无想天。况具引四禅。既是论文。取亦无失。故今俱存。今望三空展转以释。

大论云一常有漏。此小教判大论。问。何故无无漏耶。答。非田器故。无漏处中。彼欲不定。非想愚呆。及此故有。

此定下。非想具惑。言细法者。彼地犹有十种细法。谓受.想.行.触.思.欲.解.念.定.慧。此十与彼无色受等和合生。彼欲入灭定。先须破之。

应知下。用观意。既知彼地细想三假。修观破尽名事无生。真谛理穷名理无生。岂由於地而住有漏。

若用下。判智。是名下。结破思遍。

三明破位中初三藏位。成论之外悉名异部。先释声闻。且依修道等者。此中大师用旧婆沙。与俱舍论不无小别。委明家家一种子等。具在俱舍.婆沙中明。俱舍云。断欲二四品。三二生家家。断至五二向。断六一来果。此依次断。今文云超。即小超人。本在凡地。未得色定。欲惑未尽。至十六心超断五品。名为家家。此超断五且同於四。随其本断品数多少。得家家种子向果等名。六种那含位在其中者。大论云五那含者。谓中生行不行及以上流般复有六种。加於现般。得那含已应生色界。根缘不同以分五六。第九无碍等者。一品各一无碍一解脱。断名无碍。证名解脱。亦云伏断。

三界下。结成无生。尽无生者。毗昙云。尽智者。我知苦乃至道。无生智者。我知苦已乃至知道已。不复更修。亦云世智无漏智。亦云二脱。

次释通位。共声闻等者。即七地前。若尔。过此非共。答。从初立名。不同圆别。若三藏中。菩萨不断故非共。观行不殊故非不共。

所言下。略释此意。正言虽复不同。终是共位。

乾慧下。正释。初释五停四念。并望三藏立内外名。然巧拙虽别。治观欲同。未有理水故乾。薄有理解名性。忍者因也。见谓见谛。稍轻名薄。全尽名离。功毕名办。

三别名名通位中。先破立不同中。先总破其不解通位。何者下。别责。何以两地不同。后应不出入观。

人师下。挫其不解经意。今言下。略示。

别见下。略释。

然名下。判断。例如下。引例。此十六心位同道别。判见例然。总而言之。若知此位以别名名通。别位居故。今通不同。故立此式示后学者。使古今异说冷然可见。

言借别下。正明借位。先借别位。始终名通。以通教地前无位。故以前凡位对初二地。地后无位。故借别法云佛地名九。十地经论不定故有或言。大品云十地如佛。及楞伽云远行至佛是佛种性。患二乘种性。岂非借别名耶。

次若单借别十地。且以地对地故耳。

四别名名通菩萨位者。以人人相望。理应不定。如此下。将菩萨位以斥旧师。薄即下。正断思位。

旧云下。序旧不同。但六地下。次今家难。先难六地。止离欲惑。岂齐罗汉。次纵云任对三果行四果向。仍名离欲。岂齐罗汉。次难七地。最后品尽名第七者。此则可然。亦名离欲。向若属果。初禅一品即属已办。一品未办。岂齐罗汉。今若下。今家为申。以将十度对果名便。经中别义多对千度。立此义者。亦恐后人不晓经中名通之意。次此皆下。推功。

次问者通可从共别立菩萨恐无诚证。答中经论各有二处明文。初引论文。三处燋炷者。意指乾慧。别在菩萨。共非初焰。初焰断故。大论云。十地有二。一菩萨初地为初焰。二声闻见地为初焰。於中尚以乾慧伏道为菩萨初焰。退取断位有何不可。经中下。经文自有独菩萨位是别位。三种菩萨者。共地中同二乘人三四地断。

又大品下。况释通。佛地边尚有菩萨地。况前九耶。故皆可别立。言邻极者。别佛地即过於十地。借故名邻。若无下。证共十地边有独菩萨。言修治者。於十地边皆云修治地业。次引大论。於十地边立忍等名。大品亦尔。

如此下。正申今意。既许别立。亦借别名名其别立。其如经论有斯义何。

次明断品少制果多。答可见。

次问者。惑重教多。其义一也。既多制果应多立禅。禅防散故。答意者。亦由散多非禅相应。次问者。六七地前与二乘共。菩萨於彼何故立忍名耶。答中三义故。初引十五十六心例忍因智果。十五心内目辨因果未证果。因果俱国故。菩萨人於彼二乘因果俱因。余二可见。

次明别教破思位者。前为显通。今目辨别复显竖义。故次明之。问。章初无别圆。何故此中释。答。前成入空是故不列。及论文旨故并明之。十行出假不复关前者。当别教位尚不关空。况后通藏。前不列者在於斯。次圆位中八九十信断习尽者。习言不指尘沙无明。附界内故。故且云尽。例亦应云不复关前。以永别故却不论。引华严者。恐人不了粗惑先除初证初住。却望十信。故云界内习尽。

次华严下。证初住位。近代皆云地前伏惑。云何消通住过牟尼。此是第二节示文圆旨。云何下。释华严意。初文略释。

名尔下。征。

然以下。答。佛道属於别圆地住。尚过二佛。先复菩萨。约当分说。

复次下。辨同异。断见思得名等别。此亦辨前破思假。佛位智用各别。亦是遥判教诸智断。初文四教思智。若言下。判向同异。初文是当通教。三乘比望。

若言下。以别圆菩萨比藏通二乘。同断见思智用不等。亦可更云智断俱异。即是通教不断别惑。此中未论别惑。故不论也。又通三乘自相望者。亦可云智同断异。正习断异故也。

问下。料简超果。初一问答可见。

虽不下。明果虽超。品位不失。如通人行岂无里数。次问者。利方名超。身子初闻三谛。何以但得初果。答者。大论云。闻佛与舅论义时。有云闻頞[鞥-合+(白-日+田)]说三谛时。或云七日十五日后得无学。此岂非超。阿难为侍者者。大论。佛求侍者心在阿难。如日东出而照西壁。至结集时为迦叶诃。始得无学。以罗汉人不合为侍。故自不取。

