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行舍身经 作者: 佚名

要行舍身经

全一卷。收于大正藏第八十五册。本经之大意谓,人于临终之际,若能以欢喜之心(心心相续)施舍自身皮肉筋骨于一切有情,则可不堕地狱,天曹地府之罪恶记录亦将随之消失。此经于唐代智升所撰开元释教录中受到严厉批判,被断定为伪经,而反对将之编入大藏经中,然民间普遍信仰流传此经。近代于敦煌发现十余种本经之手抄本,其中以英国学者史坦因(M.A. Stein 1862~1943)所发现者为最优。