通教菩萨下。一往且明不超。故云亦应有超。菩萨荷负故不论超。虽超不超。思惑须断。

超果下。分别。言本断者。本在外道。世智所断。随本多少故今不同。本得非想定即是已断。下八地思不名罗汉向而名那含者。彼有漏智力劣故也。若本得禅等。比决说之。或三两品等。如前已说。正习尽者。三藏佛耳。

圆人云最者。问。前云荷负。何以云最。答。望前名最。故引缨络证超不超。彼经佛答敬首云。唯顿无渐。玄文判为初住者。亦是顿位。言无垢者。六即判之。净名者。亦初住位。

实相理下。第四句。

三四门料简者。初明门意。为通理故须十六门。又十六门同破见思。故於此后即更料简。亦是为明断见思所依。意在圆教。如破遍中简余。唯取圆无生门。余三教门相从来耳。

初释三藏有门中。言俱邻五人者。陈如.頞[鞥-合+(白-日+田)].跋提.十力迦叶.拘利太子。五人元侍。故先度之。并是有门中人。頞[鞥-合+(白-日+田)]说三谛者。因见鞍[鞥-合+(白-日+田)]威仪痒序。问师是谁。师说何法。答悉达太子是吾师也。頞[鞥-合+(白-日+田)]为说诸法从缘生。苦是法。说因缘。集是法缘及尽灭。我师如是说。唯不说道。灭必有道。

大论下。明用门者须善方便。所谓无着。诸门悉然。

大集下。引得益人。

次空门中是老死谁老死者。论引杂含责十二因缘中无明老死主宰叵得。故名为谁。即是人空。无是老死。即是法空。虽有法名。若望大乘但人空耳。

须菩提等者。虽得罗汉。何妨偏长。佛从忉利下。独不入众。石室端坐。唯观众空。得见法身。法身者五分也。

大论下。亦明用门。方便同前。荡(狄朗反)第三门。比说第四门中。言车匿者。佛在世时[怡-台+龙]悷难调。佛遣今依梵法治之。即嘿摈也。若观境者。亦应云假无。同前非实法。有无俱足。故此双非即是境也。观者名观。沟淃者。古来翻译。方言未通。便以预流译为沟淃。求那跋摩难斥争竞。自依有门入道得果。意云得道不由争门。

何故下。辨争有无。论分大小。今通用之。顺理必无。失理故争。释迦初值等者。俱舍云。於无数劫各佛供养七万。又如次供养五六七千佛。逆次逢胜观.燃灯.宝髻佛。初释迦牟尼与论名异。彼此音殊。六度如第三卷引。论因则指释迦等者。彼婆沙中释菩萨义。明因指释迦三祗百劫。明果则指弥勒当成。何以故。释迦果已成故。须指因行。弥勒因已满。是故指当果。观因知果。见果知因。故诸圣教多明释迦因及辨弥勒之果。龙树难去等者。大论正明摩诃衍乘。故引婆沙等诸小乘中明菩萨义而广破之。其教最权。何足可破。

次通教四门。初有门云而有幻化。有门正体。如是下。结成。

若言下。空门正体。如此下。结成。

若明下。空有门体。如是下。结成。

既言下。双非门体。

如此下。结成门体。体而论破者。此通伏难。难云通观幻化。幻本不生名之为体。体则非破何故云破。答云体而论破。破名虽同折体永别。引论云火焰等者。证四门法并不可取。乃至释第一义云。一切实等四句不同。四门入池等。并此门意。

若不下。明门体离争。

问答下。与藏辨别。挡(丁朗反)。朋挡也。互拨互挡非门正意。亦名如实等者。大论作巧拙二医譬此两度。如针药及因咒术。亦如草筏方再渡岸。声闻苦行头陀菩萨观法实相。三兽度河。大经文也。三人如兽。真理如水。象虽得底仍分二别等。见空不空以分利钝。

次别四门者。大经下。辨同异。闻大涅盘等。释签中事相。次第等者。且如戒定及生灭慧。全如三藏。无生等三。异三藏耳。且从初说。故云不殊。此是大经百句解脱中文。彼文全是别圆门意。如来藏十喻者。题云方等如来藏。文虽有十。义但成九。以初二文同一义故。一如华合实。二如岁岩树中蜜。三如皮[禾*会]中米。四如不净中金。五如贫家宝藏。六如果内实也。七如弊物里像。八如女怀贵子。九如模内像若尼乾经十事整足。如石中金。木中火。地中水。乳中酪。麻中油。子中禾。藏中金。模中像。孕中胎。云中日。涅盘非有等者。非能名所名。故云非有。因俗施设。名涅盘有。既非色等。云何而言见妙有色。闻涅盘名如水酒酪瓶等者。亦百句中文。经云。解脱者名曰不空。如水等。瓶无水等。时犹故得名为水等。瓶如是等。瓶不可说空及与不空。非有非无门中云绝四句等者。意指中为所证之理。理尚无四。安有百非。乃至有门亦复如是。

如此下。判得失。入地名见实。即是得意。地前名失意。准前三藏门。复一一皆明得失。为离烦文。故此总明。

次圆四门。初辨同异。云何下。征起。

观见思下。正释。乃至引经证等。只是三谛互融。门无所壅。随机教别设四不同。虽四不同。入者无争。故四门后从。

云何下。出互融相寄门。辨别一理无亏。

所以者何下。释互融意。一门即三故。初举因缘。因缘即空。空即是假。假即法界。一门既然。诸门互入。

如上下。结成无生。若尔下。开权。先征起。引证等可见。若尔。只应引法华。何须引大品。答。二实不殊。引之何爽。况论关竟。还开彼权以入彼实。故知彼实即是今实。诸味皆尔。岂独大品。

上无生下。结用。门意依前。初用圆无生门。竖非竖故。具如竖破。开章之初。恐人迷旨。故於此中复示文意。即是第三示文旨也。若消文势。不可一一见一一思频谈其旨。

次明入假破遍。初明文意者。二乘不能。无大悲故。故知出假大悲为本。

空中种树者。大品经中譬出假相应於生死。善巧方便如空中树。知病识药。论引网明菩萨经。释云是菩萨所说有能解者。得大功德。如空种树得华得果。诸法亦尔。不着一切而得菩提。出假菩萨亦复如是。

大悲下。入假正意。

次入假缘中云圆体哀伤者。他苦同己。非谓无缘。忆本誓者。思宿誓愿策发令起。故引二乘以励先志。利智应知。住空有弃他过。不习法过。善巧者。命智牢强不令假污。精进者。无使一念生畏惮想。

次引净名三慰喻者。大师判彼问疾品文为三慰喻。亦名三观。亦名三教。说身无常等。入空慰喻。以己之疾下。入假慰喻。今我此病等。入中慰喻。彼分入假。经文以为五意。今此全用彼经五意。出假即是空中中间。云中间。即是出假慰喻。经云以己之疾愍於彼疾。即同体也。略如向释。若论文旨方云无缘。心佛众生三无差别。依此中观而利於彼。下四准知。问。自既有疾。何能彼。答。有二意。一四住虽断。犹有无明。我无明尚尔。况众生见思。二者以我昔苦愍彼今苦。云当识宿世无数劫苦。第二者如布衣登极。知人苦乐。故引经云。当念饶益一切众生。入空则弃他。入假则愍彼。

次引忆所修福等者。诸语意正明具於二严。命是慧命故也。不见中理皆名为别。以中理心巳四五故。

次引勿生忧恼等者。观起勇健心。若无勇志或堕二地。从空下。料简。有法譬合。法与譬文。入空出假。及以利钝。前后更互者。随诸便耳。

又法说中。乃以利根对於住空而料简。五车事者。利智住空无四事故。故但对空而为料简。故阙四事未必钝根。具四事者未必利根。

譬中身力如利智。胆勇如精进。余三皆须有精进故。故且以进而喻於三。亦可胆勇总譬四事以对身力。即五事譬具足。何能等者。只是钝根声闻无五事者。

今住空下。合五缘。还以向譬来此帖合。住空出假各两种者。智对四事。次具缘者下。释五事。具者若对前五。少不次第。五譬[(束*力)/止]足有。亲如天性。即同体也。有约谓要约。即本誓也。有策谓奇谋。即善巧也。有力谓勇健。即利智也。有胆谓勇。即精进也。

次入假观中列三法者。阙一不可。故大经云。佛及菩萨为大医王。何以故。知病识药。应病授药故。沉下曰坠。更互为回。结业为集。坠堕为苦。苦集更互如旋火轮。产养育收也。畜应作蓄。积也。伟大。肥也。忽荣等者。如诸经中舍国城等。樵渔等者。樵如郑弘如渔父。安贫自处故也。扣牛等者。非理造求曰干。辅佐王者曰相。如宁戚邀齐桓公。夜於城傍扣角而歌。歌最后云。伍官何时用汝为国相。负鼎等者。指事求利曰邀。伊尹邀相。常负一鼎而自语曰。若以我为相。如鼎调味。使天下无偏。专文专武者。耆好不同。俗古贤良偏好非一。尼乾经中此外道广为严炽王说诸王性偏。

次知重数中。文中不同。但依笇法。合之无失。应知文中有直尔数。有带根本。合文。文皆有信等。正是出假。六十四番病相中云彼此者。以有望无。乃至无言。言深浅者。亦以有望无。乃至无言。性重亦然。一一重中皆有能治所治不同。展转未破。故诸重起。此缘一谛此应从言四十里。既缘四谛。断惑断思唯缘一谛故也。二乘直入等者。明入假方便。须先分别。为后方便。诸教皆尔。所期不同。以分教别别修。各有法者。以止观研之。况恒沙三昧而无别修。若从实说。略知而已。但专理观。至六根净。增修不难。五部等者。如善五部岂塞胸臆。五分十诵。昙无德.萨婆多.弥沙塞。

次识法药者。楞伽所列具如今文。初明世间法药者。大经.金光明并云世法。即出世法。两经语同。意有显密。大经开权竟故得显说。金光明但云世间。皆因此经此乃密示。大经虽云是佛所说。仍未云所说即是妙理。显密虽尔。顺次第意只是引文证世法药。若除识意。无不为令众生出世。以五戒为世法药者。佛现方有。世即出世。故引五行常等。即是五戒。问。知病中但云见思。识药中何故乃至上上法药。药病以不相治耶。答。似如所问。意亦少别。此知病等三。并是菩萨出假分别。况入空时。知见已后。出假时三药治之。得差各别。言五常似五戒者。如提谓经问。佛何故不四不六。佛言但说五者。治病义足。天地之根等。人持之五藏安。令成当来五体等。顺世五常五德之法。煞乖仁。盗乖义。淫乖礼。酒乖智。妄乖信。反此即具五常五德。又五行似五戒者。白虎通具对五行五藏五根五方。四时等持之则俱安。故以不煞等防五根等不安故也。五经似五戒者。略如前释。但此中开礼为二。不语春秋。又与提谓对义少别。易测阴阳等者。如孔子有三备卜经。上知天文。中知人事。下知地理。使诈者不行。欲知此法等者。如向所对未为善修。若通明三昧之力。委知身中具放天地四时五行。所知身与阴阳天地星宿等合。

次判浅深。云漏器等者。禅法如水。心性如器。心行如漏。禅如彩衣。心行如雨。雨退失如色脱。

次识出世法药中。初通列中意兼两教。具如玄文。增数中法列前二教是。此中人天亦可以三藏摄之。如增一中具有人天增数。欲各遍摄。虽至无量。要不逾二法。如即行者若能具足十重二法。方可论道。谓真俗.教行.信法.乘戒.福慧.权实.智断.定慧.悲智.正助。若欲各论。双双无不收一切法。此中名相与出世同。义须入於圆别之相。如四念处.六念等文。文相自显。余并兼含。如八正.九想.十智等文。不可率尔违於深致。如九想中即以四见为污秽阴等。如是五阴得观而变名为不净乃至白骨。即是见真。进至烧想实相无实。初后既然中间比说。十智并依此意消释。但慎法比四谛等名。使不违所列。

譬如下。譬知法药之相。初总譬增数。以病不同。故药增减。又世与出世。悉治见思。病差不同。言近意远。

入假下。合如文。

又下别譬。初譬依於佛经以明法药。皮等次第以对四悉。根等次第对信戒定慧。山海水陆以对四门。门门各有四悉信等。四方土地以譬四教。皆有如上四方等也。四方各有山海水陆采掘乾湿。通譬各有权实真俗定不定等。定如顿渐。不定秘密。不定菩萨於彼定不定等。用与不用。苗如采用。根如掘用。权为苗用。实为根。根苗各有乾湿不同。真如乾。俗如湿。

又知下。明用药所治不同。善知授法。适时不差。虽未真得。至相似位亦能似用。如第一卷或得不得是也。

入假菩萨下。合中但合四悉。四悉在初。通入诸教。举初摄后并在悉中。故下信等略而不合。

欲治下。明法药体遍。大医者。别位在行。

又大地下。譬开权药。皆依实地。随病不同。地无分别。法药下。合。文似一即多。正当多即一。若未开权。不说多一。观合大地。止合大河。又如下。以谛合者。是所用门故。如前三药皆是於谛。故云种种。

汤饮等者。譬治异。各一止观。故定慧是道。道即摄四。定净慧饮生灭二。定吐慧下无生二。定灸慧针无量二。定丸慧散无作二。以教释喻。使与法会。入假下。合。先合四谛。苦集不同。集谛也。苦家集故。若果不同。即苦谛也。道灭如文。

种种下。合。止观具四。四谛设治不同。故云种种。

复次下。出假菩萨。造论通经先举譬。所以下。释。初云神农者。皇帝时医。华他者。列传云。谯人心。解分剂。不假秤量。扁鹊者。越医也。神农如佛华他。答如出假菩萨依经造论名为作方。

次释中乡土等者。譬中边机别。人有等者。利钝根也。论公皆尔。儜。病也。食为病因。如根利钝。所治各别。

佛初出下。合神农。后代下。合华他。释论下。引造论意。菩萨下。请加。

三授药中。先总举药病。众生下。别明法药。初世法中。如孔丘等者。制礼作乐。五德行世。礼乐前驱。真道后启。元古等者。佛教明劫不须此名。且顺此土化初以说。我遣等者。清净法行经云。月光菩萨彼称颜回。光净菩萨彼称仲尼。迦叶菩萨彼称老子。天竺指此也。准诸目录。此经疑伪。文义既是。惑忌失译。像法决疑等意亦如是。如涅盘后分。本在伪目。至唐刊定。始入正经。大师初依。不应错用。

次出世。与上上合说。仍离为四教。是则藏通即出世。别圆即上上。故消前。又须依四教四门四悉。下中等名即四因缘智。初明佛。虽是下。菩萨造论。余三准知。以乐闻等。对悉下去。但作二段。先四悉。次作论。纵无偏申。或兼或具。比望可知。

十六门等者。门门各有四谛故也。门门各有菩萨申经。即是出假之心意也。

随类音等者。出假赴机名一音耳。一云亦然。表无私耳。云现身也。雨说法也。见闻莫不蒙润故也。若全依次第。岂能授圆。

次明入假位者。初位意。若专下根。则凡夫望崖。如入空时。见思重数。行位长远。大小诸行经劫累生。故云迢逆。故知诸教下根难致。上根之位一生可到。尚会中理。况出假耶。是故须述诸教位别。

三藏中先二乘。次菩萨。初譬二乘人。一去一住。住者譬退。行人下。合。次明菩萨不待经时。故云一转。

但佛下。正释二乘及钝根菩萨。并至法华方运大悲。名为出假。若七地下。引经以斥下根住空。故至七地。已齐罗汉已堕二乘地。故以大鸟为喻。论文自合。鸟菩萨身也。身大者多修六度。无翅者无出假方便。须弥者。三界也。虚空者。无量佛法也。未应飞者。功德未满。从菩萨三脱。游无量佛法。而欲退没。则不能作佛。若死。罗汉也。死等。支佛也。痛恼者。失菩萨本功德。大师随义。今为两释。犹未死故。故名为等。故方便及断见位。即两处死等。

如人下。显法功德大。先序所治病。重言五欲者。但通举不男。如二乘根败。阉者。掩也。闭。皇家门。

华严下。举胜况胜。唯至法华。得记生喜。遍寻法华前教。不见二乘作佛。及以如来久成。问。若方等不记。何故楞伽。大慧问佛。如来何故授声闻记。佛答三意。一为入余界者。二恐菩萨更求声闻。三变化佛非法性佛。虽有此问。经无记文。寻三记意。岂同法华。

又阐提下。更以涅盘对辨故大。障去余傥。不难别教。可见圆教。六根下。出假名同。功逾十向。中上可知。初心是五品之初。故引大品。五品亦得观行坐道场也。更约六即。良为此也。

初问者。以空例假。谓情下。答亦有三根。以例出假。谓情上似中真下。情即外凡。似即内凡。真见道位。情入下。重释上根。言触人者。亦指外凡。皆观之。故云触人。恐滥尔。前故云非谓散情。

若尔下。更难。凡云入者。须在益。次此有下。答。念处即益。何必真。次若益下。更难。退乃非益。不并下。答。虽非不退。亦并不退。设下。纵释。设退能修。异诸散情。

次问者。通别出假。必先入空。空心出假。假必即空。此二即空。与圆何别。答中列出三人不同。通虽即空。永不知中。别虽即空。后方修中。故此两教与圆永别。从圆人下。辨圆异别。言能作者。非别教别。次释胜别。文列五句。但成四句。初五同故。但恐文悞。应有六句。四句如前。除初句已。更加假中与空相对。即六句也。

若尔下。难向六句。还不殊圆。何名为别。然下。答。若更同别。何名为圆。欲现劣别。弥易於胜。

二明利益者。实益必在别圆地住。此是第四节示文旨也。所明真益岂非文意。次第假相其文须明。先总序真。应先明由。后云法眼。必非地前。指真分别为法眼耳。

次应以下。以应格藏。验非法身。三藏下。约教正释。佛尚非真况复菩萨。约教当分。彼教无故。今欲比决。故且置开。应有下。且斥藏通。应有始终。对化言之。别教教道地前未说。况复藏通。别教下。正明真应。即登地去。见众生病。知病根本。如人见水知水渊源。识药内实知药体性。印谓符印。以铜为之。使天下同。今用诸教与机相构。是则无明为病源。中道为药府。种智印无悞。真法眼不差。和光下。现身处处结缘。为利物始。机熟之时。八相作佛。见闻皆益。故名为终。次明圆教。若得下。对邪料简。所以下。释。权位长故。难滥不简。以有漏等者。亦如毡多欲见如来在世之形。令魔为。现已偈叹。不觉作礼。大经四依品云。魔变作佛。相好庄严来向汝者。常捡授定其虚实。老子等者。彼经乃是道士王浮伪制。今且纵之。还托佛形何关道士。举胡五印路阻途乖。变释等者。具如释签。引大经文。尚非三藏五通者。亦依根本。无无漏故。无念处等。故云世智尚劣。三藏安比别圆。化语下。责夺。雷者。如阴阳发雷同生物。

三结破法遍者。竖论应在三观后明。亦是取意。此中预说。於中先寄三谛以意斥文。次举要下。结示。初三谛中。初约真谛。先出文相。复先明凡情未破。见位此位尚未入真。况不次第。入实。初独举见。意已兼思。故此次文见思并举。

次略引三譬决者。所触不同而生各见。如计佛性五阴不同。离此都无。各计成过。是故总文不即不离。不即故凡非不离故是呓言等者。呓梦说刀。刀名虽同。及责形色。都非刀体。故王笑之。全非我刀。故知但是所计不等。贝粖非乳准此可知。故破见思适但是入空。

就文字等者。说意也。文但入空。故云如此。意本圆极。故曰不然。见思下。正出文意。教权理近。别语见思。理实见思全是法性。岂见思外别立无明。故但依理达为法性。通约名等。五即论遍。别约分证。究竟方遍。

次出假。亦先示文相。次显文旨。故云亦尔。文相须在法眼论遍。

六根已下。次论文旨。文旨虽即。不次第破。粗惑理教数任运先除。故相似位一音遍满。佛现身中。此即不思议假之气分也。

障通下。约中示遍。中理本遍。故宜文想。直指无明为障妙假之神通也。然虽无文相。既别对无明。及在二观后。复似文相次第之意。

故举要下。更总明之。故观见思即见法性。岂有三观前后次第。

前观下。示遍意。结遍之文。末应在此。恐迷二观。观法重沓。故於此示见思法性。此即第五节示文旨也。

次正释。即四门不同。先临空假。次举入中。揽前对今以显圆妙。生不生等者。牒前入空。即不生生等。是述文旨。自即等者。更引自他对显空假。空假只是自他故也。

次牒前假及今入中。比空可见。三既相即。纯成妙三。此第六节示文旨也。意虽若是。还须附文。故今释复更开为四门。初明观意。於次第中重申文旨。次第虽即在二观后。文旨即是粗惑先除。故约数搜求。令尽文旨。今了三教未涉圆融。三藏可见。次通教中。初明理同。故无别见。虽无等者。辨有名无实。亦得下。简后非初。次别教中。初约谛离合。知而未观。且辨异前。无知为本。照此下。明真可为中。纵容有理。如眼等者。更以譬标真因分齐。云何下。释。虽期心本。眼暗故穿傍。傍实无眼。如中出边。先治眼暗。如或先除。况谓正为傍。三谛俱假。例如下。举例。方便如二谛。见谛如见中。次圆教中。有法有譬。初云破两惑者。故知圆位即生可获。故南岳恨领众太早。

次譬中。先以兵譬能所。次以治铁譬能。器械譬止。身力譬谛。智谋譬观。今应皆譬圆止观等。一日譬一生。两铁者。约教说之。故云烧治。

次修中观缘中。初正释五缘。缘名同假。其意大异。假中五事为出假缘。今为具五故修中观。

次释中言无缘慈悲者。三慈具足乃名无缘。此慈下。结成三谛。文在大经梵行品。初云慈有三种。一缘众生。如父母想。二者法缘。见法缘生。三者无缘。不住二相。大论明悲。三种亦尔。

上两下。比斥。共藏通故。慈若有等者。梵行品云。慈若有无非有非无。此慈非是二乘境界。准义皆非诸偏境界。二乘全阙故且对之。历一切法皆云即慈。慈即如来等。

手出师等者。此明慈有折伏之用。提婆达多教阿阇世放护财象欲害如来。如来舒手现五师子。实无师子。慈力故尔。举石空中等。亦复如是。如磁石等者。此明慈有摄受之用。犹如磁石。任运能吸铁。火烧薪。葵藿随日。亦复如是。如水生火等者。明慈有断恶之用。水中生火。水不能灭。故因二观所生无明。二观所不能灭。次以枝叶譬前二观所断苦集。次以灯炬譬前二观所修道灭。次举二譬以譬无作。

三求佛智中。初明佛智。智必有眼。故兼明之。智即能显。能显既广。所显必深。深竖远横。眼智觉了。莫不同遍。从因至果。究竟具足。若修下。以譬兼合观功能也。目足者。譬圆解行。到池等者。解行所至。饮服等者。亲食理味四德之水。水性不别。有冷等殊。佛性无别。有常等四。见池等者。池。涅盘也。尽果德边。佛性底。名见池相。见法横周名见方圆。见理竖极名见深浅。体权识实故云方圆。四即不同。故云深浅。见即佛眼。饮即佛知。知见体一。池水不二。法性无染。名为清净。

四学大方便者。初通序依体起用。无谋等者。大智也。不假先念故曰无谋。住首楞严大定也。

不可思下。总叹智定善巧功用。即体内方便也。示空中风者。风界无色。亦令可见。火不能烧。由中方便。为此用故。学於中观。

如弥勒下。寄於二圣以显善巧。净名居士虽俗中长者。而一生补处。受折嘿然。为成诸天圆常之机。自非善巧。安有斯能。是二大士槌砧更扣等者。弥勒用权而隐实。居士谈实而弊权。弥勒以说不退行之槌。扣净名之砧。净名以呵一生补处之槌。扣弥勒之砧。互为砧磓。为成器皿。故得法忍由闻菩提。令难悟者。难悟之人悟偏尚难。由闻菩提得无生忍。若非二圣磓砧之能。安令天子妙位斯在。

又如来等者。寄佛化小以明善巧。且寄渐初以立化事。一往称为不即说大。四时七教盈缩不同。无不成令归乎一极。乃可名为大巧方便。是故下。更述化意。种种方便意在真实。更以等者。述用权意。佛智等者。叹佛同体。权谋叵测。故以下。重牒前文。用方便结。令钝菩萨法华入圆。是则弥显善巧之功。寰中者。谓法界为城。法王所都。法王不偏。理性无外。受化会理名契寰中。若此环字。庄子注云。如圆环内空体无际。

上二下。寄文殊外化以明权巧。毗舍离城有尼乾子。六万眷属。身子往化。皆舍之去。文殊化为异道师徒。入彼众中。初同后异。彼弟子皆付文殊。用为说法。悉皆信受。五大精进者。佛悉起行。方名为大。若有勇健解髻与珠。故此勇健名之为大。

不动下。引金光明。果精进况不为二边所动。永不退入恶道。不失实相正理。方名菩提。萨埵。即萨埵王子。往为大法不惜身命。已名精进。今至果地起礼骨塔。复名精进。

上两观下。重约赐珠。比决开权。明精进功妙。故佛轮正见小众。莫不赏赐。前虽随功。终归解髻。一代利物归乎法华。

三正修中观者。先且泛举。虽知难观。若直令观中破细无明。凡尚不识欲界无明。故云悬绝。尚非四眼二智所及。岂肉眼能见情知虑耶。是故斥云非眼虑等。例如下。例易况难。引难从易。故举二观以况观中。难则俱难。易则俱易。初举真况观真之时。亦无色像。推阴假渐似渐真。

次以假况。恒沙三昧何由可观。但观於空渐明渐利。今观下。次举例。前但研二智。渐见中现二智之体。既是无明。观此无明即是法性。自然双流自然双照。如竖说尚似非遥。况观色心无非法界。故二智体并是无明。言智障者。有三番释。初番。二智是中智家障。故名智障。次又此下。中智被障。故名智障。三又能下。能所相对。得智障名。至此卷末。具引达磨郁多罗释。

云何下。欲观中道先审观意。云何得知二智非智。以观审之。知非智相。既非智相理须观之。次观此下。正明用观只是三假。一一假中皆以四句自他研责。初观无明即成因假。言与心相应者。法性为因。二智为缘。与心相应名所生法。法即无明。故立无明为所观境。此下用观。四句推捡。二智叵得。问。若尔。应唯推无明。云何复与法性对责。答。中智望之。贬为无明。今未识无明。但推二智。法性无明自他共离。作此推时无明自破。

作此等者。明能推观。亦应结成二空等相。但是文略。遥望见者。如夜见杌。杌譬法性。人譬无明。故初观时二俱未审。起四句下。合。既云起执。似初观中。为成次第居二观后。执故失中。故名无常。前见思等者。述所破也。不同前二。但破见思及以尘沙。今推观智。即破无明。言金刚者。非二观智之所能破。能破须譬龟甲羊角。观破下。结名。二观如文。此理下。不观观。

复次下。明三止。初总明用。止与观不别。略列而已。体是即寂。与前为异。如持下。引譬。观无虫水。见尘似虫。而不审实。十住见性亦复如是。今全未见。义同不了。亦可用借前人杌喻。意亦如是。

复次下。六十四番。如是下。重示四句方法之相。句即是门。由一一句皆能通理。为不了者施设多门。即以四句为能通处。非所通理。因能通处见所通处。故云因门。随句见理诸句自融。诸句研试会有相应。烧名起执。具如前释。

次观法性即相续假。虽观无明。无明未破。有一分定。谓为法性。是故须推为从何生。此中先牒前法为所观境。先法次喻。喻尘杌者。双指前譬。前观无明知非法性。故喻尘杌。今观法性知非法性。所如尘杌。应须观破。不了之想。具如破见相续中明。准前亦应成三止观等。文略不说。

如是下。六十四番。修观法尔。故无余途。三观真缘。即相待假。初明行。相待为境。即观法性无明观智。初总立。应知此智未见中理。故知非智。推此非智待谁得名。亦有二待。望佛为横。我当为竖。

如是下。列句。若缘下。用句。但破真缘。共离自坏。缘在地前。故云无常。若从缘生。即从无常生。终无此理。若其诸佛及我将来。是真修者。真不名修。

释此下。寄慈辨失。真自下。正判。四句观成。横竖俱无障亦叵得。

何以故下。释无明体。何故叵得。待智故有。智无故无。所观既无。能亦叵得。

若执下。辨失。初明是障故失。次若不下。不执故得。以能通故。成门名得。

若得下。能契於所。所亦成得。四既无四。一亦无一。此中阙六十四番。

若有下。次明化他。问。前之二观亦应化他。答。自行未满。所谓下。别释初缘修。有法有譬。法中云无常等者。如前所说。前为破故。故云不应。今明随机。语同意别。无常望常。无常是他。故大经破外道中云。汝法中因常而果无常。何妨我法因虽无常而果是常。故可从缘而生於真。

又云下。譬他生。伊兰如无明。旃檀如法性。故阇王自述云。今我得见从伊子生旃檀树。旃檀树者。即是我身无根信也。法王性种自也。从谷生故名之为种。谷种不变故名为性。从我心生。义之如种。无始不变。故名为性。不同从佛。故名为自。次因灭等为共者。由自法性。乃外观他。故名为共。或言下。离非内非法性。非外非缘修。一一句末皆应结云。得是智慧。无得等者。结前观成。以成离性。故云无得。得是智故。故云得。得即是假。无得即空。得无所得即是中道。诸菩萨下。作论申门。天亲地论。法性成自。余三准知。中论申空。余三准知。若得门意。四性起机。则无所牟楯。牟字应作矛。兵器也。应作盾。傍牌也。如楚有货矛盾者。言自相违。

若用下。依门中悉以修止观。经论下。功能。如此下。明门中观行功德允合也。

问下。料简。初问者。二既相即。应俱破显。答意者。虽俱假立。终无并住。虽无并住。无明在故。假立二名。法性生时二名俱泯。次问者。既二法不并。何故相即。应立对门。文且一边。所以不更论一边者。欲於迷示理故也。答中二喻。初喻意者。具用二对。如为不识。一句冠下。二句约人。各迷故须互示。从一人说终但一边。恐迷氷水。更引珠喻。何者。氷水二法。以互相倾。易生别计。故举珠体胜彼相倾。故水火珠过缘生二。虽从珠喻。应存氷水。合喻可知。

次位者。初释修证存次第故。故用地前为二方便。至初地已任运遮照。故前后遮照以为登地方便。

次修下。斥权。先立三人。即通八地。别人初地。圆人初住。

若别接下。明通八地。被接者知。方乃得云。七地论修。八地论证。若第三卷从下根说。故八地闻中。九地伏无明。十地破无明。此中中根上根亦可四五地接。教多从下。其位定故。

如此下。斥於通别。虽即亦破无明。权说位高。是故须破。初心不得修乾慧者。问。通人乾慧初心得修。何故斥云不得修耶。答。举劣况胜。当教乾慧自有三贤。初心且令修五停故。自望念处亦未得修。次斥别位者。初立信心经六十劫。岂可得论回向修中。

次今明下。正明圆位。初文五品。引法华经。释成三观。空坐中衣假室。复以定慧助释衣等。座毕竟故空圆。衣寂灭故中圆。室慈大故假圆。又皆云如来。故三皆圆。即相似位。

见鹤下。譬。大经云。见有二种。一相似见。二了了见。故以见鹤名相似见者。如眼见色观。故以见鹤名相似见。了了见者。如眼见色观行尚见。况相似耶。次引例。可知。

今五品下。正明中位。次引华严以证初住。六根位中破界内尽。且名无余。进破无明方过牟尼。三藏当教全无此义。故无明破。约教云过。

始自下。显观功能。不待等者。斥通七地。何暇观喜。斥别初地。故楞伽云。菩萨住如如已。升欢喜地。如何七地同二乘耶。自教相违。未曾疎理。

前教下。正判。教弥实。位弥下。教弥权。位弥高。故通八地。别乃初地。圆则初住。法华下。引证。方便证权。实事证实。

复次下。更历教判。前克入中。列三双流。今通从名。故兼三藏。故三藏教。空有中名。位在佛地。

虽言下。明圆实位。次举譬。次例释者。若例入禅。应多品数。前两观后等者。次第至此。方应结逼。已如前述。

今中道下。结成二空。无明结前初番。法性结前次番。不依等结前第三。不依四句。性空无猗。无着相空。

次引净名。具二空故。故稽首礼。以空喻空。故曰如空。无复性相。故曰无依。

次约横门。初来意中。先法。次譬。从浅至深故云径直。门门意等故名为齐。俱列意等故名为并。若横等者。次说门意。横竖虽异。无不见实。

横门者。次正释。先列八不。一论具八。故此列之。璎珞文同。一论下。指广中论。下引论摄相。以二摄六。及垢净等论。问。诸法无量。何故列八。答。法虽无量。此八摄尽。故知诸教名异。不出此八。论中自以初二摄六竟。问。云何须余六。答。为成初二。以是而言。双双互摄。故今一切皆入无生。余展转入。准此可知。

初云若无生门至亦如是者。将无生门中阴入互发十双来入诸门。次若无生门下。是将十法成乘中初文。及不思议中界如三千来。此中存略。但云种种。

次若生下。是将安心来。次若无生下。是将破遍来。今正是破遍门中度入。故文相最广。余者相从。此识有无下。是将入空文来。但是破见。余者皆略。次若无生下。是将入假中知见假重数文来。余者皆略。次若无生下。是将入中观无明文来。次从自灭下。是将入中观法性文来。从自待下。是将观真缘文来。前文观无明等。为自他故。前中道观。揽前空假合为三谛。故今一一皆成三谛。前推无明文具有四句。今但有自生余三句。略前观法性是相续假。今所以云自他灭等。若云生者。对前不便。次相待文云自待者。相待四句亦作自他等责。

次若无生下。是将结遍文来。准文次第。合在三观后。故今度入。正在此中。次若无生下。总结。

若得下。次明二经度入。初通明入相。於中先明无行。初云谛者。境也。智是依境起解。菩萨是发心安心。文破见等。是破遍。生死是通举始终。行位等。即当下文。通塞乃至正助位。是次位。通摄安忍。及以离受。过此必能教。故云教也。次金刚者。初通引不住。次境智下。即是十乘。不住境智乃至见思等。略举初三文来。无於破遍度入故也。不住初地。更引经中不住文来。地尚不住。以未极故。况复住於境智等耶。

此无住下。更重判位。故仁王下。释判位。通言三处皆破无明。是故分得金刚无住。释迦下。究竟金刚。

若尔下。释疑。常途云。在伏位故云断道。无金刚耳。仁王既云释迦有者。故断道有。又云断道有者。不遮等觉。意通初后。言度曲者。如世管弦。诸曲无数。管弦如横。诸曲如竖。初章根本妙慧旨归。度曲之初。广大若是。入道为理。余三属事。千从之解。少分为言。

次更料简可知。答中。初章对余名为二义。初正示自行能通之门。故云世二等。若言下。他解。次又他下。化他前各各入。故成自行。是则等叹门也。云何下。结酬及门中四悉。以欢喜等对四悉。文相可见。

次明一心者。内外偏圆。有执皆破。破故兼申一切经论。故见思破位大小不同。

若无生下。明横竖门。度入一心。虽种种下。结成一心。但一心下。分门解释。先释总门。对贪等别。於中初示观法。若不得等者。明度入意。言悬超者。不同横竖。复疎到入者。自行未委故如踈。利他分别故如复。去已复来名为到入。亦云却入。行计未穷故名却入。自未极故。次第三谛皆入一心。故云妙空等。

如是等下。次约一心开佛知见。知见只是止观别名。於彼念念剎那。众生无不皆以寂照达之。寂照为因。眼智为果。何必初住方名为开。如开三乘。亦只示其执心寂照。今此亦然。何有异趣。

法华下。引意根者。意摄余故。引仁王者。至佛无报方得净名。今通论之。故佛亦名报。次引金光明。亦证报身。次引宝性。释金光明。

次历余一心者。将向一心以历余心。夫有心者莫非无明。故初总观。若非其宜。离总出别。问。初只云识。今何以云欲等心耶。答。前云识者。是诸心家之识。今云欲等。是识家之诸心。问。贪等烦恼何名为阴。答。虽是烦恼。善恶阴摄。复非报阴。故名贪等。以非报故。故下复更历於余阴。

次前来下。例余阴入等。问。此观识阴。例各应居十乘之后。那在此中。答。因破遍故。於此例便。故从此下乃至离爱。俱观五阴所以通塞。捡校谛缘。道品.念处居首正助。助於道品。下三只观阴等位耳。

次问答中。初问如文。答中答入空因缘。初总答。何者下。别列。夫生死下。别释。对五可知。应知须与入假大同。自脱同大悲。脱他同本誓。慧命同利智。无漏同方便。诸位同精进。假居空后。故云例后。夫空观下。答假无四门。小藏大衍。偏三圆一。皆有破於见思入空之位。然门别故须辨门。智障者。引古人释智障之义。达磨郁多罗。此云法尚。自集诸经宗要之义。名增一集。大师引用多无破斥。既是他义略依他释。先征起。智有去。答。证智在佛。识属二乘。断惑名智。浅近名识。体达等者。体即实理。小智违理仍名顺想。复与佛菩萨智为障。故名智障。又佛於二障等者。烦恼及智。

次引大经证。心谓无漏。证谓证智。

次引地持释涅盘意。但智慧名别耳。

次若以下。转释地持慧解脱也。即是无明障於证智名为智障。破无明故。得智无障。

次引入大乘证於无明是智障义。二障下。转难。从无明下。释。次引例释智障。两俱生死。得名处各别。无明亦如是。如无为生死。爱即四住下。释烦恼异无明也。无明即是智。烦恼性相倾。故云解惑不俱。言无为生死者。摄大乖论七生死中方便生死是也。并法界生死俱是无为。且借方便。例即智惑。

复次下。释爱同烦恼故与无明别。从果起因。因复至果。故云相续。即功能也。能令下。释名。虽无明下。释无明功能。二用既殊。二义不等。

无明下。正释无明为智障。虽俱解脱。枝本别故。得名不同。次无明性迷下。重释无明亲能障智。得智障名。故云义显。

次无明有二种下。简名体别。故障不同。先问意者。所迷虽别。同名无明。云何无明独名智障。次引地持。通论名同。别论须异。能所不同得名不一。

若尔下。释向地持人法无我俱是所迷。俱名为理。二无我智俱名净智。烦恼及智俱为种智家障。又智去。从事智被障得智障名。

若尔下。征向所解。从照事去。会向二解。以古人释有二不同。或以诸法被障。或以无明能障。论主评之。故云无二。所照虽异智体不别。

又心智下。出异解。初有人下。意明迷理为智障。以灭想去。引小对辨。乘灭想亦名灭智。此是断灭。今灭智障心不可灭。故分别心实不可灭。

又非条然下。重释。中道中智非条然别。以体同故。故不可断。次是以下。引证。福如无明。菩提如智。

人作下。破世执见。见有断不断。智体无殊。

次问者。释妨也。璎珞唯云初地三观现前。前释双流何故分三。答。借义相成。能成所成相对故三。别虽是权。璎珞最定。以此定文成於高下。借高成下故有通教。八地借下成高。故有圆教。初住此一问答。拾遗故来。非关智障。此后非次。

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